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南京大屠杀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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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审判与证词(4)

也不知是中国人的习惯,还是东方人的性格,萨顿实在弄不明白一件事:明明日本人的罪行滔天,人人对其咬牙切齿,可一说让其到东京出庭作证,又有那么多顾虑和躲闪!难道你们忘却了痛苦?难道不是你们失去的亲人?还是你们生来就没有正义感与责任感?面对血迹斑斑的中华门,萨顿多次感叹,无从回答。

他没有多想。东京在等着他带回证人。

6月5日,萨顿通过中国军队参谋总长陈诚先生找到王冷斋。5日萨与许传音相见,许是金陵大学教授,许愿意出庭。陈福宝和尚德义是6月7日才找到的。8日,萨与市长马超俊见面,又找到梁庭芳上尉。

10日,经过做工作,这些人才同意去东京。官方代表秦德纯有了第一次出丑的经历,表示不愿再去东京。但萨顿按基南之意,还是想请他出庭,于是让陈诚参谋总长出面劝说秦,最后秦勉强同意。

12日10时15分,萨顿带着许传音、梁庭芳、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王冷斋和贝德士、秦德纯等15名证人,乘坐盟军军用飞机,从上海江湾机场离开中国,于当日下午4时20分抵达日本厚木机场。他们与由国际检察局找到的马吉牧师等其他证人一起汇合,组成了中国的证人团。

此时的东京,已是炎热之季,海风吹拂着这个城市,一切令人心烦意乱。然而只有一个地方保持着异常庄严而肃穆的气氛,它就是审判日本战犯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在地……

31. 绞死松井石根

毫无疑问,按照英美法系,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犯的罪行实证多与少,将直接对整个审判结果产生影响。中国在世界事务中,吃亏的窝囊事不止一两件,现在有,过去更多,审判日本战犯中我们先说说证据问题,其实不是中国没证据,而是当时的中国政府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本身重视不够,政府出力远不如一个菲律宾。比如收集罪证,菲律宾从一开始就以“国家力量”来统筹安排,而且由美国人帮着定调定规,所以东京审判中菲律宾部分的审判结果,令人满意。我们呢?差一点连唯一的一个甲级战犯——松井石根也放了,但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审前中国方面收集实证之仓促与简单中可以看出,当时的国民政府确实在很多方面很差劲。

笔者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看到,其实在1946年之前的数年间,南京市民间反映日本侵略者犯下大屠杀罪行的证据就留下很多。那个时候不是日本统治时期吗?南京为何有百姓敢揭露日本人所犯的暴行呢?

是的。这是因为日本人统治期间,在日本军方的摆布下,南京于1938年初成立了一个傀儡政府,开始是“自治委员会”,后来便是大汉奸汪精卫的伪政府。饥寒交迫、求生不得的百姓才不管你是谁当政,他们只乞求能有一丝生的希望,因此在这些年里,出现了许多自发的民间“呈文”,而这些民间“呈文”恰恰为日本在南京大屠杀时所犯下的种种暴行留下了铁的证据。下面是笔者从当时留下的数以千计民间“呈文档案”里找出的几份原文,虽然由于当时仍处在日伪统治时期,百姓也只是为了获得“政府”的救济而呈文,但我们依然可以从另一个层面掌握日本军队在南京实施大屠杀的证据——

呈文选一:

南京市警察厅为刘志才母被害事

致督办南京市政公署呈文

(1938年5月11日)

呈为呈报事。窃据第四警察局呈称:本月九日上午六时,据东门街十五号之二居民刘志才报称:于八日午十二时有一日兵穿白衬衫制服裤,闯入民披房内,意图强奸,幸民嫂外出未归,该日兵遂去。至夜十时,复来由窗迳入民嫂居室,因未寻获复出,由后门入民母卧室,肆行殴打民母,畏而逃避,该日兵仍尾追不止。民因深夜未敢外出,迄今晨民母仍未见归,当出寻找,行至本街十二号旁,见民母僵卧草地,血污满身,气绝多时,所带钞洋百余元亦竟一无所有。请求申雪缉凶等情,前来当即率同官警一面报告颐和路宪兵分所,一面驰赴出事地点,查勘查得死者面胸两处各有刀伤,惟胸部伤口约长三寸宽寸半。旋宪兵亦到场,并由新街口宪兵队派来官兵三人,通译一人,会同查勘。当查出凶手系田上部队佐波队兵士,并在该兵身上搜出钞洋五十四元及长约七寸之尖刀一把,除人赃由宪兵带该队讯办,并饬刘志才候讯外,理合将本案经过备文呈报,仰祈鉴核。等情;据此。除指令外,理合备文转呈钧署鉴核。谨呈

督办南京市政公署

南京市警察厅厅长 王春生

呈文选二:

南京市社会处朱寿之调查

田周氏之夫被日军刺死事呈文

(1938年6月9日)

为报告事。职奉派调查大油坊巷十四号难民田周氏,年二十七岁,南京人。其夫前在学兵队充排字,于去岁在难民区内被刺殒命。遗有一子,名惠龙,年九岁,长女惠凤年七岁,次女惠虎,年四岁,且有生母周谢氏,年六十五岁,向依该氏生活。一家五口生计,确系困难万分,兼之戚友又系贫乏,毫无援助。兹经详查!确如上述情形,状极至惨,其情尤怜。

用特具实呈请科长鉴核。转呈

处长 王

职朱寿之 谨呈[印]呈文选三:

朱杜氏呈

(1939年6月26日)

具呈孀妇:朱杜氏,年四十岁,本京人,现住中华门内糖坊廊八号。

呈为孀居无倚,两子尚幼,生计频[濒]于绝境,恳求收容救济事。窃氏夫向营竹货业,不幸前年事变时误为毙命,所遗两子尚幼,家道素贫。两年以来时有断炊,借贷无着,乞讨无门。迫不得已邀求保甲长证明苦情具实上陈,伏乞市长赐鉴体恤下情,施恩格外准予收容留养,得能苟全延长蚁命,实属再造恩同,实为德便,临颖迫切待命之至。谨呈

南京特别市政府市长 高

具呈人:朱杜氏

偕长子,八岁

次子,三岁 同叩

第二区十四坊第二保长:呙敬先

八甲甲长:刘义才

呈文选四:

蔡元康呈

(1940年11月6日)

呈为呈请收容救济以全蚁命事。窃残疾难民蔡元康,年六十一岁,本京人,向在京经营小贩。不幸于事变时,祸起萧墙,缘当战事方殷之际,民子老妻儿媳等均相继惨遭炸弹炮火身亡,而家资什物复被掳一空,房屋则被焚为灰烬。民于虎口仅以身免,日前孤苦伶仃,谋生乏术,兼因年迈之人,悲痛操劳过度,已染成个疾,终日饥寒交迫,行将流为饿莩,特具文哀恳矜鉴苦情,即赐收容救济以全蚁命。实为德便。谨呈

赈务委员会 慈鉴

暂借栖门东转龙巷十七号

残疾难民:蔡元康 叩呈这样的呈文,从文字上看虽很简单,但它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价值,因为它是来自民间的,没有丝毫的“强迫作证”痕迹,是百姓因日本侵略者暴行造成生活所迫而发出的心声。这些呈文,读后令人泪下。

抗战结束后,也不能说国民政府在严惩和清算日本战争罪行的问题上一点没作为。特别是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差不多同时成立的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工作开始启动后,当时的国民政府即着手对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大屠杀罪行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这也是中国作为战胜国第一次启动南京大屠杀的一个全民性的社会调查。政府非常重视,1945年11月7日,南京市政府受中央政府的指令,组织了市政府、国民党南京市党部、首都地方法院、首都警察厅暨红十字会南京分会等14个机关团体代表,在首都地方法院召开联集会议,即席成立了“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并决议由南京市政府推动区、乡、镇、坊、保、甲等当时的国民政府自上而下地组织进行此项工作。消息一传出,整个南京市各界反响强烈,甚至有无数百姓主动跑到市政府要求自愿加入该调查委员会,他们大多数是受难者的亲属,也有亲历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存积了多年的悲痛,如决坝的洪流倾泻而出,连铁石心肠的法警们都时常流下同情的泪水……

“放心吧,同胞们,你们只要有线索,随时可以来找我们——血债要用血来还!”即日,由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议长陈裕光、副议长陈耀东出任调查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秘书长肖若虚任总干事。除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全体委员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外,南京市各区长及相关机关团体、市民代表也被聘请为委员。各区、乡、镇的调查员人数更多。为了调查的正确和一丝不苟,市区都由政府首长负责,并派遣督导委员,赴各区镇行指导与督促之责。

不日,南京市参议会和南京大屠杀调查委员会共同发布公告:“民国二十六年南京沦陷时,敌人对我市民曾大屠杀。现在我们正调查确证,提供给远东法庭参考,把那些刽子手引渡到南京来审判,并执行判决。希望全市市民给予我们以最大的合作。”

调查委员会的工作是严谨和细致的,而且非常专业,不仅对调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且要求严格,每人都要向政府和法律保证其调查的对象和结果具有绝对的准确性。

接下来的调查广泛而深入,虽然那时没有计算机,统计不方便,而且战争给南京市带来的巨大创伤尚未弥合,基层组织和市民的情况也十分混乱,但调查是地毯式的,一条条街、一户户地入室进行。该工作从1946年6月起,一直进行了整整6个月,除对过去若干机关已经调查的事实进行复查外,重点是对沦陷时期滞留南京的市民进行个案调查。据说当时调查的有万户以上,计有确实人证的2784案,有的一个个案就有数人、数十人被害,这些调查得来的材料和表格还要经过调查委员会一一审核,以防差错。然后再提交远东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

笔者在现在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看到了当时的调查表原件,这是证明日本大屠杀的铁证,我以为距大屠杀时间越近,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也会越可靠真实,因而我觉得当时的南京市参议会做了一件功行无量的事,那些至今仍在怀疑和企图否定南京大屠杀罪行的人,有机会该看一看。

我看到的调查表,是以“保”为单位的调查结果。“保”在国民政府时属于最基层的行政组织,等于现在的街道一级或联村一级单位。南京市参议会调查委员会派出了至少40个“保”级调查组对全市进行调访和填表。

显然,我们可以从抗日刚刚胜利时的社会调查中看出,日本军队在占领南京时的罪行铁证如山,只是这些宝贵的实证,没能及时送达东京,后来主要用于南京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这是后话。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自1946年5月3日开庭之后,法庭审理进入紧张而激烈的控辩阶段,即战胜国的起诉方与日本战犯们的申辩。虽然像松井石根这样的刽子手已经关押多时,但一旦到了法庭上,他们罪恶的本性与侥幸心理和无赖伎俩,丝毫不减,将其押上历史的断头台的斗争依然充满刀光剑影——

起诉甲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要责任者松井石根的法律文件送达其本人后,国际军事法庭对松井石根在监狱里进行了面对面的庭审核实,这个瘦小的老狐狸,竟然来个全盘否定。下面是存于美国国家档案馆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史料:

问:中国的战争罪行委员会称,13日南京城被占领后,几十万居民被杀,南京城被焚烧、掠夺。除了你陈述南京在被占领时(居民)受到虐待外,还有其他证据吗?

答:这完全不属实。如此指控毫无事实根据。我敢以我的名誉担保。

问:在此之前,你是否听说过朝香宫被指控让手下在南京城放纵自己?

答: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

……

好吧,让事实来证明你的罪行吧!

1946年7月,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法庭立证对质开始,这是审判过程中最精彩也是控辩双方斗争最激烈的一幕——

审判法庭庭长韦勃亲自出场并主持。

韦勃庭长:松井石根,起诉中列举你所犯的罪行事实,你认罪吗?

法庭上所有的目光集中到被告席上的那个瘦老头松井石根身上,只见他并不慌张地拿起事先备好的申辩材料,然后抬起头,说:起诉书的内容纯系主观推断,与事实不符,而对那些超过军事行动需要的破坏行为的指责也过分夸大。

法庭内顿时一阵窃窃私语声。

韦勃庭长敲着法槌:安静!安静!

控方检察官萨顿立即举手:庭长,我请求我们的证人出庭。

韦勃庭长:同意。

萨顿朝证人席中的一位文质彬彬的美国人示意:请罗伯特·威尔逊先生作证。

(威尔逊出庭,站好。)

萨顿问:你是加利福尼亚州阿卡迪亚加的罗伯特·威尔逊吗?

威尔逊答:是的。

(下面由萨顿提问,证人威尔逊答。)

问:威尔逊(Wilson)医生,你出生在何时何地?

答:我1906年10月5日出生在中国南京。

问:你的职业是什么?在哪里接受教育的?

答:我是名外科医生,曾在普林斯顿和哈佛大学医学院就读。

问:医学院毕业后,你就回到了中国?如果是,什么时候你开始在中国行医的?

答:1936年1月我回到中国,从那时到1940年8月一直在南京的(金陵)大学医院行医。

问:你和大学医院有密切联系吗?如果是的,是以什么身份?

答:当时我是南京的大学医院的外科医生。

问:1937年南京陷落后,医院的中国医生和护士都离开医院了吗?

法庭上,辩护方律师麦克马纳斯(McManus)突然打断检察官萨顿与威尔逊间的对话:如果阁下允许,我反对这样问话的形式。因为这种问话导向性太强。我请求庭长指示律师不要问一些具有导向性的问题,而应该用恰当的方式来进行提问。

韦勃庭长轻轻地摇头道:这只是介绍性的问题,他有权在此基础上引导问题。

威尔逊继续答:1937年11月末,上海陷落后,日军向南京挺进。医院的医护人员到我们这里,要求在日军占领南京前离开南京。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他们听说了很多在上海和南京之间的城市里所发生的事情。这些城市有苏州、无锡、镇江、丹阳等。我们的工作人员担心生命受到威胁,纷纷希望离开南京。我们努力安慰他们,告诉他们在某种法律的保护下,陷落后的南京也没什么危险。然而我们无法说服他们,很多人离开,去了长江上游地区,医院里只剩下特里默(Trimmer)医生——另一个美国医生,我和5名护士,以及一些选择留下来陪伴我们的清扫工。在此之前,我们医院总共有20名中国医生,大约40到50个护士和实习护士。他们是在12月1日离开南京的。

萨顿继续问:南京陷落前,医院里病人的数目减到了多少呢?

答:在我们的工作人员离开时,我们不得不把病人的数目减到不能再减的地步,把所有可能回家的都送回家了,医院里只留下大约50个无处可去,或虚弱得无法走动的病人。

问:1937年12月13日之后情况有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有,以何种形式?

答:日军于12月13日清晨进了城,12日晚上所有的抵抗就停止了。就在几天之内,医院里挤满了各个年龄段的男女老少,伤势不一。

布鲁克斯(Brooks)又举手抗议:如果法庭允许,我反对这种提问。我认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