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不成文的规定,人们说话办事必须以“语录”开场。如打电话:“破私立公,你找谁?”对方回答:“造反有理,我找小王。”到食堂打饭,在小小的窗口上,买饭人说:“为人民服务,我买4两干饭,”炊事员应答说:“完全彻底,拿饭票来。”这段话对答完了,才能正式讲话。
据传,有这么两口子性格合不来,妻子拉着要到公社办离婚手续,也要以“语录”开场。
公社干部问:“要斗私批修,你们来干什么?”
女的说:“下定决心,我要离婚。”
男的说:“排除万难,我不同意。”
公社干部说:“抓革命,促生产,这些小事我不管。”
相声《如此照像》也形象地反映了这段历史:
甲:破私立公,照几寸?
乙:造反有理,3寸的。
甲:革命无罪,你拿钱。
乙:突出政治,多少钱?
甲:立杆见影,一块三。
乙:批判反动路线,给你钱。
甲:反对金钱挂帅,给你票。
乙: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谢谢。
甲:狠斗私字一闪念,不用了。
乙:灵魂深处闹革命,在哪照像?
甲:为公前进一步死,往里面走。
§§第四章 奇闻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