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小型零售企业会计、税务、审计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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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应交税金主要的税务问题

应交税金核算小型零售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等。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应交税费的税务问题主要表现在各项税收计税是否准确、是否足额缴纳等方面。

10.2.1虚报人数、少缴税款的问题

【例10-25】华为超市共有员工3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其余为招聘人员。税务人员在对该超市2008年账务进行审计时,发现“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账户一年的发生额只有区区一两百元。带着疑问,税务人员调阅了该超市的工资发放清册,显示在册员工共有50余人,平均工资1600元左右,只有老板一人的工资超过2000元,其余管理人员的工资都没有超过2000元。据向该超市服务人员了解,超市经营效益一直非常好,管理人员去年还发了不少奖金,一般工人连工资带提成也能达到1500元左右。超市效益好已经从超市经营收入上得到证实,但管理人员怎么可能和一般工人拿同样的工资?税务人员立即责成该超市提供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并查阅超市的社保缴费名单,发现只有30人的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清册上其余人员的合同和缴费记录却无法提供。在多种证据下,超市最终承认了利用虚报人员名单,化整为零支付工资,偷逃个人所得税的事实。

分析:

以上是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发现偷税事实的典型案例。审计人员围绕该账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金过少这一明显违反常理的事实,对事实真相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询问内部知情人员,帮助审计人员了解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也提供了更有价值的线索。这时只需找到能证实疑问的方法,偷税事实便迎刃而解。在审计应交税费类似问题中,首先,应获取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对其计算依据进行核实;其次,运用内查外调等多种方法,分析比对当期相关收入是否属实,尤其是隐匿收入的情况;再其次,对偷税事项进行落实,确定偷税金额;又其次,对每期相关税种的明细余额进行统计,比对是否按期缴纳;最后,检查应交税费是否已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得到恰当披露。

增值税和所得税如逾期未交,滞纳金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0.2.2长期挂账、少缴不缴的问题

【例10-26】华为超市在“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科目中核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审计人员在对科目明细账进行审计中发现,2008年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科目年初贷方余额为1.2万元,而2008年年末该科目贷方余额为1.8万元,当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为0.8万元,贷方累计发生额为1.4万元。当年借方累计发生额为什么小于年初贷方余额,是否存在少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经核实,该超市计提的个人所得税是正确的,但是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该超市老板证实,由于资金比较紧张,每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只有部分上缴,而其余部分则长期挂账。

分析:

华为超市存在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账不缴的现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该企业不仅应及时缴纳应缴未缴的个人所得税资金,而且应就欠缴的税金缴纳相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