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论中,确立论点的必备条件是针对性、明确性、科学性和创见性。
1.针对性
辩论是具有对立面的社会语言的互动,所以论点的提出,首先必须与对立方的观点、主张针锋相对,要紧紧扣住争论的焦点,对方是正,我方必反,对方是反,我方必正。这就是论点的针对性。具有针对性,要求论点必须集中。
辩论是针对一定的辩题展开的,辩题总有一定的复杂性,不然,就不必辩论了。复杂的辩题都有各种矛盾,矛盾的各个方面,存在着内部和外部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各种属性和规律。辩者提出论点不可能也不必要面面俱到,应该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本质和核心问题去确立论点,这样有利于集中论题,促使辩论更深入地展开。具备针对性,要求提出的论点,必须切中对立方要害,这样才能集中力量,驳倒对方,使我方处于有利地位,最终摘取胜利的桂冠。
2.鲜明性
论点的鲜明性,是强化针对性的需要。因为要与对立方展开攻守,这就必须丁是丁,卯是卯,来不得半点含糊,也不能闪烁其词。我们所说的鲜明性,是指提出论点必须做到:清楚明确,不含糊其辞,不产生歧义;论点中的概念、判断应始终保持同一;态度明朗,该肯定就肯定,该否定就否定,不模棱两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时遇到说这类话的人,他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否定什么,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作为一般的议论,什么也没有议论清楚。如果是辩论,对立方肯定不知其所云,怎么展开“辩论”呢?因此,论点的鲜明性是展开辩论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
3.科学性
辩论是一种以辩明真理为最终目的的社会语言的互动,决不能凭着海阔天空的主观臆断去随意宣泄,因此辩论的论点必须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全面的反映和阐发。论点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切忌主观、片面、形而上学。要使论点具有科学性,最根本的在于辩者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它是关于自然、社会、人类意识活动的本质与规律的最正确、最科学的概括和反映。只有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在辩论中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觉性,减少盲目性,从而提出并坚持正确的论点。
科学性,首先表现为论点正确,即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如果论点不正确,在辩论中就失去了取得胜利的基础。即用尽技法,侥幸取胜,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负效应。其次表现在知识运用和材料选取的准确上。尤其是专业型辩题的辩论,这一点更为突出,不然,小则贻笑大方,大则将辩论引向歧途,甚至阻碍辩论的顺利进行。如果是专业型以外的其他类辩题的辩论,有关的生活知识、社会知识等也应力求准确,才能使辩论正常进行。再次表现在表述论点的语言上,语言要准确,恰如其分地将论点表述清楚,使论点不生歧义,一目了然。
4.创见性
创见性是指论点要新颖,有独创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不拘泥前说,也不主观臆断,能提出新主张、新观点,解决新问题,表现出远见卓识。创见性,主要表现为提出新论点,即能提出别人没有提出过的见解和主张。当然,提出新论点,并不是臆想妄断、随意的标新立异,而必须是在继承前人正确观点的基础上,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创新。这种创新的论点,是符合客观规律与本质的真知灼见,它是对真理的发展,是人类认识的进步,是能够解决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的观点。
客观世界不断发展变化,真理长河永无尽头。任何一种主张和见解,不论它曾闪烁过多么灿烂的光辉,它总是在一定客观条件下产生的,总不免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人类认识的发展,总是需要后人对前人已有的认识加以继承并不断创新去推动。在辩论中,作为探寻和宣传真理的论点,必须体现出人类认识的发展,要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有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