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附注及说明书
1.如何编写会计报表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它是对会计报表的补充说明,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比如,对于一种经济业务,可能存在不同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也就是说,有不同的会计政策可供选择。如果不交代会计报表中的这些项目是采用什么原则和方法确定的,就会给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带来一定的困难,这就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又如,可比性是一项很重要的会计原则,它要求前后各期采用的会计政策应当保持一致且不得随意变更。在实际中,由于会计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有可能改变会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会计政策。由于不同期间的会计报表中对同一个项目采用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影响了不同期间会计报表的可比性,为了帮助会计报表使用者掌握会计政策的变化,也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再如,会计报表由于形式的限制,只能按大类设置项目,反映总括情况,至于各项目内部的情况以及项目背后的情况往往难以在表内反映,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只是一个年末余额,至于各项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就无从得知,而这方面的信息对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资产质量却是必要的,所以往往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提供应收账款账龄方面的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4)或有事项的说明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6)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7)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8)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9)收入。
(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等。
2.如何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综合性说明,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扼要地提供企业和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分析总结经营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和考核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企业通常需要反映以下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企业员工的数量和专业素质情况;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如生产经营的总目标及措施);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配套资金的筹措计划;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主要是指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及其分配情况。例如,实现的净利润是多少;在利润分配中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各有多少;累计可分配利润有多少。此外,企业还应反映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的情况;等等。如果在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利润分配情况或资本公积金转增实收资本情况,则企业需要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企业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对于判断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至关重要,所以,需要企业披露有关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方面的信息。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主要反映年度内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构成项目的增减情况及其原因,这对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资金变动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