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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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历法之作,所以步日月之躔离,候气朔之盈虚,不揆其端,无以测知天道,而与之吻合;然日月之行迟速不同,气朔之运参差不一,昔人立法,必推求往古生数之始,谓之演纪上元。当斯之际,日月五星同度,如合璧连珠然。惟其世代绵远,驯积其数至逾亿万,后人厌其布算繁多,互相推考,断截其数而增损日法,以为得改宪之术,此历代积年日法所以不能相同者也。然行之未远,浸复差失,盖天道自然,岂人为附会所能苟合哉?夫七政运行于天,进退自有常度,苟原始要终,候验周匝,则象数昭著,有不容隐者,又何必舍目前简易之法,而求亿万年宏阔之术哉?

今《授时历》以至元辛巳为元,所用之数,一本诸天,秒而分,分而刻,刻而日,皆以百为率,比之他历积年日法,推演附会,出于人为者,为得自然。或曰:“昔人谓建历之本,必先立元,元正然后定日法,法定然后度周天以定分至,然则历之有积年日法尚矣。自黄帝以来,诸历转相祖述,殆七八十家,未闻舍此而能成者。今一切削去,无乃昧于本原,而考求未得其方欤?”是殆不然。晋杜预有云:“治历者,当顺天以求合,非为合以验天。”前代演积之法,不过为合验天耳。今以旧历颇疏,乃命厘正,法之不密,在所必更,奚暇踵故习哉。遂取汉以来诸历积年日法及行用年数,具列于后,仍附演积数法,以释或者之疑。

《三统历》(西汉太初元年丁丑邓平造,行一百八十八年,至东汉元和乙酉,后天七十八刻。)

积年,十一四万四千五百一十一。

日法,八十一。

《四分历》,(东汉元和二年乙酉编)造,行一百二十一年,至建安丙戌,后天七刻。)

积年,一万五百六十一。

日法,四。

《乾象历》(建安十一年丙戌刘洪造,行三十一年,魏景初丁巳,后天七刻。)

积年,八千四百五十二。

日法,一千四百五十七。

《景初历》(魏景初元年丁巳杨伟造,行二百六年,至宋元嘉癸未,先天五十刻。)

积年,五千八十九。

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

《元嘉历》(宋元嘉二十年癸未何承天造,行二十年,至大明七年癸卯,先天五十刻。)

积年,六千五百四十一。

日法,七百五十二。

《大明历》(宋大明七年癸卯宋祖冲之造,行五十八年,至魏正光辛丑,后天二十九刻。)

积年,五万二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正光历》(后魏正光二年辛丑李业兴造,行一十九年,至兴和庚申,先天十三刻。)

积年,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九。

日法,七万四千九百五十二。

《兴和历》(兴和二年庚申李业兴造,行一十年,至齐天保庚午,先天九十九刻。)

积年,二十万四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二十万八千五百三十。

《天保历》(北齐天保元年庚午宋景业造,行一十七年,至周天和丙戌,后天一日八十七刻。)

积年,一十一万一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二万三千六百六十。

《天和历》(后周天和元年丙戌甄鸾造,行一十三年,至大象己亥,先天四十刻。)

积年,八十七万六千五百七。

日法,二万三千四百六十。

《大象历》(大象元年己亥马显造,行五年,至隋开皇甲辰,后天十刻。)

积年,四万二千二百五十五。

日法,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二。

《开皇历》(隋开皇四年甲辰张宾造,行二十四年,至大业戊辰,后天七刻。)

积年,四百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十万二千九百六十。

《大业历》(大业四年戊辰张胄玄造,行一十一年,至唐武德己卯,后天七刻。)

积年,一百四十二万八千三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一百四十四。

《戊寅历》(唐武德二年己卯道士傅仁均造,行四十六年,至麟德乙丑,后天四十七刻。)

积年,一十六万五千三。

日法,一万三千六。

《麟德历》(麟德二年乙丑李淳风造,行六十三年,至开元戊辰,后天一十二刻。)

积年,二十七万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大衍历》(开元十六年戊辰僧一行造,行三十四年,至宝应壬寅,先天一十三刻。)

积年,九千六百九十六万二千二百九十七。

日法,三千四十。

《五纪历》(宝应元年壬寅郭献之造,行二十三年,至贞元乙丑,后天二十四刻。)

积年,二十七万四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三百四十。

《贞元历》(贞元元年乙丑徐承嗣造,行三十七年,至长庆壬寅,先天十五刻。)

积年,四十万三千三百九十七。

日法,一千九十五。

《宣明历》(长庆二年壬寅徐昂造,行七十一年,至景福癸丑,先天四刻。)

积年,七百七万五百九十七。

日法,八千四百。

《崇玄历》(景福二年癸丑边冈造,行十四年,后六十三年,至周显德丙辰,先天四刻。)

积年,五千三百九十四万七千六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三千五百。《钦天历》(五代周显德三年丙辰王朴造,行五年,至宋建隆庚申,先天二刻。)

积年,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

《应天历》(宋建隆元年庚申王处讷造,行二十一年,至太平兴国辛巳,后天二刻。)

积年,四百八十二万五千八百七十七。

日法,一万单二。

《乾元历》(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吴昭素造,行二十年,至咸平辛丑,合。)

积年,三千五十四万四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千九百四十。

《仪天历》(咸平四年辛丑史序造,行二十三年,至天圣甲子,合。)

积年,七十一万六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一万一百。

《崇天历》(天圣二年甲子宋行古造,行四十年,至治平甲辰,后天五十四刻。)

积年,九千七百五十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五百九十。

《明天历》(治平元年甲辰周琮造,行一十年,至熙宁甲寅,合。)

积年,七十一万一千九百七十七。

日法,三万九千。

《奉元历》(熙宁七年甲寅卫朴造,行十八年,至元祐壬申,后天七刻。)

积年,八千三百一十八万五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万三千七百。

《观天历》(元祐七年壬申皇居卿造,行一十一年,至崇宁癸未,先天六刻。)

积年,五百九十四万四千九百九十七。

日法,一万二千三十。

《占天历》(崇宁二年癸未姚舜辅造,行三年,至丙戌,后天四刻。)

积年,二千五百五十万一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二万八千八十。

《纪元历》(崇宁五年丙戌姚舜辅造,行二十一年,至金天会丁未,合。)

积年,二千八百六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七。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大明历》(金天会五年丁未杨级造,行五十三年,至大定庚子,合。)

积年,三亿八千三百七十六万八千六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重修大明历》(大定二十年庚子赵知微重修,行一百一年,至元朝至元辛巳,后天一十九刻。)

积年,八千八百六十三万九千七百五十七。

日法,五千二百三十。

《统元历》(后宋绍兴五年乙卯陈得一造,行三十二年,至乾道丁亥,合。)

积年,九千四百二十五万一千七百三十七。

日法,六千九百三十。

《乾道历》(乾道三年丁亥刘孝荣造,行九年,至淳熙丙申,后天一刻。)

积年,九千一百六十四万五千九百三十七。

日法,三万。

《淳熙历》(淳熙三年丙申刘孝荣造,行一十五年,至绍熙辛亥,合。)

积年,五千二百四十二万二千七十七。

日法,五千六百四十。

《会元历》(绍熙二年辛亥刘孝荣造,行八年,至庆元己未,后天一十刻。)

积年,二千五百四十九万四千八百五十七。

日法,三万八千七百。

《统天历》(庆元五年己未杨忠辅造,行八年,至开禧丁卯,先天六刻。)

积年,三千九百一十七。

日法,一万二千。

《开禧历》(开禧三年丁卯鲍浣之造,行四十四年,至淳祐辛亥,后天七刻。)

积年,七百八十四万八千二百五十七。

日法,一万六千九百。

《淳祐历》(淳祐十年庚戌李德卿造,行一年,至壬子,合。)

积年,一亿二千二十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七。

日法,三千五百三十。

《会天历》(宝祐元年癸丑谭玉造,行十八年,至咸淳辛未,后天一刻。)

积年,一千一百三十五万六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九千七百四十。

《成天历》(咸淳七年辛未陈鼎造,行四年,至至元辛巳,后天一刻。)

积年,七千一百七十五万八千一百五十七。

日法,七千四百二十。

此下不曾行用,见于典籍经进者二历。

《皇极历》(大业间刘焯造,阻难不行,至唐武德二年己卯,先天四十三刻。)

积年,一百万九千五百一十七。

日法,一千二百四十二。

《乙未历》(大定二十年庚子耶律履造,不曾行用,至辛巳,后天一十九刻。)

积年,四千四十五万三千一百二十六。

日法,二万六百九十。

《授时历》(元至元十八年辛巳为元。)

积年、日法不用。

实测到至元十八年辛巳岁。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五十分。

日法,二千一百九十,演纪上元己亥,距至元辛巳九千八百二十五万一千四百二十二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二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五十三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四十九分。

日法,八千二百七十,演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五百六十七万五百五十七算,日命甲子。

气应,五十五日五百三十三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八百八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二十五分。

日法,六千五百七十,寅纪上元甲子,距辛巳三千九百七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七算。

气应,五十五日六百三十一分。

闰应,二十日一千九百一十九分。

经朔,三十四日八千七百一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