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自古以来就出参谋人才——师爷。他们能言善辩,文字功夫尤其厉害,常能借一字而大作文章。
有一年,江苏阳澄湖口发现一具浮尸。地方照例呈报官府“阳澄湖口发现浮尸……”。这件事被住在阳澄湖口岸的几户老百姓知道了,大家很不满意。因为官府知道是这里出的人命案,肯定就要验尸追查,给周围的老百姓惹麻烦。后来,他们去请教师爷。他叫人把呈报单拿来一看,灵机一动,拿起笔,蘸蘸墨,在呈报单的“口”字当中,加上一竖,改成“阳澄湖中发现浮尸。”那么大的阳澄湖发现浮尸,这同住在湖口岸的老百性就不相干了。大家看了,个个拍手叫好。结果什么麻烦也没有。
在东乡,有个横行乡里的老色鬼毛浩。一次,他又企图强奸,被农妇“用柴刀劈死”。——案卷上就是这么写的。
县里的师爷知道实情,决心想办法救出农妇,他将案卷拿到房里,思考再三。忽然心头一亮,欣喜若狂,忙关上房门,拿起笔来将“用柴刀劈死”的“用”字轻轻一钩,改成“甩”字。“用刀劈死”是故意杀人,要一命偿一命;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对方死命,只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实属误伤致命。更何况毛浩还有强奸未遂等情节。果然,县官看了讼状,从宽处理了农妇,救了农妇一命。
有一年天大旱,某村农民李和的田里颗粒无收。可财主却蛮不讲理,将他家中所有东西都搬走抵租,连一只烧饭用的铁锅也不给留下。众人十分不平,青年农民阿三,单枪匹马冲进财主家,夺回铁锅就走。谁知财主手下人一拥而上,将阿三捆绑起来,并叫帐房先生替他写张白日抢劫的状纸,告进衙门。
县衙门的周师爷知道了内情,答应相救,第二天升堂,县老爷一看师爷送回的状纸,觉得非常奇怪,就问财主:“这状纸可是你所写?”这财主一字不识,可死要面子,忙说:“是,是我自己所写。”“呔!信口开河,有这等事吗?”
“有有有!”
县老爷惊堂木一拍:“该死的东西,一派胡言!先打他20大板!”打了之后,县老爷又问财主:“你诬告良民,知罪否?”
“大老爷,我没有呀!”
“呸!还要强辩。我再问你,他既然明目张胆,却为何要钻狗洞呀?”“啊?”财主挨了打,还弄不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县老爷却已宣布退堂。
后来人们才知道事情的原委。那是好心的周师爷暗中帮了忙,将原状“明火执仗,大门而入”中的“大”字,轻轻地在右上角加了一点,变成“犬”字。这样一来,事情就不符合实际:既“明火执仗”,却“犬门而人”。所以财主落了个诬告之罪。还挨了一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