1931年10月,王若飞同志被捕入狱。在法庭上,他宣传党的主张,揭露驳斥敌人的诬蔑,把法庭当成了战场。
首次开庭,一个姓靳的法官劈头就问若飞同志参加共产党有什么犯罪事实。若飞同志轻蔑地望望靳法官,问道:
“你身为法官,可懂得法律?”
“我是问你犯罪的事实。”靳法官重复道。
若飞逼问靳法官:“我先问你,什么叫犯罪?”
“犯罪,就是你触犯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靳法官说。
“什么民国?是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一批强盗!所谓‘紧急治罪法’,无非是保护帝国主义、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法律!试问制定这种法律的时候,有哪一个工人、哪一个农民、哪一个其他劳动者参加过?你们执行这种法律,只能说明你们是帝国主义、买办阶级、封建势力的工具,是它们忠顺的奴仆而已!”
若飞义正词严的答辩,弄得法院院长和靳法官面红耳赤,好半天说不上话来。靳法官只好强词夺理地说:
“我不管你这些歪理,反正你有罪!”
“我有什么罪?我犯的是反对你祸国殃民的罪行的‘罪’!是反对你们投敌卖国的罪行的‘罪’!是反对你们专制独裁、剥削人民、欺压人民,贪赃枉法的罪行的‘罪’!如果你们真是英雄好汉,如果你们还有一丝一毫的天理良心,咱们就到大庭广众中去,让群众评一评理,是共产党犯罪,还是你们犯了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
“你这样的目无法纪,我们不让你到街上去煽惑群众!”
若飞说:“原来你们的法律是见不得人的!”
若飞同志驳得法官们张口结舌,只好宣布退庭。
第二次开庭,若飞同志抓紧机会首先发言:“法官先生,你们不是对共产党的活动很感兴趣吗?我今天打算谈谈这个问题,不过首先我要给你们讲一讲马克思列宁主义。”
愚蠢的靳法官没等若飞讲完,就像抓住了什么把柄,赶紧插了一句:
“马克思、列宁都是外国人,一个中国人讲外国人的主义,难道还不是卖国?”
若飞同志说:“法官先生,你简直太可笑了,可笑得令人齿寒。你竟然无知到这样可怜的程度,真是令人惊奇。对你说话,我得讲一点儿普通常识:马克思是德国犹太人,他在德国不能立足,曾在巴黎进行过革命活动。后来又寄居在英国伦敦。他在英国参加工人运动,英国工人阶级很欢迎他。照你的说法,莫非英国工人把自己的国家出卖给马克思了吗?列宁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在俄国建立布尔什维克,领导人民推翻了反动的沙皇统治,赶走了德国侵略者。先生们,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真理,哪国需要就在哪国发展,谁也阻止不了!你们不懂不要装懂,假装有学问。这样自以为是,自欺欺人,除了给人增加笑料,别无好处。”
讲到这里,他把话锋一转:“至于谈到卖国,国民党蒋介石倒有大量的卖国事实。远的不说,就从‘九一八’、‘一·二八’谈起吧!”
若飞的有力揭露,把靳法官吓得眼睛都发直了,他慌慌张张站起来制止道:“停住,停住,不准再往下讲。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是犯法的,再加上你这样咆哮公堂,侮辱党国领袖,早就够定罪了。”
若飞冷笑道:“这就是你的奴才本色!你在真理面前是没有骨头的!”
“太侮辱人啦,太侮辱人啦!退庭!退庭!”靳法官连连说着,擦着汗,狼狈地走下台去。
王若飞的论辩口才,简直让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临场审时度势,机智地捕获对方论点的漏洞,出其不意地把对方驳斥得汗流浃背,胆战心惊。我们在辩论时,既要善于组织进攻,又要善于进行防守。当形势与己不利时,不要贸然出言,而是冷静捕获对方语言的漏洞。时机一旦成熟,迅即转守为攻,把主动权始终抓在自己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