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知县,一天他遇到这样一个案件:浙江省淳安县的一个小山村里的村民胡胜祖同村民邵时重有过土地纠纷,不久胡胜祖发病突然死去,胡家的胡胜荣、胡胜佑兄弟俩也同邵时重家有过宿怨,他们对邵时重怀恨在心已久,正好利用这一机会报仇。于是便在胡胜祖身上作了假伤痕,又涂上赤脂,冒充血迹。抬着大哥胡胜祖的尸体,踏着弯弯小路,到了县府门口,跪在衙门口直喊冤屈,要求县官为民做主,惩治杀害哥哥的凶手邵时重。
海瑞接到案子后,仔细查看尸体,只见全身上下都有血迹和伤痕,便问兄弟俩要怎样处置杀害哥哥的山民邵时重。
兄弟俩异口同声:“还我田地,杀凶手替我大哥报仇!”
邵时重在大堂上一跪三磕头:“争田地之事确有过,但杀人之事从没有,请知县大人明鉴。”
海瑞再次验尸,发现死者身上的血迹洗不掉,不像真血迹。
他派人到山寨找来胶脂,在伤痕上面用火烧一会儿,然后再洗刷。洗刷了几次,盆里的水发红了,但伤口中的骨头上还留有红血。这哪里是血迹?于是,海瑞严厉审问兄弟俩,在事实面前,胡氏兄弟不得不承认是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