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好爱不离开(绝世好男人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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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5章

操场上,有一部分男生在打篮球。他们的技术并不怎么样,至少就若愚看来,夏江随便一个起跳都比他们出彩得多。

他们之中稍微好些的男生叫做李剡阳,个子比夏江高一些,不过若愚并不觉得他的个子高就怎么样,高于一米八二的男人会短命,因为缺钙,还因为地心引力的缘故,会头晕。夏江在这点上长得非常狡猾,他停留在一米八一到八二之间,夏江曾经狡辩说,这不是他主观可以决定的,他的身高,取决于他的父母,还有骨骼发育。若愚评价道,他这种就叫做“骨子里的狡猾。”

李剡阳的笑容特别阳光,是全校女生的头号迷恋对象,有很多人给他写过情书,包括有把握追上他的和没把握追上他的,加起来前前后后也有几十号人物。说实话,若愚觉得他在长相上远不如夏江来得有味道,甚至是一种俗帅(就是鼻子和嘴都按照美学标准长的大众帅哥)。不像夏江,撇撇嘴,揉揉鼻子,都带着一股子出格的邪劲,让人无论如何都联想不到可以形容的词语。

给夏江写情书的女生,没有一个。因为一看就知道他不是那种给他写写情书就可以征服的男孩,而且他不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情人节里的表白就有如男女厕所之间的一堵墙壁——没门。

若是平时,若愚是无论如何不会将夏江和李剡阳拿来作这样的比较,可是今非昔比,李剡阳昨天晚上临放学塞给了若愚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的东西恰好就叫情书。

若愚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拿情书扇着风。

倒是有很多的女拉拉队员,挥舞着那种毛茸茸的东西呐喊助威,若愚的mp3刚好没电了,惟一的消遣被取消,她打心眼里面讨厌这种无聊的运动。

中场休息,李剡阳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她的旁边,“怎么样?”

“无聊。”她指指头顶的太阳,“我要烤干了。”

操场周围又没有树,所以大家都曝晒在烈日底下,偏偏又只有她一个人叫苦不迭,李剡阳笑了笑,“那我拿些报纸给你遮阳。”

“不用了,你那个什么篮球赛快点结束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下半场二十分钟就完了。”

李剡阳早就听说若愚的脾气在女生中是绝对的差,可是她长得实在漂亮,又那么对自己的胃口,有心追她的人比排队给明星擦鞋的还多,不过据说她根本没正眼看过谁。

这样的她居然能接受了自己的情书,还答应来看他的球赛,李剡阳明白,幸运女神开始注意到他这个寂寞孤独的单身男人了。

下半场开始没几分钟,若愚看看表,三点了,练舞馆的门该开了,她摸摸背包里的便当盒子,拍拍屁股就站起来走了。

夏江也快要比赛了,他们的舞蹈大赛是每年一届,秋季举行。和他搭档的女孩刚从美国回来,叫施美静,听起来,简直就像个化妆品的名字。

美静虽美不静,性格活泼,和若愚很是投缘,加上喜欢她那华而不实的便当,常和夏江以一块排骨的归宿去向为导火索,横眉冷对,硝烟四起,为了避免两人之间爆发一场食物拉锯战,若愚所带的便当变成了两人份。

她来到舞蹈馆,今天的舞蹈馆和往常有些不一样,因为有音乐的缘故,那些繁复的动作都活了起来,若愚本就喜欢这种很有节奏且显得性感的舞蹈,还记得时尚对于拉丁舞的定义就是——“最美的舞蹈”。换句话说,什么是拉丁舞?就是最美的舞蹈的综合。

它可以融合芭蕾、体操、摩登、踢踏于一身。它可以表现狐狸优雅的狐步舞,也可以展现浪漫风情的阿曼莱拉。有狂放的桑巴,有忧郁的伦巴,有野性的斗牛,有活泼的恰恰,既有阳春白雪的高雅,亦有下里巴人的通俗……不夸张地讲,这种舞蹈,即使是在市民广场上去跳,其魅力也是丝毫不逊色于在国际大舞台上的演出。

不管平时是怎样邋遢搞笑的一个人,一旦投入到这种魔力舞蹈中去,就完全脱胎换骨,眼神如炬,步履如风,全身肌肉紧绷,收放自如,一进一退,一快一慢,旋转得像风中的落花,从容不迫,优雅得紧紧地吸引着每一个人的眼球。

若愚看呆了,冷不防有人在她头顶上一拍。

“口水呆子!”施美静不齿地讥笑道。

心知是谁的若愚不紧不慢地掏出盒子来,“今天彩排啦?”

“离彩排还远着呢,刚刚疯完一个暑假,先收心才是正经事。”

若愚叹了口气,“真后悔我小时候怎么没机会学,看你们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转起来,眼睛都花了。”

话音未落,腰被一双手抱住,痒得她险些失声尖叫。

“现在学还来得及,只不过别指望可以追上我的境界。”若愚还未反驳夏江已经带着她转了起来,果然头晕眼花找不到北,悠忽了半天才发现带着她转的人已经抱着饭盒开始大块朵颐。

“你、你——”她头重脚轻地颠过去,指着他左右摇摆,活似醉鬼。

美静看不下去了,抢夺他的蛋卷,“你怎么可以这样欺负若愚?”

“还我。”他嘴里叼着半条鱼,一圈油腻。

“若愚,我给你报仇雪恨。”美静把蛋卷塞进嘴里,嚼几下吞咽掉。

若愚不齿地说:“少打着我的幌子骗吃骗喝。”

美静呵呵地笑着,“你不笨嘛。”

若愚伸个懒腰说:“嗨,你们慢慢练吧,我要回去看篮球赛,估计下半场要完了。”

夏江埋头于饭盒中,口齿不清地问:“你什么时候对那颗大球感兴趣了?”

若愚说:“不是感兴趣,只不过,答应了李剡阳。”

“李剡阳?”他将连贯的鱼骨头自嘴里缓缓拉扯出,“哪号瘟神?”

“篮球队的中流砥柱。”

“你跟他什么时候搞上的?”

“昨天晚上。”

“什么?”

“昨天晚上。”若愚回头,朝他们摆摆手,“他给我写情书了。”

“喂——”夏江的喊声消失在馆里,若愚带上门离去。

“若愚谈恋爱了?”美静擦擦嘴角,看着夏江,“样子不像呀。”

“她又不正常了。”

“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换衣服。”把李剡阳丢在酒吧里,若愚拉开更衣室的门进去,脱掉斯斯文文的学生装,拿起紧身背心,小短裙,高帮靴,着装完毕,来到吧台,一手拿着调酒杯子,一手拿着通向酒桶的管子,随着节奏开始处理客人的订单。

“若愚,你平时都在这种地方待着的吗?”

酒吧里的声音很大,有客人点了一首《甜蜜蜜》,那客人属于中气十足地扯着嗓子嚎叫的类型,李剡阳必须很大声才可以让她听见自己的话。

“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喜——欢——来——这——种——地——方?”

“这地方不好吗?”

“什么?”

“我——觉——得——这——里——很——好!”

李剡阳还想开口说什么,夏江拉着美静穿过人墙来到吧台,把美静扔在吧台,夏江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换衣服。”

他单手撑着跃过吧台,进入到更衣室里,脱掉学生装束,白衬衣,黑色紧身背心和领结,半边金属眼镜,着装完毕,来到吧台,操起托盘,开始按照订单送饮料。

闲着无事的美静便自动找上李剡阳,“嗨,你也来呀?”

“什么?”

“你——也——来——呀?”

正值音乐高潮,李剡阳还是听不见,“什么?”

美静火了,美国人的脾气冒了出来,“你——也——来——这——个——天——杀——的——鬼——地——方——吗?”

“是啊。”李剡阳深感赞同,连她也说这里是个鬼地方,这里的确是够阴森的,叫什么不好,叫阴曹地府。他对美静道:“这里好吵啊。”

“什么?”

“这——里——好——吵——啊!”

“是啊。”美静觉得很High。

夏江送完一拨子人回来后,把领结扯了扯,“是哪个鬼人点这么难听的歌,还唱得像哭丧似的?”

“什么?”三个人一齐问道。

“是——哪——个——鬼——人——点——这——么——难——听——的——歌——唱——得——好——像——哭——丧!”

就在夏江拼命提高嗓门的时候,那客人正好停下来喘气,酒吧里一下子安静了不少,几乎所有的客人都听见了他这一声。

当所有目光齐刷刷地射向吧台两秒钟后,夏江拍了拍李剡阳的肩膀,“兄弟,就算你对人家的嗓子有意见,也不要这么直白嘛。”

李剡阳吃惊地看着他,一时半会儿还没反应过来,“我、我……我……”

“你不喜欢这首歌嘛,我知道!可是喜欢它的大有人在啊,你喜欢沧海一声笑是不是?我给你点,你唱好了,不要在底下批评人家,大家都是来寻开心的嘛,对不对?”

夏江朝DJ那边打了个响指,“喂,给这位兄弟放《沧海一声笑》。”

“我不会唱啊……”李剡阳手足无措地对所有人挥手道。

“别谦虚了,你刚刚才对我说过,你唱这个最拿手了,去吧去吧。”夏江把他推到了台上,刚才那个客人用一种非常嫉恨的眼光瞪着他,不甘不愿地把话筒扔给了他,跳下台两手叉腰,那意思好像是说,唱得不如我就扁你。

若愚擦洗着杯子,看着夏江,“这招太损了吧?”

夏江回看她一眼,“你懂什么,那个客人的歌喉是世间少有,我看唱得不如他的是少之又少,不是极品也是大仙了。”

话音刚落就响起了李剡阳的歌声,“沧海啊一声笑……滔滔呀两岸潮……”接下来的,饶是外星人也听不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

“……你怎么解释这个现象?”若愚忘记了手里还有玻璃杯的存在。

“据我所知这种金属穿透力的嗓子大概十万人里都很少发现一个,”他慢慢歪过头来与两位女士对看一眼,“若愚,你捡到宝贝了。”

“好厉害喔。”美静吃惊地说着,拿起擦桌子用的抹布塞进耳朵里。

李剡阳还没唱完,DJ台子周围的客人都闪了大半。夏老娘匆匆赶来,“别唱了,别唱了,客人都跑光了!小兔崽子,给我下来!”

李剡阳还在拼命地抽搐着他的嗓子,“沧海医生笑,掏呀掏呀两岸吵——”

“哈哈哈哈!”若愚捶着桌子笑,夏江趴着吧台用托盘砸墙壁,美静蹲在地上。

李剡阳唱完了,兴奋地高喊了一声:“我最爱刘德华的这首歌!”就下了台。

三人再度震惊。

“天啊!”

“果然厉害!”

“若愚,我唱得好吗?”李剡阳兴致勃勃地问。

若愚睁着眼睛说瞎话:“你看他们的反响就知道了。”

从此李剡阳成为了他们酒吧的拒绝往来黑户。若愚一直怀疑夏江是蓄意的,可是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再加上她本来就不怎么喜欢李剡阳,所以也犯不着替他维护面子。

可是李剡阳对她实在是太好了,他不在乎时空的限制,坚持每天早上给没有吃早餐习惯的她带不同的餐点,至于液体的食物,就装在保温瓶里。

“你这样麻不麻烦?”

“已经习惯了。”

若愚对“习惯”这两个字眼似乎特别的没有免疫力,她本身不就是这个词语的俘虏吗?像她这么差的个性,家里无权无势,有男孩肯对她如此这般,不管怎么说都已经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她又不是做梦的年纪,二十一岁,转眼就到了寻常人眼中该嫁人的时候了。

李剡阳的家世虽说不上是辉煌,却也足够他坐吃山空,即使他立志去非洲研究猩猩也不算奢侈。而他本人,如果不论是否触电的感觉的话,应该算是个金龟婿,尤其是对若愚这样出身的女孩来讲。

这天晚上若愚坐在夏家客厅的沙发上,咬着豆沙包子喝着米汤看电视,她周围是三个眉头皱着的大人,二男一女。

“若愚,你当真决定要跟那个左嗓子的小子交往?”夏老娘因为自己和丈夫都生得一副出众的喉咙,所以对左嗓子的人尤其歧视。

“他很好啊。”若愚咬了一口包子。

“可我看你并没有很兴奋的样子啊。”张老爹上半身穿着西服,下半身却是条睡裤,可见刚到家,衣服换了一半就来听审讯。

“我又不是小孩了。”惹愚又狠狠地咬一口,包子虽然身受重伤,但是……“夏江你在哪里买的豆沙包呀?怎么咬了两口都没有咬到馅啊!”

夏老爹这才想到还有儿子没有发言,三个大人一起转身,看着沙发另一端翻杂志的夏江。

“儿子,你和若愚是一个学校的,他们的事情你应该很清楚?”

夏江一语不发。

“夏江!”

“夏江死了。”他头也不抬地说。

“你个不孝子,问你话呢!”

总算是抬头了,不过嘴里却没冒出什么好话来,“她要交往就交往吧,又不是去送死。”

“你这是什么话,上次那个小子你也看到了,唱歌唱成那个样子,做人一定有问题。”夏老娘理直气壮。

若愚看一了眼夏江,心想,有问题的怕是你儿子,人家又没招惹他,他把人家捅到台上去出丑。

“是啊,还当众说什么,什么我爱刘德华,那歌是刘德华唱的吗?那明明是张学友98年的新专集。”夏老爹一副他很没品的表情。

若愚想没品的恐怕是您老人家才对,刘德华和张学友根本不是一个歌路上的,这能扯到一起去吗?!

果然夏老娘开始就这个问题与丈夫抬杠:“错了,张学友什么时候唱过《沧海一声笑》?”

“不是吗,那难道是黎明?”

“你就知道四大天王,除此之外你还知道谁?”

“我还知道迈克尔·杰克逊。”

“那你怎么不说是迈克尔·杰克逊唱的?”

“你以为我是傻子吗?迈克尔那中文,恐怕连‘你们好’都会说成‘你妈好’,还唱《沧海一声笑》?”

“你们不要争了,”张老爹叫道,“跑题了!”

另一边,夏江和若愚则以包子为什么咬了两口还没有馅在争论。

“你是在多福隆买的吗?”

“是啊,没错。”

“那为什么今天的包子没有馅?”

“你再咬一口就有了。”

“我再咬一口就没有啦。”

“那你就当馒头吃好了。”

夏江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包子,第一口就露出了红豆沙馅,若愚抬手扔掉自己那半个,一把揪住了夏江,“明明就是你搞的鬼!”

“好好好,我跟你换,行了吧。”

若愚抢走他的包子,顺便把他的头发揉个乱七八糟。

夏老娘和夏老爹醒神,“我们跑题了?我们刚刚说到哪里了?”

张老爹想了半天竟没想起来,“好像……好像是左嗓子的问题?”

夏老娘一拍桌子,“老公,说起来我们好久没有唱歌了哎?”

夏老爹闻言将大屏幕彩电打开,把全套的卡拉OK设备搬出来,豪迈地说:“来!”

夏老娘唱了第一句:“问世间,可有此山比天高——老张,一起来唱!”

张老爹本在苦思冥想到底讨论到哪里了,可是一听到《铁血丹心》的调子就神采奕奕,“话筒给我!”

夏老爹看见两个小孩还在客厅里打闹,就挥着手说,“两个小的,要不一起唱,要不然闪边上去。”

若愚一手端起盘子,一手举着碗,胳膊下夹着从夏江处掠夺来的杂志往房间里走,“每次都这样。”

夏江也跟了进来,什么话都不说,靠在门上啃冒充豆沙包的馒头。

“杂志真没劲,全是骗人的,你有什么新的游戏可以玩?”若愚从矮几上挪到电脑前,打开显示屏和主机。

“就凭你的破烂水平,敢挑战我的游戏?”他哼哼地笑了一声。

“谁的水平是破烂?”若愚凶恶地喊。

“上次我说电脑如果有突发情况,记得猛砸显示屏以确保主机安全,只要是个人就知道这是骗人的,就你相信,还差点真的拿英汗大字典扔向无辜的显示屏。”

一说这件孬事,若愚立刻冷了脸,“你还好意思说!我是真相信你的话,谁知道你要害我。”

“……你就那么相信我?”他开玩笑地问,“我说什么都听?”

“废话,从小到大,就你没骗过我……连我爸都跟我说过谎。”若愚摸着键盘。

“你要是真的什么都听我的,刚才就不会在大人面前讲那种话。”他走到她背后抽了个垫子坐下来,“你以为我是傻瓜看不出来,你对那小子有意思吗?你能跟他牵着手在街上走,能在电影院里接吻?你以为交往是什么意思,男女间的事情,哪有你想的那么单纯。”

若愚还是低着头,手指一个一个摸那些键,“凡事都会有第一次。”

“你说什么?”身后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夏江把她大反转,认认真真地看着她,“你发疯啦。”

若愚思索一下,“虽然我一直都认为自己是在半疯半醒的状态中,可是这次呢,我确定我是蛮清醒的。我不能一直躲在你和我老爸的保护伞下,总有一天我要自立的。我这个人又懒又没什么雄心壮志,所以以后过的应该会是那种伺候公婆,朝九晚五,相夫教子的生活。我已经二十一岁了,不再是那种单纯的为了爱情而爱的年纪,我必须考虑所交的男朋友,是一个稳重,体贴,成熟而且有包容心的人,至于我爱不爱他,那并不是多重要的事——怎么样,你说对吗?”她笑眯眯地抬头问。

“看来你已经学会为自己设想将来了。”夏江点点头,把额前的发丝抚到脑后去,“我承认,我现在的心情是有点复杂,毕竟被人需要了十几年,忽然有一天,那个跟在屁股后面团团转的羊角辫跟着别人跑了,我却还没回过神来。”他神情很古怪地耸耸肩,“这大概也是普天下所有父兄的心情。”

“安啦,我还会不时地给你制造麻烦的。”她豪气地一甩手,顿时将脚边的汤碗打翻,粘稠的米汤洒了一地,糊了她的衣服,还弄湿了新的杂志。

“这是我向图书馆借的啊!”夏江大叫一声,眉头迅速皱了起来,“你还真是会付诸实践,这么快就给我一堆麻烦。”他马上拎起杂志,走到衣橱边单手翻出一件T恤和毛巾兜头扔给若愚,扯了若干纸巾铺在米汤上。

“你看,我都说了你很擅长收拾麻烦的。”若愚朝他嘻嘻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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