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农村殡葬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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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所谓“阳光殡葬”,就是殡葬单位提供的服务和商品的价格要透明合理,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服务和商品的自由。简单地说,就是货真价实,物有所值,明码标价,自愿选购。具体地说,就是遗体运输、火化和骨灰寄存三大基本服务项目要严格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价格经营,价格低廉的商品要确保上架供应,并且尽可能地推出较低价格的殡葬全套服务。

阳光殡葬,还表现在销售行为上。殡仪馆要把所有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公布上墙,要对所有商品标注规范的物价标签,把服务和商品的相关细节尽可能公开,用菜单、宣传品等方式显示给群众。

66.要运送异地死亡者的遗体,该怎么办?

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要运送到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专用车辆运送。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严禁私自接运尸体。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进行检疫,并督促死者家属在24小时内报告殡葬管理部门处理。凡无医院死亡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政部门不予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67.个人能否自行运送尸体至火葬区?

王某家里为刚去世的父亲办丧事,在运送父亲尸体到火葬场火化时,王某和其母亲为如何运送其父亲遗体发生了争执。王某的母亲认为王父身前曾交代死后不让外人碰自己,于是要求家人自行运送遗体,而王某则主张由殡仪馆承办此事。王某和其母亲,到底谁的主张正确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尸体的运送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

68.接运遗体手续该怎样办理?

接运遗体手续的申办材料有:《死亡遗体接运通知单》、《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殡葬服务项目选项单》。

办理程序为:殡仪服务部门在接待受理后,立即通知候车网点,在承诺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与丧家或医院办理遗体接运手续,详细填写《死亡遗体接运通知单》。在医院死亡的遗体,由医院出具《死亡遗体接运通知单》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如丧家未办理完医院结算手续,殡仪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将按照医院出具的《死亡遗体接运通知单》接运遗体。在家中死亡的遗体,由负责该地区基层卫生组织的医生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殡仪车辆办理完接运手续后,将遗体送往丧家指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存放。按照丧家自主选择服务项目的原则,丧家填写《殡葬服务项目选项单》,再由殡仪服务单位按照丧家选择,提供全过程服务。

69.办理火化为什么要出具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就是人口死亡的医学证明。为了防止犯罪分子毁尸灭迹,火化前必须出具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非正常死亡者的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

70.由哪个机构管理国际间尸体运送?

国家对国际间尸体运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凡由境内外运或者境外内运尸体和殡仪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和各地殡仪馆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项业务。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承担国际遗体转运过程中的对内对外的联络、协调、咨询、服务,承担提供与业务相关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推广、应用,对国际运尸指定承运人发放《防腐证明》《入殓证明》《出入境申报单》等申报材料,负责对国际运尸承运人的监督管理。

71.殡仪馆有权自行火化尸体吗?

没有权利。因为家属对亲属尸体火化前进行瞻仰,举行告别仪式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作为家属对尸体火化有知情权,殡仪馆在火化前应履行告知的义务。我国有关规章制度也明确规定,要严格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的查验、遗体的确认、家属签字等各种火化遗体的手续。殡仪馆无权擅自火化尸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72.丧属选择殡仪馆的原则是什么?

丧属选择殡仪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就近原则。殡仪活动由于参加人员较多,考虑到交通便利因素,亲属可就近选择承办丧仪的殡仪馆,并不一定非要选择离逝者住址较近的殡仪馆不可,应重点照顾丧仪活动的主要参加人员,特别是老人、病人、残疾人的行动便利。

(2)适合原则。殡仪馆各具特色:有的以环境整洁、优雅取胜,有的以服务周到见长,有的以具有某些特别设施或特色服务而受到不同消费层次丧家的青睐。亲属应该根据丧仪的规模、档次以及希望得到的服务来选择适合的殡仪馆承办丧事。

(3)自愿原则。选择哪一家殡仪馆,接受何种服务,购买什么殡仪用品,完全由丧家自己决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只能作推荐或介绍,不应硬性规定。

73.实行火葬的地方该怎样处理骨灰?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74.对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士的遗体该如何运送?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对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人员所在地死亡的遗体,可允许所在地伊斯兰教协会的殡葬服务组负责遗体的运输。需将遗体运出死亡所在地的,因涉及到遗体的检疫、防腐处理和长途运输的卫生保证等问题,应由死亡地殡仪馆予以防腐处理后,凭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运尸手续,殡仪馆可协助其家属或伊斯兰教协会殡葬服务组运送遗体。

75.遗体火化有时间限制吗?

遗体火化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火化工作的通知》,一般情况下遗体应在72小时内火化;因传染性疾病而死亡的,应在24小时内火化;特殊情况的遗体的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超过期限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三条规定,暂时不火化的遗体在殡仪馆保存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需要延长保存遗体期限的,不得超过180日。逾期不处理遗体的,殡仪馆可以在书面告知15日后或者公告60日后将该遗体火化。

76.信仰佛教的村民要求死后在寺庙内焚化,该怎么办?

农民张某,信仰佛教,见寺庙中的僧尼圆寂后有的在寺庙内焚化,于是他也希望自己去世后能在寺庙内焚化,而不去火葬场。那么,相关部门该不该满足张某这个要求?

为尊重公民的信仰自由,国家允许佛教僧尼死后在寺庙内焚化。有关规定指出:鉴于僧尼有在寺庙焚化的习俗,可允许僧尼在寺庙自行焚化,但必须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寺庙焚化不能对社会开放,寺庙焚化的对象不能扩大至僧尼以外的佛教徒和社会人士。严禁非僧尼的遗体在寺庙焚化。

张某只是信仰佛教,并不是僧尼,因此,他不能在寺庙焚化。

77.丧属的火化等相关手续该怎样办理?

在无特殊情况下,手续是这样的:

(1)丧属(死者的家属或近亲属)携带亡故者身份证及死亡证明书到殡仪馆指定地点挂号;

(2)殡仪馆安排火化具体事宜并出具火化证明;

(3)携亡故者骨灰凭火化证明集中安放骨灰。

但是,非正常死亡人员和无名、无主尸体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应当提供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后由殡仪服务单位专用车辆运送到存放遗体专门场所。需要做检验鉴定的遗体,可以运送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指定的尸体检验机构存放。

异地人员死亡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应当提供由医院出具死亡的证明。后由殡仪服务单位专用车辆运送到存放遗体专门场所。需要做检验鉴定的遗体,可以运送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部门指定的尸体检验机构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