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天色慢慢暗了下来,陈凌、秦浩、天河三人并排地走在街道上,空气带着新城特有的潮湿和闷热席卷而来,路灯的光白晃晃地亮在头顶,凭空照出一些嗡嗡的弦音,围绕在耳边久久不散。
在陈凌看来,秦浩的脸上有一层白色的浅浅的光,让他轮廓分明的脸庞显得格外的安静和温柔,她突然发现秦浩有张秀气的脸,眼睛像清水一样透彻,有那么一刹那让陈凌感觉眼前的人并不是秦浩。他的侧脸看起来格外安详,除了平时在班级里比较会闹之外,安静下来缓缓走路的秦浩,原来是这个样子。陈凌此刻的眼睛完全被秦浩所吸引,连走路都差点要走不稳摔倒。
“到了,就是这家。”秦浩手指着眼前的门牌,A032号,店名不知为何被老板拿了下来,整个店从远处看有些突兀,奇怪。但就是在这样不起眼的地方,却排起了长队。
陈凌和天河跟着秦浩从一堆人里挤了上去,将一张卡交到了老板的手里。老板示意着他们往里面走,直到他们坐了下来之后,热腾腾的三碗麻辣烫也到了他们的手中。
陈凌很惊讶秦浩是怎样办到的,但看到秦浩得意的样子,她就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
“同桌,你是常客吧。”最后还是天河问出口。
“是啊,还是天河聪明。平时饿了我都会来这里。”秦浩目不转睛地看着陈凌说道。导致陈凌全程是红着脸吃完的。
由于有了一个星期的走读之后,每天晚上秦浩和陈凌、天河三人都会在麻辣烫店吃了后再回家去。有时候他们吃着吃着,就会讨论起问题来。晚上的店里人没有白天多,没有给人匆忙的感觉。麻辣烫的老板曾经也是一名大学生,对于他们之间讨论的问题也偶尔会在旁边提出自己的见解,在那一段时间里,麻辣烫店比白天还要热闹。这种热闹给孤寂的夜晚烘托了一种不一样的色彩。
这样的日子随着期末的结束被埋葬在了过去的罅隙里。
高三下学期所有人都失去了玩耍的动力,一个个都埋在了书海里。连天河也放弃了继续创作她的小说。秦浩也开始变得认真起来,很少再去捉弄陈凌,对天河的小说也没有一丝兴趣。
夏天的味道弥漫在整个新城,弥漫在整个新城三中。高考好像永远是个恶梦,和急躁的夏天融合在一起。这一学期注定是人生中最不平凡的光景。所有人为了人生中所谓的第一次梦想拼劲所有的力量去赶赴一场知识的盛宴。陈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是什么。越接近高考,她的心越是安定了下来。
天河在写完一张张试卷之后,会玩弄起陈凌放在桌上的沙漏,从上往下,从下往上。天河的话也变得越来越多,好像中了邪一样。甚至在一次体育课之后,鼓起了勇气在秦浩的桌格里塞了一张字条。而秦浩直至最后毕业也没有给天河一个明确的答案。
高考前的最后一晚,陈凌约了秦浩和天河又一次聚在了A032号。温热的汤在此刻看起来是如此的冰凉,三人没有说话。陈凌吃得很慢,她把平时在这里消费的卷子拿了出来,摆放在桌子上,向老板要了一个双面贴,缓缓地贴在了木桌上。随后,秦浩和天河也学着陈凌把自己对麻辣烫的回忆贴在了斑驳的桌上。
陈凌希望这里不会是他们的终点,哪怕高考过后,各分东西。那晚,天河因为家里的事提前回了家,整个店里就只剩下了秦浩和陈凌。
秦浩想对陈凌说什么,但始终说不出口。
“将来有什么打算?”陈凌手中搅拌着冰冷的汤,脸涨得通红通红。
“我要去北京。那里是我梦想的地方。”秦浩望着陈凌说道。双手有些微微颤抖。
“好远,我打算留下来呢。”说着,陈凌将放在旁边的背包打开,拿出一张试卷,正是那天秦浩在新城三中操场所追赶的政治试卷。陈凌一直都保留着。
“拿着吧。你的梦想会实现的。”这是陈凌最后一句祝福的话,也是他们分别的最后一句话。
陈凌本以为这就是最后的结局,当她站起身子准备离开的时候,天河又回来了。
她牵着一大袋吃的东西摆放在桌子上。这一晚,她并不想那么快结束。陈凌从袋子中掏出一小袋一小袋往嘴里送。
天河曾经说过陈凌是个心情不好就会猛吃零食的女人,今天的她,和她一样。
有时候有些人和秦浩一样,在最后一刻还是没有将该说的说出口。
有时候有些人和天河一样,在最后一刻将该说出口的话说出,却得不到回应。
也有些人有时候和陈凌一样,看起来粗鲁,优秀,但对于爱情,却恐惧开始;对于爱意,恐惧结束。
无论如何,这一晚终究在最后走到了尽头。对于陈凌来说,她的沙漏在人生的某一段空间已经留空;对于天河来说,她的小说在人生的某一片段已经结局;对于秦浩来说,他的梦想在人生的某一时刻已经彻底重生。
最后天河离开新城,到了上海追随她创作的梦想。秦浩离开新城,到了北京追随他政治家的梦想。
一切好像是完美的结束。
对于留在新城的陈凌来说,他们是完美的。
“小凌,该吃了。”
今年直到现在也没有下一场雪,因为是在江南,所以总觉得冬天应该有一场小雪来惦念。
算了,冬天的事之后再说吧,还是先谈谈夏天好了。
写完人生第一部长篇的时候,是在我的家乡安吉。在Word文档上打下全文完的时候,那种心情,现在似乎已经渐渐淡褪了很多,不过过程中的很多小事我倒是记忆犹新,像纠结于女主角到底要不要用我前女友的名字,或者绝望悲剧的最后我是不是也应该添一点儿希望在里头。我还幻想着自己的作品即将被千万人阅览,所以我是否应该写得更加大众口味一点儿。
是8月10日22点9分35秒,母亲在自己的卧房里催着我快去睡觉,我不耐烦地回答着,再等等,就快写完了。其实正文在之前一天就写完了,可我总觉得还应该给各个人物都有一次诉说自己的机会,于是我同时成了5个人,我揣摩着5个人的内心。为人起码要有一次直面过往的机会,我创造了他们五个,所以我想让他们也体验一把为人的感觉。
好吧,其实是我意淫,我只是自私地想让他们体会一下我的内心罢了,聊以自慰。
用我之前写的一篇散文里的句子来概括我这两年的话,很简单:“长篇一部,短篇无数。”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两年来我所掌握的最靠谱的知识就是:
Word文档的字数统计器是没法统计汉字的字数的,总是会连同标点空格一起算。
为此我当时纠结了好久,那些比赛的字数要求,究竟要不要算标点符号。总也喜欢记住一些细琐的事,不是吗?往往最最琐碎的事情里,总是蕴含着那些不为人知的思绪,否则这么多作家干吗总喜欢拿爱嚼舌根的中年妇女开刀?
之于百年人生的话,这一夏着实微不足道,不过之于了了青春,那就不一样了。
就像那个谁谁谁(也可能是我自己)说的:“我用最美的时光创造了最美的你,我用最古老的方式爱你。”
可是人们常说,那个所遇见的最美的你,永远只出现在特定的那一刻的脑海里,也就是说,只要你喜欢,任何一刻都可以作为最美的那一刻,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最美的那个你。我当时的想法是:那一刻我最美。我不用任何谦虚与修饰,从写下第一个字,到长篇完结的最后一个字,我始终怀揣着这样的心态,我力图把每一个字都作为我身上光彩夺目的钻石来看待。
无法否认,新人写手总会在作品中掺杂许多和自己相关的东西,情思,情调,情怀,或者是情人也未尝不可,谁让这是除了考试作文以外最好的絮叨呢?每每看到余华的文章,洗练直白,刀刀入骨,但缺憾的是,一看这文字就觉得这是大叔写的,看上去,不年轻。好像人这种稀奇而又普遍的生物总有一些怪异的心思,小时候想长大,长大了想变年轻。即便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穷尽心思地想达到老人的境界,也实属枉然(那些天生就有“老人”天赋的人除外)。
我不可避免地写了太多有关于自己情感经历的事,即便我并不知道这样对她是否公平。除了这些,我也极尽想象力之所能,缔造了太多太多想去做,却未能如愿的事宜。只是这世上怀揣忧郁情愫的作者何其之多,靠着意淫过活的也不少呢。
把很多细节描写刻画得更精致,这应该是我所擅长的吧,因为我总是想,我如此在意,让我如此温柔惬意的小动作却被读者无视掉了,那岂不是很可惜的一件事?即便是那年夏天我从蜘蛛网上救下一只小蝴蝶,即便是她那天穿的一件青绿色的小短裙,即便……即便是那晚她提出分手的那条短讯。
我装模作样地为我的长篇写了篇后记,还特意分了三个部分:于梦想,于生命,于爱情。那时候深陷于此三样东西之中,终日惶惶,似是而非。只是所作所为的统统,所思所想的细碎,都是凝华了一夏的斗志与梦想。像是童年时非要登上家门口那座青山的顶一般执着。
啊,对了,还有一题外话,你要说我自我推销,甚至说我不要脸也没关系。
写完后记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个不错的梦,我梦见我的小说卖得不错,还被邀请做个访谈节目,主持人让我概括一下我创作时的全过程,我说:“我在最美的时候,做了最美的事。”她还让我点评一下。
我说:“这注定将不会是我一生中写得最出彩的小说,却注定是我这一生中写得最美的处女作。”
林森打电话过来时窗外正稀稀拉拉地下着雨,捷茹穿着睡衣在卫生间洗脸,洗洗脸上满是面乳打开的泡沫。当手机铃声响起来的时候她像踩到了老鼠夹啊的一声尖叫然后不顾形象地顶着一头濡湿的头发跑了出来,在这之前她特地在手机联系人那为林森设置了一个分组,并用《不能说的秘密》设为那个特别分组的手机铃声。
捷茹清清嗓子后用冷得发抖的手按下了接通键。
手机那头很安静,安静到甚至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捷茹把手机紧贴着脸颊,时间好像被拉得无限长。
也许他只是按错了拨打按键吧,她准备挂断电话时想。然后她听到他的声音穿透大雨穿透空气穿透电磁波从手机的另一端传了进来钻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捷茹,我喜欢你。
所有的阳光仿佛被收进一颗不安跳动的心脏里,一不小心被捷茹打翻,一下子溢了出来洒满了整个冬天。
所有认识捷茹的人都知道她喜欢林森,包括食堂的打饭阿姨。
第一次碰到林森时正好也是下雨天,刚下课的捷茹发现学校的爱心伞早已被一些早课的同学一扫而光,她站在屋檐下看着雨水从阴霾的空中扎进水泥板地面,当她低着头准备奔跑回去时,一把打开的伞撑到了她头上,她抬起头的瞬间对上了林森那洒满了阳光的笑脸。那笑脸夹杂在阴霾的天气和人们充满抱怨的脸庞中显得是那么格格不入。
路面上溅起的雨水落在她身上,校园广播的歌声也攀附着雨声传进她耳朵里。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捷茹的心里有一棵蠢蠢欲动的植物,它先被雨水滋润着,后又遇上了阳光,然后蓬勃地生长着,生出的藤藤蔓蔓不偏不倚地戳中了她那颗柔弱的心。
《北京爱情故事》里沈冰妈妈说的那句“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是真的吧,和林森并肩走进雨里的捷茹偷偷这样想。
那天之后捷茹又见到了林森几次,但是他好像对她已经没有了印象,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
后来捷茹千方百计打听到他的名字,他的联系方式,他经常上课的教室甚至是他的宿舍后就常常等在他上下课的路上有意无意地制造一场又一场邂逅。所谓的邂逅其实也只是在他快经过时在他面前一晃而过以此增加自己在他面前的曝光率。
每一次她都鼓不起勇气走上前和他说嘿你还记得我吗?
这种不温不火的进度一直维持到校运动会的前一星期。
捷茹学校每年都会举行全校级的运动会,所有院系都要派出代表参加。当她在学校公布栏的校运会宣传栏里知道林森是她们年级长短跑比赛的裁判时,平时上个楼梯都气喘吁吁的捷茹代表班级在舍友们惊讶的眼神下一口气报了所有被落下来的长跑项目。
其实只不过是为了能引起林森的注意而已。
校运会那天她首先以倒数第三的名次完成了一千米,虽然为了能顺利跑完比赛捷茹特地在比赛前一个星期就开始了锻炼。但是八百米长跑开始后不久她就觉得自己体内的力气好像一丝丝被抽出散在空气里。仿佛有一团团火焰聚集在胸膛熊熊燃烧着,她觉得她就像一个趋向爆炸的气球。如果不是心里面那棵蓬勃的植物支撑着她,恐怕她已经倒下去了。耳边的风变得燥热,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她在排山倒海的加油声和欢呼声中跑向终点,当她跑过终点线那一刻,她所有的力气终于被抽空,然后一下子软了下去晕倒在地上,但是她觉得一切都很值得,因为在昏倒之前她看到了他那着急的脸。
后来当捷茹在睡觉时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依旧会笑出声来,这是她大学时光里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
因为就是在那之后,她和林森成了朋友。对于她来说,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站在他的身边,即使是以朋友的身份。事实上刚开始的时候林森总是和舍友一起走,所以捷茹夹在四个男孩子中间显得特别显眼。而他的舍友们都会有意无意地对着他和林森暧昧地笑甚至开玩笑地叫她大嫂。逐渐地他们也习惯了捷茹的存在,只是到了后来五人团就变成了二人帮。
因为林森是学校学生会副主席,时间一迈入下半学期就变得格外忙碌,有时候连吃饭都没有时间。而每次当他在忙碌时,捷茹就给他打好了饭然后坐在旁边安静地等。再后来她等他开会等他打球在他生病的时候给他送药,这些都仿佛变成了一种习惯。
很多情侣都是由朋友的陪伴开始的不是吗?每次她站在他的身边时都会这样对自己说。
她知道他不喜欢她,至少现在不是。他的手机桌面上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她叫心韵,是文娱部的部长,一个长相甜美的女生。她在等林森开会的时候曾经见过她。她知道他喜欢心韵,女孩子向来就是个敏感的生物,她能察觉到他和心韵说话的语气以及看她时的眼神明显和平时不同,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温柔。
那又怎么样呢?爱情本来就是公平的。如果他先遇上的是我也会喜欢上我的啊。捷茹裹紧了被子,在睡觉之前默默在心里念着。
冷空气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城市上空,然后张牙舞爪地扑下来,悄悄地钻进房间里钻进被窝里。
冬天来了。
捷茹揉着眼睛醒过来时看到手机里躺着一条来自林森的信息后便睡意全无,事实上她每次收到他的信息都会开心好一阵子,哪怕是叫她帮他带一瓶水。可是当她看到信息内容时顿时觉得自己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然后扔到大街上的小丑,那颗扑通乱跳的,带着温度的心脏就这么被暴露在冷空气中。
他在短信里叫她协助他向心韵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