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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西安城墙的利用问题

市场经济的风暴,使一切都打上了商品的烙印,打算开发西安城墙,因利而用之,也很正常。不过以什么角度开发,开发到怎样的程度,如何开发,都需要人文主义的思维。在对城墙的利用上,最时尚的莫过于技术性思维了,最危险的也莫过于技术性思维。

西安城墙的原始意义,在于它是一个地方政府的防御设施。它是保卫城墙里面的明政府西安当局首领及其办公机构的。城墙上的敌楼,用以驻兵,城墙上的雉堞,用以掩护士卒,而城墙上的垛口则是为了瞭望和射击。非常清楚,在1376年前后竣工的城墙,具有军事性质。

时过境迁,换了人间,城墙的本来作用早就完毕。这是常识,谁都知道。那么,西安城墙现在的价值在哪里呢?我以为,作为先祖的遗产,它具有建筑上的研究价值,文化上的文物价值,艺术上的审美价值。对城墙的任何利用,都必须考虑它的价值所在,不能随意开发,从而损害了它。

我认为应该把西安城墙的利用与城墙的沿革联系起来,把西安城墙的利用与十三朝国都的地位联系起来,把西安城墙的利用与传统文化和民族心理,甚至中国人的权威观、宇宙观联系起来。西安城墙不是孤立的,不是没有基础的。实际上它的基础是唐长安皇城的垣壁,它现在唯一的转角就是皇城的纪念。忽略了唐长安皇城的这个转角,它对唐的继承便斩断了。还有,西安城墙只是西安这个古都的一个部分,而这个古都则不是普通的古都,除了历史悠久之外,它还是十三朝国都。对于一个以浑厚并苍茫的国都作其背景的城墙,它的继承者和享用者,不能不怀敬畏之心。西安城墙当然已经不为帝王所服务了,但它所在之地却反映了中国人的隐秘心理与微妙意识。其所在之地高亢而不卑湿,有山有水,土为黄壤,有当国都的自然环境,而且它居天下中央,是交通要冲,宜守而能控。在这里,曾经有神意,有天街,有纲纪。西安城墙显然是扎根于形而上了。总之,要利用它,匆忙不得,草率不得,否则也许会得小利失大利。

在对城墙的利用上,我有三条建议:一是保守利用。由于今人都只是过客,不具有西安城墙终端或完全继承者和享用者的资格,所以其权力有限。有限的权力,只能有限行使,不然就像今人指责往者损害了西安一样,来者也将指责今人。今人比往者有视野,来者也将比今人有视野,这便需要留下足够的空间让来者行使其权力。假设往者在他们的时代拆毁了西安城墙,今人将是如何的感受?人同斯心,心同斯理。德国慕尼黑通过市民公决的形式确定不在中环以内建造高于100米的楼房,并确定城市中心著名的圣母教堂的塔尖是慕尼黑其他建筑的标准,以保护慕尼黑的风格。这个古都的做法应当对西安有启示。保守利用显然是优于积极利用的,我甚至认为不利用才是最大的利用。二是因势利用。所谓因势利用无非是根据西安城墙的现状而利用,这也是文物保护法则的要求。要防止简单利用和粗蛮利用。西安城墙不是一宗生意,千万不能把它变成销售工艺制品和摆设茶水的商业走廊。有朋自远方来,希望登临城墙而发思古之幽情,其愿望当然可以满足,然而城墙绝不是简单的旅游产品,必须遏制那种在城墙上安设缆车的念头。因势利用显然优于简单利用和粗蛮利用。三是动态利用。效果甚美的仿古入城仪式就是动态利用的典范,瓮城演出也属于一种动态利用。实际上西安城墙还有动态利用的巨大潜力,地域文化专题展览,以节令为主旨的系列活动,都是充满智慧的建议。不能在城墙上搭建有钢铁和塑料的房舍,甚至一颗钉子都应该再三斟酌。动态利用显然是优于固态利用的。

保护城墙就是保护西安,而保护作为古都的西安则是保护一种历史,甚至是保护作为文化的中国的柔性实力。

选自2005年4月1日《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