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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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晚安故事(3)

“AE7,你还是来了,不过我应该快要离开了。能再看你一眼,真好。”女人伸出已经全然失去水分的手,只是指尖依然鲜红。

“你,怎么了?”他不由得震惊,五日前的那个女人怎会变成如此模样?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被记忆侵蚀吧,你知道的,统治者对不同工作类别的人设定了不同的清除记忆时限,若超过这个时限未操作清除指令,那这个人将被记忆侵蚀,也就是脑部不断积累记忆,但身体逐渐不能运动,直至身体能量消耗殆尽。

我的时限到了,我没有进行清除。”女人平静地诉说着,像是在说今天早饭吃了什么一样平常。

“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会消亡的,而且,要记忆有什么用,有多少事实证明,清除过记忆的人类的战斗力、工作能力更强,这有利于科技的飞跃发展,会使这个世界更加安定有序。记忆不过是牵绊人类不能向前的东西罢了,有了牵挂会变得胆小恐惧死亡,会被传统所禁锢,会有贪欲。机械人之所以会很强,甚至有力量攻击,就是因为他们没有这些,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要为了生存而生存下去。”

“如果都没有了生存的意义,那为什么要生存?”女人拉住他的手,缓缓地用指尖勾勒出他骨骼的形状,“我们现在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们不记得爱情的邂逅,从未体验过亲情的呵护,不记得成功的自豪,也忘记了失败的挫折。没有连续的情感,没有想要活下去的冲动,没有得到幸福的满足,我们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往与未来,只是因为脑部的根植程序告诉我们要活着,这到底是强者的残酷还是弱者的逃避?我们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从不探知他人的感受,我们将自己封闭在狭小的黑暗之中,连心跳的脉动都不会让自己激动。何况机械人最后不是输了吗,人类的欲望、情感、牵挂、悲伤,才是胜过他们的力量。我现在得到了我所有的记忆,即使我即将离去,我也觉得我活得如此美好。”

“可是……”

“你清除记忆前的那个夜晚我曾到过你的住所,但那时你已经没有了与我在一起时的记忆,我不得不偷偷将那段程序的一部分植入你的工作系统。这些天你应该也有所察觉了。这是程序的另一部分,如果你愿意改变,用你的工作系统把它输入,虽然不会让所有人的记忆都恢复,但应该会保留小部分。”女人缓缓地将手放入男人的掌心,红色的指尖显得格外明艳,“把我的植物都带走吧,它们喜欢阳光。”

女人看向窗外,窗外一片雾霾,没有天际。

“依莫森……”

“嘘,我累了,听到你叫我的名字真好,让我再叫你一次佛瑞斯吧,佛瑞斯,我……”

女人最终闭上了眼睛,他突然明白了那晚女人眼里的情感,那叫悲伤。

“我会记得你,一直记得你。如血液在身体中不断流淌般,循环不息。”

他将植物送给了他之后几日遇到的每一个人,虽然接过植物的人脸上的厌烦如他最初一般。但他知道,这就是希望,等雾霾散了,会有阳光。

他看着自己不再有水分的衰老躯干,他明白了女人最后的幸福。他的编号曾是S32,他们初遇的日期是8月23日,合起来便是女人的密码,女人是他的助手,相伴的时光中他为女人起名叫依莫森。他喜欢女人红色的明媚与植物绿色的生机,他曾侍弄了许多植物,他一直期待着看到森林,由此女人为他起名叫佛瑞斯。而那段程序也是自己工作上的错误所导致的,他被迫将程序植入女人的脑中,却发现效果并不是他被命令要研发的深度清除记忆,由于工作不力,他被清除了记忆离开研发中心。而之后梦中的一切,都是他曾经的时光。

他终于闭上了眼,但在弥留之际,他看到的不仅仅是过往的牵绊,他还看到芽长成了树,冲破城市上空的雾霾,阳光终于来了。

付之以爱之名,我知道的,你要说爱我,好巧,我也是。

程序已植入完毕,AE7生命体已被记忆侵蚀,将自动重启系统。

注:

依莫森 :音同emotion,情感。

佛瑞斯 :音同forest,森林。

S32:S为scientist,科学家。

AE7:AE为application engineer,程序工程师。

GP-bar:government planning-bar,政府规划酒吧。

我城 她国 你镇

文 /徐岳林

我城的人每天要对着钟楼调七次表,这是素素告诉我的。这件事素素已经在信里说了很多遍,可我的记性还是太差,头天看过的信,第二天就忘了大半,第三天再忘掉余下的四分之一,到第四天,我会连信封放在哪儿也完全不记得。不过不要紧,到了这个时候,素素的下一封信也一定准时躺在我的信箱里了。

我总能忘记很多东西,可是,去我城的地图我可不会忘。我仔仔细细地把它画在外衣的袖口,就这么一路抬着手,看着地图,甩着人字拖,踢踏着大步去了我城。

每次进我城,我都弄不明白究竟给素素带点什么才好。后来,实在拿不出主意,我就把随脚踢到的东西随手送给了素素。以未知回答未知,我一向是这么干的。

我在刚竣工的大厦底层踢到了碎石子,在挤满车子的加油站踢到了啤酒罐,在鱼鳞般的小广告牌下面踢到了废纸团。我脚下的队伍越来越庞大。最后,我还踢着了一枚闪着光的金币。

当时,它就立在下水井盖的缝沿儿上。我捏起它的时候,有五六个我城人已经七手八脚地过来了。他们盯着我手里的金币,发出啧啧的议论。手最短脚最长眼睛最大的那个,还站到了井盖上仔细搜寻,查看是否还有遗漏的金币。

“可以拿它买好多好多好运屁。”人群中的一个摸着下巴,思考良久,似乎已经替我拿定了主意。

“不行,应该去买疗伤烧肉粽。”另一个显然不同意他的观点,开始讨价还价。

“好运屁价格高!”

“烧肉粽也不便宜!”

他们伸长脖子憋足了气,开始争吵起来,不时地比画着自己所描绘的东西,活像两只斗红眼的公鸡。

我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于是攥紧手心的金币,用手在前面挥了挥,打断了他们的二人世界。“——请等一等,各位,你们好像都忘了一件事——”我记得我当时是这么说的,还特意在“我”字上狠狠加了重音,“这是——我——的金币,所以——我——打算什么都不买。”

我城的人们一下子变得很失望,嘴里还喃喃念叨着“好运屁”“烧肉粽”。

我回过头,发现手最短脚最长眼睛最大的那个,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和他一起不见的,还有那个下水井盖。

素素家住在地下三楼,我顺着降绳下到她的门前时,她正好要出门。

她看着我脚下的那堆东西惊喜连连:“啊呀,你怎么,快进来,你怎么,你看你,不用这么客气呀,每次都带这么多东西来。”我忙摆摆手:“不客气的,不客气的,一点举手之劳。”

等素素把碎石子、啤酒罐、废纸团通通塞进壁橱里藏好后,我开始问她:“那么——我想搞清楚一件事——你们这里,是不是有种叫‘好运屁’的东西?”

“好运屁?不,不,是好运派,PAI,PAI,是派,不是屁。”素素严肃地纠正我,再一次给我讲起了我城的事。

在我城,你只要赶在每年的三月十四日十五时九分二十六秒至九分二十七秒间吃下一个好运派,就可以免费领到一整年的好运券。

所以呢,素素点着手里为数不多的好运券说,为了能掐到那个最准确的时间,我城的人每天都要对着钟楼调七次表。

可是钟楼的时间也不一定是准的呀,我说,我来的时候,好像还看到几个小孩子在上面推着指针玩儿呢。

素素似乎从未想过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只是一下子愣在那儿,眼珠里倒映出动荡不安的脸色。很快的,她又开始说起别的,嗯,吃不到好运派也不要紧呀,毕竟,还有五月初五,还有疗伤烧肉粽。只要赶在这天抢到最昂贵的烧肉粽,就可以免费领取一整年的疗伤券。

素素的语速飞快,我都弄不清楚她是对我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但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在我城只住了四天,全城的人都认识我了。

我最终把那枚金币送给了素素。它让素素把家搬到了地上三楼,还给我买了一台脚踏车。这个时候,我城的很多人已经开始不喜欢我了,我想了想,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天下起大雨,素素忙着要去给我找伞。我拉好帽子压低帽檐说,不用不用,我这件外套可以当雨衣使呢。

只是脚踏车的坐垫已经给雨淋得湿漉漉了,我只好弓起半个身子,尽量不让屁股贴到坐垫,就这么一路两腿发酸,站着骑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我才发现,其实脚踏车的坐垫早已经干了,而我外衣袖口的地图却给雨水冲洗得模糊不清。

我再也找不着去我城的路,也再没收到素素寄来的信。我只知道,素素搬去我城就成了素素,至于她之前叫什么,抱歉,我是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了。

她国在她国,我确实可以算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人。这大概是因为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手里已经提了几袋子的疑点,包里还背着好几箱沉甸甸的谜团。

璐璐对我说过,去她国就一定要带上一些疑点和谜团。这些东西在她国最受欢迎,你可以趁着它们还新鲜的时候,逛遍那里所有好玩的地方。当然,前提是你的速度也必须足够快。

现在,我就带着这些最引人注目的东西在她国里纵横驰骋。我的速度确实已经足够快,通常是下了轮渡就直奔火车站,出了火车站直奔机场,离了机场又登上下一班的轮渡。我在轮渡、火车、飞机间来回打转,把与我有关的疑点和谜团撒在了她国的每一辆交通工具上。

于是,我在短短几天内就跑遍了整个她国,身上的疑点和谜团也所剩不多。

我到她国边界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我在山下找了一间小屋。

这间小屋里里外外都脏兮兮的,尘土像细雨一样下着。扳开一节开关,电漏得满地都是,像一圈线团,散落无序,泛着幽蓝的光。

我只好将就着睡下。

再次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印上山顶,我听见窗外有女孩子咯咯的笑声。啊哈,这一定是——“她”。璐璐说过,在她国,所有你不认识的女孩子都可以称之为“她”。

“不叠被子好懒惰,不叠被子好懒惰。”“她”们冲我吐着舌头,扮鬼脸,“我们也要吃烧鸡,我们也要吃烧鸡。”我听见其中一个“她”已经开始在嚼,在咽,在吞。

我的脸一下子给夕阳刷得通红通红。我不好意思地拍打着昨晚淋在头上的尘土,把没吃完的烧鸡递给“她”们。

“她”们把脸贴在窗玻璃上,用油腻的嘴唇拖长了声音喊道:“真是邋遢哦——羞羞羞!”我继续拍打着头发,打量着夕阳下纵横交错的影子,也只有它们身上总是留不住尘土。

不远处,我看见一个“她”开始奔跑,一百个“她”也在奔跑,成千上万个“她”

还是在奔跑。我听见高跟鞋锐利的敲击、平底靴瓷实的踢踏、硬木屐沉闷的拍打以及人字拖力不从心的吱呀。

等一下,人字拖?

是的,我看到了一双大摇大摆的人字拖。那是一双特大号的人字拖,踩在地上会发出吱吱呜呜的声音,像极了一个人梦中的呓语。好吧,我几乎可以确定了,那就是我的人字拖。

现在,我的人字拖穿在一个女孩子的脚上。这是一件多么引人遐想的事,以它为圆心所引发的话题波及面,一定有着极强的张力,并且几乎可以涵盖整个她国了。

这个女孩子穿着这双特大号的人字拖,摇摇摆摆地跑在她国的国界上。她奔跑的样子让人想起一艘裹挟着巨浪却在风雨里飘摇不定的木船,或是一条跳上了木船却在甲板上挣扎跃动的鱼。

所以,我不费多少力气就追上了她。就在我拉住她衣袖的时候,她回过了头。

于是,我咧开嘴笑了。我说,我认得你,你曾经把脸贴在窗玻璃上。

那女孩子也咧开嘴笑了,她说,是你。

你们为什么都在跑?我问。她继续笑,她国的人没有影子,或者,更确切地说,她国里没有人,只有影子。我们都是影子,有人跑了我们就要跟着跑。她说,现在,你明白了吗?

哦,我拍拍脑袋,我想起来了,我来她国本来就是要找一个人的影子。

那么,你应该是璐璐?我试着问。

谁是璐璐?她说,我叫碌碌。

碌碌。我不自觉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很好听。

那么,就这么定了,就叫你碌碌吧。碌碌,你好。我很有礼貌地伸出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