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1.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附件。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审计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2.集团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4.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下属全资及控股企业。
附件: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15年
其中: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涉及外来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帐簿永久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报表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永久
(四)其它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第二(节)会计档案整理工作操作流程
1.收集会计文件材料
会计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是整个整理工作最基础的一项内容,收集范围包括有会计年报、季月报、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帐、总帐、各类明细帐、会计凭证、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等材料。
2.分类:先分年度,再把同一年度的会计文件材料分为报表、帐簿、凭证三大类,然后把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文件材料分别组成单个保管单位(卷)。
3.组卷:分别按报表、帐簿、凭证进行组卷。
4.编(张)页号:报表、帐簿等都要用号码机进行编号,有文字、数字的页面都要编页号,空白页不编号。
5.抄写卷内目录:报表、帐簿要抄写卷内目录。凭证不必抄卷内目录。
6.装订:要求坚实、整齐、美观。
7.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本单位全称、案卷标题、案卷号、保管期限、起止日期、张数、备考表。
8.粘贴封签、盖印。
9.案卷排列:在一个帐户一年度的案卷中,按照顺序排列,一卷一个号,一年编一个大流水号。
10.抄写案卷目录:根据案卷排列的顺序号,将每卷的卷号、案卷名称(标题)等项内容抄在案卷目录上,目录一式二份,一份在会计部门,一份作为档案移交用。
11编写说明。主要内容是:
①本单位建立时间;
②建立会计核算的时间;
③机构撤并变动情况;
④历任会计姓名、任职时间;
⑤整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12.档案的保管: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也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13.档案的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经过鉴定,除末结清的债权
债务原始凭证和其它末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组卷外,其它期满档案可按以下程序销毁:
①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②部门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并经总经理审查批准。
③销毁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④监销人员应对销毁档案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归档作永久保存。
企业文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