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资料表明,宁夏地区从1425年到1990年这566年的时间里,有过323次的干旱、半干旱年份,平均1~8年就有一次干旱、半干旱年,大早年有137次,平均4年一次,特大干旱年平均每14年发生一次。1950年至1990年间,干旱年平均1~3年发生一次,40年间干旱年次数增多,速度加快,1949年至1966年的17年间,宁夏仅发生两次沙尘暴灾害天气,1967年至1980年发生14次沙尘暴风雨。尤其是1983年的4月27日和1993年的5月5日的两次特大沙尘暴灾害天气,使宁夏农业、工业及人民群众生活都遭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2年岁末又传来2003年宁夏农业春灌缺水已成定局的消息,从黄河上中游水量调度协调会上了解到,目前黄河上中游龙羊峡和刘家峡两大水库蓄水量已到建库以来的最低水位,今年宁夏引黄灌区春灌严重缺水已成定局。最近几年来黄河上游生态退化加剧,导致干旱少雨,天然来水持续减少,据水文气象部门测定,近期黄河上游主流和支流来水量比往年平均值减少达到50%,预计到3月底,龙羊峡和刘家峡水库将成为空库。而四五月份,正是宁夏春灌开始之时,按照黄河水利委员会调水规划,宁夏引黄灌溉用水量将比正常年份压减12亿立方米,减幅达33%,影响灌溉面积至少在200万亩以上。卫宁灌区无坝引水渠口和固海、陶乐、灵武等市县的沿河泵站取水将发生困难或取水不足,惠农、平罗、贺兰等县的渠道末梢和高田也将首当其冲。部分水稻地和没有纳入灌溉范围的新开发地、河滩地也将无水可灌。对此,黄河上中游水量调度委员会办公室计划1~3月在保证兰州、白银等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最低需求和防凌安全检查的前提下,继续减少刘家峡水库的出水量,调整到宁夏、内蒙古春灌高峰时期,尽力减少两个地区的农业灌溉损失。
(第四节)农业干旱
四大类干旱中,农业干旱的发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它不仅要受到降水偏少的影响,还会受到农业结构、耕作制度、作物种类、生育时期、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的影响。
农业干旱指在农业技术水平不高的条件下,由于长期降水偏少,造成空气干燥,土壤缺水,引起农作物对水分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影响正常生长发育而减产失败的一种农业气象灾害。
农业干旱又分为土壤干旱、生理干旱和大气干旱三种类型。
一、土壤干旱
作物根系直接从土壤中吸取水分,满足作物需水。如果土壤含水量少,土壤颗粒对水的吸力增大,作物根系吸收水的阻力增大,吸水量减少,不能满足作物蒸腾和光合作用等生理过程对水的需求,从而导致作物体内水分供需失去平衡,影响各种生理生化过程和形态而发生种种危害。因此,农业干旱并非开始于降水终止之时,而是在作物根系不再能获得足够的水分时才开始。农业干旱是根据土壤水分含量来确定,而不是根据降水情况来确定。当根层土壤水分达到限制作物生长和产量时称为土壤干旱。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壤干旱是指根层的土壤干旱。因为不同作物种类的根层深度不一样,豆科作物根系深扎,根层厚度厚;禾本科作物根系浅,根层厚度薄。即使同一作物,不同生育期其根系深度也有很大差别。另外,不同降水量的地区,作物根系深度也不同。土壤干旱应根据作物种类、发育期及不同地区的根层土壤含水量来确定。土壤水是作物供水的直接源泉,因此土壤水的监测和预测结果对于防旱抗早是非常重要的科学依据。
二、生理干旱
生理干旱是因土壤环境不良,使作物根系生理活动受阻,吸水困难,导致作物体内水分失去平衡而发生危害。水是植物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植物的生命活动中有着十分重要的生理作用。干旱危害作物是因植物体的水分平衡遭受到破坏所致。植物体的水分状况是由水分收入和支出两方面决定的,植物一方面从根吸收大量水分,另一方面又由叶面把大量水分蒸腾出去,以保持正常的生理状态。蒸腾量超过吸水量而使叶内水分逐渐减少,于是叶面气孔闭塞,光合作用减少,植物的生长速度和产量降低。如果继续干旱,最终将使作物旱死。
土壤即使有足够水分,但由于土壤温度过高或过低,氧气不足,或施肥过多等原因,也会使作物根系吸水困难、体内水分失调而受害。
作物干旱不但受大气干旱和土壤的影响,还随作物种类、种植制度、灌水保水方法、耕作措施等而有所不同。不同作物抗旱性有差异,不同作物对不同类型的干旱反应也不相同。豆科作物因根系发达,抗土壤干旱能力强,抗大气干旱能力弱;而玉米根系浅,抗大气干旱能力强,不能忍受土壤干旱。同一种作物不同发育期对干旱缺水敏感度也有差异,如玉米苗期适当缺水不但无害,反而有利于蹲苗;而在抽穗期缺水受旱,产量会明显下降。小麦在灌浆初期遇旱有利于提高灌浆速度,而干旱持续到灌浆后期,则易造成千粒重降低影响产量。正是如此,对于不同作物、对于同一作物不同发育期,不能用相同的干旱指标,必须按作物及作物发育期给出,这样才能精确、客观地描述农业旱情。
三、大气干旱
大气干旱是由于太阳辐射强、温度高、空气湿度低、有时还伴有中等或较强的风力使大气蒸发力加强所致。大气干旱导致作物蒸腾旺盛,耗水很多。此时即使土壤不干旱,有足够的水供根系吸收,但因蒸腾耗水太多,根系吸取的水量不抵蒸腾耗水量,从而使作物体内发生水亏缺。这种大气干旱能对多种作物发生危害,最为典型的大气干旱是北方小麦产区在产量形成阶段的干热风。
大气干旱发生的季节如下:
(1)春旱。春旱主要发生在3~5月份,这时我国华北、西北和东北的许多地方,春季温度回升很快,空气干燥、太阳辐射较强、风力大、蒸发力强。在这些地区冬季降水稀少,一旦春季长时间无雨或雨量明显偏少,就易发生春旱。春旱几乎年年发生,素有“十年九春旱”之说。
(2)夏旱。夏旱又称伏旱,常发生于7、8月份的盛夏季节。夏旱的特点是:日射强烈、气温很高、空气湿度低,因而土壤蒸发及植物蒸腾都很强,如长期少雨或无雨极易造成干旱。我国夏旱出现几率虽不如春旱多,但此时春播和夏播作物正处于旺盛生长时期,耗水量很大,一遇干旱损失严重。有农谚云:“春旱不算旱,夏旱丢一半”。
(3)秋旱。发生于处暑至秋分时期。秋旱的特点与夏旱相类似,但强度稍弱。秋旱主要影响夏播作物和部分晚熟春播作物的灌浆成熟,影响越冬作物的播种和出苗。尤其夏秋连旱时,影响更为严重。
(4)冬旱。冬季,大陆性干冷气团控制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稀少,且多西北大风,气温低,湿度小。主要影响我国的华南地区。北方冬旱对越冬作物影响较小,此时作物已停止生长,需水量很少。土壤中的水分主要为来年开春,供春播作物和越冬小麦返青生长使用,所以,冬春连旱影响较大。对华南地区来说,由于冬季尚有部分旱地作物生长,冬旱有一定影响。此外,冬旱严重时会引起越冬果树新梢抽干现象,使第二年果枝显著减少而减产。
干旱虽然发生在某一季节里,但常常是前一个季节甚至几个季节降水偏少逐步发展的结果。例如西北华北的春旱,几乎总是头年秋雨、冬雪偏少造成的结果。长期降水偏少,可能发生在两个甚至三个季节时,这种干旱一般称为季节连旱,如春夏连旱,春夏秋连旱,由于季节连旱,持续时间很长,对农业生产的危害也更为严重。
(第五节)农业干旱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