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艾米去找律师:“博士先生,您看,彼得这个无赖都写了些什么?竟然说我应该还他2000银币,否则他就要控告我。我敢发誓,我这一辈子从未从他手里拿到过2000银币!”
“那么事情就非常简单了……秘书小姐,请录下我的话:‘……由于我从未从您手里得到过这样一笔借款,因此我对您的起诉不予理睬……’”“哎呀,博士先生,错啦,完全错啦!您是在哪里学的法律?秘书小姐,您应该这样写‘……在我早已还清您2000银币之后,对您的控告我不予理睬……’”
“艾米先生!您刚才说您敢发誓从未从他手里借过钱!”
“那么,我得到过吗?”
“那么您为什么要写上您已经还掉了?”
“博士先生,您瞧:如果我照您所说的那样写,那么最后他就能举出两个证人来证明他给过钱……而照我的意思写,那么证人就必须由我来提出。我就可以证明还过他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