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私下里对自己的好朋友说:“请你想像一下,我们这里营私舞弊泛滥到何等程度!昨天,就在诉讼程序刚要开始时,被告的辩护律师转送给我1000美元。你说怎么能这样呢,啊?过了一会儿,受害者的辩护律师也偷偷硬塞给我1300美元。可我不是那种在诉讼程序中可以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所以,为了做到完全无偏见,我又归还受害者3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