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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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零售企业商品管理制度与表格(3)

(8)验收无误的商品,再由储运组以彩色笔将该货品的储位,于验收时书写在货品包装上,以便于存放定位。

(9)储运组于验货时如有溢收数量,应通知采购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补开《进货验收单》,否则拒收。

(10)储运组应依据《进货验收单》,每日提出应交未交的物品,供采购组跟催,次月5日前应提出超支、欠货资料,供采购、会计、管理部门参考。

(11)储运组将交货实况填入《厂商资料卡》交货资料各栏后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后发现不符所需,则通知厂商进行退货处理。

(12)储运组核对货品数量与良品总数是否相符,安排货品进入仓库后在进货验收单二至三联良品总数栏盖仓库接收章,再送至储运组主管处核章。

(13)储运组主管核章后的进货验收单第三联自存,根据良品总数转存至电脑。

(14)进货验收单第二联送会计作为付款的凭证。

3.报废作业制度

(1)报废管理的目的为有效地控制和计算原材料的成本。

(2)报废品的定义。

原材料无法继续使用或转做他用而必须丢弃。

凡正常加工过程中所丢弃的残物不应报废而属损耗。

研发人员的正常研发所丢弃的残物料。

(3)报废品的区分。

材料的品质验收未能落实或规格与实际需求不符,致使无法使用且不能退货者。

仓储人员保存不当,致使材料损坏无法使用者。

研发人员的研发停止,致使该批材料无法转作其他用途者。

因运送或搬运不当,造成材料破损污染而无法使用者。

原材料、成品过期而无法使用者。

(4)报废品的处理。

报废品应存放于暂存区,以便随时资料查询及更正。

所需报废的货品应由权责单位于月底填写报废单一式二联。经由品质管理人员确认,并经经理核准后,会同会计部门进行清点,清点完毕,报废单第一联自存,第二联交会计。

经核准报废的货品由储运组统一销毁。

报废品若是原料,以采购时买进的价格计算;若是商品,则以出货价计算。

七、收货文件管理制度

1.收货办公室是存放所有收货文件的规定地方。

2.收货文件的原件必须提供给财务部,收货办公室保存文件的副本。

3.收货文件必须按时间、按部门、按收货号的/顷序进行排列,分柜进行存放;查询时必须经过收货部人员的同意。

4.所有收货资料保存至少一年。

5.所有的文件必须在当日工作结束后进行整理、归档;凡有问题的文件,必须做记号说明原因,并交接到明日进行处理。

八、收货办公室管理制度

1.供应商不得进入收货办公室。

2.未经授权,楼面人员不得进入收货办公室。

3.收货办公室在工作结束后实施门禁。

4.收货办公室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5.收货办公室不是员工或叉车司机的休息场所。

6.收货办公室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九、商品验收管理制度

1.仓管人员和理货人员应严格按商品质量验收标准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

2.清点检查。重点检查数量、包装质量及其完好性。

3.抽样检查。应按相应验收标准,采用随机抽取法取出代表样商品进行检查。

4.合格证检查。检查产品是否有合格证及其是否有检验机构和检验员签章。

5.索证。

按随货通行证书的管理程序操作,向供应商索取有关质量证明,并与采购订单的内容进行对照检查是否一一对应,准确无误。

质量证书应及时转交指定零售企业质检员存档,按随货同行证书的存档操作进行管理。

6.标志、包装检查。

对所抽样品进行标志检查时,严格按照商品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是否可能因包装不良而使商品受损及包装本身是否受损。

对有使用期限的商品应重点检查其生产日期、进货日期是否符合商品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7.感官检查。对商品进行感官检查,根据标准或经验判定产品质量。

十、商品陈列管理制度

1.为保持卖场内商品陈列的美观、庄重,并方便顾客选购,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柜台、货架定位。

营业大厅内务柜组的分布位置由总公司经营部门同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并标位安排。

零售卖场需调整货位时,必须向经营部及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由零售企业负责进行内部调整,报总公司经营部备案。

柜台、货架、陈列架,实行定位、定量管理,各零售卖场要一律按设计方案及经营布局的要求摆放。未经总公司经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移动柜台、货架。开架销售商品的摆放要保持2.35米的通道距离。不得随意侵占或阻塞各主、次通道及消防安全通道。

柜台、货架、陈列架需要维修或更换时,由零售卖场向总公司经营部提交报告。

要注意爱护使用柜台、货架、陈列架所用的玻璃板、玻璃拉门,出现破损时,须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以防伤害顾客。

经过维修或更换的柜台、货架、陈列架,由卖场负责按原样摆放在原处,更换下来的柜台、货架、陈列架、灯具、玻璃等,由卖场自行处理。

3.商品陈列

柜台、陈列架内的商品要分层次陈列、全方位展示,开架售货商品要有小外包装,整大箱及整包商品不准陈列在柜台和架内。

商品陈列要整洁、丰满、紧凑,要求货价对位,销售后要随时整理、上货。不得将商品拴绑陈列。塑料陈列模特要保持形象的美观、庄重,不得裸体。

封闭柜台、货架与柜台要保持一定通道,原则上不能摆放商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码放商品,那么一定要码放整齐,以不超过柜台高度为宜。

不得将有破损、污浊、残损的商品陈列或摆放在柜台及陈列架上,应及时收在隐蔽处或返库。

4.架顶美化

架顶美化要以突出商品特点为原则。

除用于陈列的商品外,架顶上不得随意堆放其他商品及杂物。

顶架广告灯箱由公关部负责设计、制作;发现脱落应及时报公关部修补;到期的由公关部负责更换。

5.本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调整。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退换货管理制度

1.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并且在退换货的时限内的,可以退换。

2.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超出退货的时限,但在换货时限内的,不可退货,但可换货。

3.有质量问题的商品,超出退换货的时限的,不可以退换货。

4.一般性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影响重新销售的,可以退换货。

5.一般性商品,无质量问题,但有明显使用痕迹的,不可以退换货。

6.经过顾客加工或特别为顾客加工的,无质量问题的,不可以退换货。

7.因顾客使用、维修、保养不当或自行拆装造成损坏的,不可以退换货。

8.商品售出后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不可以退换货。

9.原包装损坏或遗失、配件不全或损坏、无保修卡的商品,不可以退换货。

10.个人卫生用品,如内衣裤、睡衣、泳衣、袜子等,不可以退换货。

11.清仓品和赠品不可以退换货。

12.消耗性商品,如电池、胶卷,不可以退换货。

13.化妆品(不含一般性的护肤品),不可以退换货。

14.本零售卖场的收银小票或非本卖场售卖的商品,不可以退换货。

第三(节)商品管理常用表格

一、采购单

二、采购登记表

三、供应商商品明细表(《餐饮店经营管理》392页)

四、供应商进货数量统计表(《餐饮店经营管理》393页)

五、供应商变动表(《餐饮店经营管理》393页)

六、进货日记表

七、采购进度控制表

八、交期变更联络单

九、订货表

十、每日进货接收记录表

十一、商品退货申请表

十二、退换货通知单

以下表格源自《超市与大型商场》

十三、供应商交易登记表

十四、采购通知表

十五、订货计划表

十六、收货登记表

十七、收货清单

十八、商品入库表

十九、商品验收登记表

二十、请购验收表

二十一、验收报告表

二十二、商品退货登记表

二十三、商品报损登记表

二十四、商品缺货登记表

二十五、商品破损处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