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体系主要由以下四类主体构成:资金提供者、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创业企业。该体系中最核心的就是风险投资机构,即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它们是联系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的金融中介,是风险投资最为直接的参与者和实际操作者,同时也是最直接的风险承受者与利益分享者。它们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核心区别就在于其特有的运行机制。下面就让我们一同走进风险投资人的世界。
一、认识风险投资机构
风险投资机构包括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他们是风险投资最直接的参与者、操作者、风险承担者和收益分享者。目前,有限责任公司是风险投资机构的主流模式,比如“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等。这些公司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科学设计和制度规范的所有权结构来协调和保证。在风险资本的融资过程中,风险资本家的个人能力和业绩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社会过剩资本最初往往是冲着风险资本家的个人信誉和潜力汇聚到一起的。这些风险资本家购买的是资本,而出售的则是个人的信誉、诱人的投资计划以及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而发展成熟之后的风险投资机构则必须依靠健全的制度体系和高水平的盈利能力来维系资金的源源不断,来信守对投资人的承诺。
在风险投资市场上,一方面存在着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投资机会,同时还存在着寻求高回报、愿意承担高风险的投资资本。风险投资机构的使命就是发现二者的需求,并使机会与资本有机结合起来。金融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促进资金的融通,只要存在资金的供给和需求,就会有金融中介的位置。只要资金在金融中介构筑的渠道内流动,并且在流动中这些资金得到合理正当的使用,它就会实现增值。在风险投资这种特殊的金融工具下,资金从普通投资者流入风险投资机构,再通过风险投资机构流到创业企业手中。这时的风险投资创造了决定成败的两个关键结合,一个是风险资本与增长机会的结合,另一个是风险投资家与创业者的结合。我们说,资本与机会的结合属于外部结合,而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结合则是内部结合,风险投资要实现预期的收益,这两个结合缺一不可。
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体系中处于最核心的位置。它的这种核心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为创业企业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并通过创业企业的发展壮大使投资者获取收益。因此,风险投资公司往往会作为风险投资的发起者和投资工作的平台,负责整个风险投资活动的运营,并参与所投资企业的一些重要的管理和决策活动。二是风险投资机构往往由专业人才组成,有能力分析并做出对投资企业的投资决策,在投资之后有效监测投资企业的运营。三是风险投资机构本质上只是一个资金汇集的枢纽和平台,需要对投资者负责,并通过制度约束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当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在获取高额回报的同时,对不良业绩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机构投资人
由于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风险投资机构要由一些具有各类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同时其组织结构要提供一种完善的机制,使得投资者与提供专业知识技能的人才得到相应的回报,并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为满足风险投资体系的这种要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选择,目前,国际上有十多类风险投资主体的组织模式,其中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就是机构投资人。
1.有限合伙制公司。美国的风险投资机构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市场洗礼之后,一种特殊类型的合伙制成为目前组织形式的主流。在这种有限合伙制的风险投资机构中,存在两种合伙人,一种是有限合伙人,一种是主要合伙人。这类合伙制的主要出资人称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通常只负责提供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主要资金,但不负责具体的运营;而主要经营管理者被称为主要合伙人,他作为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投资机构的业务,同时也要对企业投入一定量的资金。主要合伙人对机构的经营承担无限责任,但出资比例往往都比较低,很多仅象征性的为总投资的1%,而取得的回报却很高,很多为总利润的20%外加管理费。而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一方面他们以合同形式对主要合伙人进行必要的约束,同时也通过担任公司董事对重大决策施加影响。美国的很多私人投资者往往扮演着主要合伙人的角色。其操作方式一般是先注册一家有限公司,再以该公司法人作为主要合伙人来成立风险投资机构。而有限合伙人往往是各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比如,各类基金、保险公司、银行等等,但也包括一些个人投资者。
2.上市风险投资公司。目前,以风险投资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还很少,这类风投公司往往拥有很强的实力和严谨规范的投资策略和理念,属于稳扎稳打型。他们的投资方式与有限合伙制的公司基本相同。由于属于上市企业,这类风投公司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情况,因此他们比其他风投机构更容易被大家了解。
3.大企业下属的风险投资机构。目前,国内外很多大企业都设立了自己的风险投资机构,其形式有独立实体、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他们在运作方式上与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基本相同,只是侧重点有所区别。由于他们的投资资金往往来自于母公司,因此他们的作用往往是为母公司寻求新技术、孵化新企业,或成为企业多元化经营的投融资平台。
4.政府风险投资机构。近年来,随着知识经济业态的出现,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使命。除了通过营造投资环境、调整财税政策、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间接措施支持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创新之外,许多国家也利用一定的政府资金,通过实施相关的政府计划,以更直接的方式来调动风险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而这就促成了政府风险投资机构的出现。在我国,比如中国再生资源投资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都属于这类投资机构。
三、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是目前国际上广泛流行的一种新型投资机构,又称为创业基金。它以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吸收机构和个人的资金,投向于那些没有上市资格的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基金无需投资企业的抵押担保。它的经营理念是在高风险中追求高收益。风险投资基金往往以股份的形式参与投资,其目的是为了帮扶所投资企业尽快成熟,获得上市资格,从而实现资本增值。一旦公司股票上市成功,风险投资基金就能够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其股权而收回资金,继而投向其他的风险企业。
在一些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两类发行方法:一类是私募风险投资基金。他们通常由风险投资公司按照前面介绍过的有限合伙制的形式发起,出资比例1%左右的,称作普通合伙人,其余的99%股份则吸收企业或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出资,被称为有限合伙人,他们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样,只承担着有限责任。另一类是公募风险投资基金。他们是向社会投资人公开募集的并能上市流通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类似于产业投资基金,属于封闭型的,上市时允许自由转让。
目前国际上的风险投资基金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欧洲型,一类是亚洲型。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所投资的对象不同。风险投资基金是一种“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的现代投资机制。对于风险企业而言,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融资不仅没有债务负担,还可以得到专家的建议,扩大广告效应,加速上市进程。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通过专家管理和组合投资,降低了由于投资周期长而带来的行业风险,使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和高收益得到有效的平衡,从而为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稳定的资金供给。此外,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以从基金较高的规模经济效益与成功的投资运作中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个体投资人
个体投资人往往以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投资,普遍实力不是很强。在个体投资人中以天使投资最为典型。通常情况下,个体投资人敢于对那些尚处于创意阶段的项目提供种子资金。而在这个阶段,一般的风险投资机构因为考虑风险及经营准则,往往不敢出手;而个体投资人却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和顾虑,认为值得投资,就会果敢出手。而正因为这种对投机机会的把握,使得个体投资人有时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