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催款讨债36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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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远交近攻催款计

引子在军事、政治斗争中,远交近攻策略应用甚广,每每战果显著。它实际上暗含了“地缘战略”的影子,是针对空间布局的一种策略选择。具体到经济活动中,组织与客户关系不但存在这种地缘因素,更有业务关系上的“远近”之别。所以,在组织实施催款活动时,债权人或催款人员若能将此计灵活巧妙地加以运用,同样能够取得重大的成功。

远交近攻催款计属于舍远求近,立足现实,选准突破口,代位取偿,力保稳妥,节约精力的策略。

案例上海某纺织机械厂有债权200万元在新疆某纺织企业,经多次函电催讨,未能收回。而该纺织机械厂从2000年以来一直与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上海的这家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尚欠该纺织机械厂500多万元的贷款。

2003年6月,上海某纺织机械厂的常年法律顾问王律师受命催讨债款。他首先与新疆某纺织企业取得联系,经多方了解发现,该企业直接还款确有困难,同时该纺织企业主动提出可以进行债权转移,并出示了债权手续。王律师在审查清楚债权的具体情况后,与纺织机械厂领导分析了收账方式,从上海到新疆路途遥远,且该纺织企业当前销售不景气、资金周转紧张,迫其直接还款确有困难。最后,领导层决定实施“远交近攻”策略,直接从近处实施清欠工作。

于是,王律师飞赴新疆,到纺织企业摆事实、讲道理,顺利取得了该纺织企业将200万元债权转移给上海某纺织机械厂的证明手续,王律师又动员该纺织企业财务经理一同飞回上海,与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进行协商。经过一段时间的谈判工作,最后终于达成债权转移协议,确定新疆某纺织企业在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的全部债权中的200万元转移给上海某纺织机械厂,由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直接向上海某纺织机械厂还款。

由于理清了债务链,采取了从近处着手的策略,王律师从受命催款到收回全部欠款前后不过两周时间,其工作效率真是高效、稳妥。

本案例中,王律师所采用的催款策略是相当高明的,因为经过认真地调查分析,他明白若采用仲裁,起诉和财产保全等“远攻”战术去催讨清欠,胜算的把握不大,成效不彰,即使目的达到亦很不经济。上海、新疆两地相距遥远,一旦提起诉讼,管辖权就很有可能落在新疆,那就会给催款带来极大的阻力。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当前我国债务诉讼案中,从受理审判到强制执行都还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在判决作出之前,它表现为法院对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的滥用;在审理过程中,它表为法院在对待部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上有失公正,偏袒当事人一方而歧视另一方,使受歧视甚至遭刁难的另一方当事人的每项诉讼权利的行使都觉得困难重重,很难充分实施诉讼行为;在判决内容上,法院往往利用法律条文上的弹性规定,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公然曲解立法真意,作出明显有失公允的裁判;在执行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则更为明显,债务人常常在判决书生效后仍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当地法院也有可能持消极甚至偏袒态度,不能采取积极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

上述这些状况使得法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往往成了一纸空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造成我国当前“执行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正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客观存在,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难”变得日益突出起来。“管辖难”主要“难”在两个方面:一是“争管辖”导致的“难”;二是“推管辖”造成的“难”。所谓“争管辖”,指的是对某一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某些情形下甚至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都争着行使对案件的审判权。所谓“推管辖”,指的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将应由其审判的民事案件推托出去不予受理,寻找各种借口或理由来回“踢皮球”,使当事人精力耗尽而依然诉讼无门,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无论是“争管辖”还是“推管辖”,都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都会使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都会对人民法院的崇高形象和威信受到消极影响。因此,对债权人来说,在进行诉讼时,就需要尽量有效地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使民事诉讼能够在“公正、迅速、有效、经济”的基础上进行。

正是对上述事实有着清醒的认识,王律师从一开始就回避“远攻”,尽量克服因两地相距遥远,在诉讼管辖权上存在的弱势,避免催款工作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当王律师了解到债务人资金周转紧张,但在上海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确有500多万的债权时,他即决定采取“远交近攻”的催款策略,放弃“远攻”从近处着手,选准突破口,理顺关系,转移债权,代位取偿,从而实现债权。王律师所采用的远交近攻,代位取偿的催款方法并非突发奇想,而是有其法律根据的。依照我国民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在讨债过程中,当出现了债务人无力清偿,其无力清偿的原因是其他人欠债务人债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征得欠债人同意之后,与债务人达成合同权利转让协议,使债权人具有了向欠债务人债之人直接讨债的权利,代替债务人的地位进行讨债,使讨债工作变得直接而简便,这就是远交近攻催款法的具体运用——代位取偿。

但运用这种方法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代位取偿是运用债权转移的法律规范,将债务人拥有的债权转移给债权人以达到清债的目的。但这种清债形式已不是通常在债权人之间进行的,而是涉及到与本债务无关而与债务人有关的人。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依法可以将债务人的债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抵销债务,但必须依法取得欠债务人债的人,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同意。否则,这种债权的转移是无效的。

二、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

将债务人拥有的债权合法转移到债权人手里是为了清偿债务,这就需要考虑,债务人的债权太小,转移到债权人手里,其偿债意义就不大。如果债务人的债权数额超过了债权人需要清偿的债务数额,就要与债务人协商超出部分的处理方法。

三、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这一点对运用本法是至关重要的。适用代位取偿的前提之一是债务人没有偿债能力,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也无偿债能力,代位取偿就完全失去意义。这就需要债权人和代理律师不仅要认真调查债务人的情况,还要认真调查债务人的债权情况,在代位清偿的情况下,转移到债权人手中的债务通常是难以清偿的,因为容易清偿的债务,债务人自己早就以债权人的地位解决了债务纠纷。代位后要清偿的一般也是经反复催讨而没有结果的债务,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应从两方面考虑取偿的可行性。一方面,对于同样遥远,无法找到突破口,已成死债的,不宜运用远交近攻、代位取偿的方法,否则只会空耗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将债权人自身优势结合起来考虑,债务人难以追讨的债务,债权人代位取偿就很有可能成功。

譬如,本案例中,债务人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同处一城、联系方便、同属纺织系统、关系密切,利于收账,且债务人的债权数额远远超过了债权人需要清偿的债务数额,全额清偿的把握很大。出于这些有利条件,王律师巧妙运用远交近攻催款计,通过代位取偿的方式理顺了复杂的债务关系,实现了债权,取得了一般方法难以取得的效果。这一案例启示我们,旨在催款清欠的债权转移应该达到如下目的:

(1)尽可能地将债权债务双方由异地变为同地。异地讨债在时间、经费、人力诸方面都比同地讨债付出的更多,在经济交往逐渐频繁,范围逐步扩大的今天,异地债务也同步增长。如果我们合理地运用债权转移将异地债务转化为同地或同城的债务,不仅节省了时间、经费、人力,也为催款、执行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2)尽可能将债务转移给有偿债能力的债务人。转移债权的目的在于讨债,如果我们将“三角债”理顺成为两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这种债权的转移就难以实现催款的目的。因此,在考虑转移债权就应该把最终的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考虑进去。

(3)将复杂的债务关系转化为简单的债务关系。适用代位取偿方式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债务同时是另外一个债务关系的债权人,这样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比较复杂,由于要涉及到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其他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交叉在一起,这就要求用债权转移法将多方的债务变为共有两方的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在债权转移时应避免纠纷的发生。债权转移方式、期限、债权数额等方面都要在协议中确定下来。如果出现了新的纠纷,就会把债务纠纷搞得更为复杂,实现债权会更加困难。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制定催款清欠方案时,都应当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如此方能有所创新,才能适应内外局势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机会,赢得胜利。正是由于王律师经过多方了解,细致调查,搜集证据齐全,充分考虑了债务人的地理位置,资金情况和债权债务现状,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远交近攻”催款策略,这也反映了他眼光敏锐,谋深计远,擅长巧妙用兵法来催款。

其实,远交近攻兵法古已有之。远交近攻,语出《战国策·秦策》:范睢曰:“王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也。”这是范睢说服秦王的一句名言。远交近攻,是分化瓦解敌方联盟,各个击破,结交远离自己的国家而先攻打邻国的战略性谋略。当实现军事目标的企图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难以达到时,应先攻取就近的敌人,而不能越过近敌去打远离自己的敌人,为了防止敌后结盟,要千方百计去分化敌人,各个击破。消灭了近敌之后,“远交”的国家又成为新的攻击对象了,“远交”的目的,实际上是为了避免树敌过多而采用的外交诱骗。在我国历史上,秦国在统一战略中曾灵活运用了“远交近攻”策略,从而获得成功。

战国末期,七雄争霸,秦国经商鞅变法之后,势力发展最快。秦昭王开始图谋吞并六国,独霸中原。公元前270年,秦昭王准备兴兵伐齐,范睢此时向秦昭王献上“远交近攻”之策,阻秦国攻齐。他说:齐国势力强大,离秦国又很远,攻打齐国,部队要经过韩、魏两国。军队派少了,难以取胜,多派军队,打胜了也无法占有齐国土地,不如先攻打邻国韩、魏,逐步推进,为了防止齐国与韩、魏结盟,秦昭王派使者主动与齐国结盟。其后40余年,秦始皇继续坚持“远交近攻”之策,远交齐楚,首先攻韩、魏,然后又从两翼进攻,攻破赵、燕,统一北方;攻破楚国,平定南方,最后把齐国也收拾了,秦始皇征战10年,终于实现了统一六国的愿望。

远交近攻催款计的精要之处在于:当催款清欠的对象受地理条件限制,于收账不利之时,可以通过债权转移、代位清偿的方式,先从近处债务人的债务人那里着手进行清欠,同时与远方的债务人保持对话,加强联系,以便于各个击破,全额收回欠款。

催款人员应用此兵法,当多方求证,搜集情报,要确定债权属实手续完备有效,方式经济便利,万万不可照搬照套兵法,以致闹出刻舟求剑的笑话和落个鸡飞蛋打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