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学生不可不读的橙色历史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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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石柱上的法律

三千七百多年以前的一天,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城中,人们冒着酷暑向前走着,一直来到一座四周都种植着椰枣树的大屋子。原来,今天法官要开庭审理案件。

“法官大人,他借了我的钱,至今不肯还,请大人明断!”一个肥头胖耳的人诉说着。

“法官大人,我不是不想还,只是因为我妻子生了一场病,用了不少钱,一下子还不上来,请大人宽恕几天!”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回话说。

法官慢条斯理地摆了摆手说:“不要吵了!我问你们,还钱的期限到了没有?”

“已经过了三天了!”胖子说着,挺起了腰板。

“只过三天啊,我下个月一定还!”瘦子央求着。

法官又慢条斯理地问:“你老婆的病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瘦子回答。

“你最大的儿子几岁了?”

“十七,还小哪,刚刚十七岁。”瘦子有点惶恐了。

“啪!”法官一拍桌子,站了起来,“现在我宣判……”

胖子和瘦子都毕恭毕敬地站着聆听。

“根据汉谟拉比陛下颁布的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欠债到期不还,责令其妻子和儿子两人到债主家里充当奴隶三年,第四年恢复自由!”

胖子高兴地笑出声来。瘦子跪在地下哭泣哀求:“法官大人,饶饶我吧,我下个月还清!”

“滚下去!”法官怒喝了一声。

两人走出了法庭。但人们还能隐约地听到瘦子的哭声。

过了一会,一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推着一个浑身被捆绑的人走了进来。

“大人,我抓到了一个私逃的奴隶!”那汉子报告说。

法官把头侧向旁边的官吏:“你去检验一下!”

官吏走下座位,来到被捆绑的那个人面前,伸手揭开了他的帽子,额上露出了一个圆形的烙印。

“他有烙印,是个奴隶!”官吏向法官禀报说。

法官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说:“根据汉谟拉比陛下颁布的法典第十七条规定,被抓到的奴隶应归还原主,抓逃奴的自由民有赏。赏他两个舍克勒!”“舍克勒”是白银的单位,当时一舍克勒白银可买大麦一百二十公升,或上等植物油两公升。

夜晚来临,皎洁的月光照耀大地。白天判案的官员正在一根石柱下写着什么……

■知识链接

《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目前所知的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法典竭力维护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情况。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共有282条,内容包括诉讼程序、保护私产、租佃、债务、高利贷和婚姻家庭等。《汉谟拉比法典》刻在一根高2.25米、上部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0米的黑色玄武岩柱上,共3500行,正文有282条内容,用阿卡德语写成。由于它是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王汉谟拉比颁布的,所以叫《汉谟拉比法典》。汉谟拉比王在位期间,统一了两河流域,对内推行缓和阶级矛盾、加强王权和发展经济的措施,抑制债务奴隶制,使其在长期对外用兵中有相对稳定的后方,促成国家繁荣,使巴比伦城变为西亚最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他在位期间,根据社会经济形势与阶级等级关系的状况,制定了这部反映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的《汉谟拉比法典》,为后人研究古巴比伦社会经济关系和西亚法律史提供了珍贵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