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精彩的语言艺术:世界著名艺术家激情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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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胡芝风——戏曲美学物质与思想的概念(2)

“诗化”不完全等同于“音乐化”。比如西方音乐的节奏,在某些段落中,表现为机械的平均节奏(如迪斯科);而戏曲的“诗化”节奏则是“弹性”的、有伸缩性的音乐节奏。无论一串小锣,或是一个四击头,都是富有“弹性”和伸缩性的。“诗化”节奏渗透在戏曲舞台艺术的全过程:

剧本和舞台节奏的“诗化”:戏曲不同于话剧的“三一律”,而是“有情则长,无情则短”的“诗化”节奏感。

舞美的“诗化”:不追求真实布景,不制造生活幻觉,而是营造诗的意境。

音乐、锣鼓的“诗化”:音乐和锣鼓点子的节奏,都是“诗化”的弹性节奏韵律。

表演动作的“诗化”:我国古代诗歌有一个特点,即与歌、舞有着密切的联系。汉代《毛诗序》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说明戏曲在演变过程中,始终是诗、歌、舞为一体的,最基本的特征是演员用歌、舞作为表演角色的载体。

表演思维活动的“诗化”:戏曲表演诗、歌、舞一体,外部表现和内心体验(语言)都要纳入诗化的轨道。即使人物在无台词时的思维活动时一回忆、思索、判断、意志、推理等的内心独白同样需要“诗化”,即把生活体验(内心独白)升华,也可以说把生活的心理节奏朗诵化,成为具有诗韵感的节奏。即使在没有音乐和锣鼓的“哑剧”式的表演,形体动作和心理动作仍然需要有节奏感和韵律感,才能使外部表现出来的神情意态具有节奏感和韵律感。比如表演看见着火这样的紧急情节,演员的心理节奏“着火了!”就要转化为诗韵化的节奏:“着—火一了一!”并伴以舞蹈化的身段,才能与整体舞台的诗化节奏协调,观众也才能鲜明地感受到角色紧张的情绪而得到真实感。所以,戏曲演员不能把生活中的体验原型,直接贯穿到形象中去,否则表演动作就会像“触电”般的“跳出”戏曲舞台剧诗的节奏感。戏曲演员的心理体验,是凝结在“诗化”的歌、舞程式上的;一旦失去了“诗化”的节奏和韵律,也就不成其为戏曲表演了,也谈不上真实感了。

面部神容的“诗化”:表情的眨眼、抽泣、呼吸、面颊肌肉、嘴唇等面部动作的幅度、节奏都需要转化为有韵律感、优美的神容表演,观众才能获得真实感,而受到感动。这是戏曲的神容表演的美学规律。

五、虚实相生的艺术手法

我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融进了诸子百家,统一而又多样,其中包括宗教文化,如道家的“虚无”,佛家的“四大皆空”“五蕴皆空”等。“虚”和“空”这个命题,对于我国民族审美心理有较大的影响。从“虚”与“实”、“有”和“无”的命题,发展到“意境”说,是我国古代审美意识的重大转变,也是中国文艺史上的重大转变。“意境”是“意象”说和“气韵”说的合流,“境”不仅包括“象”,而且包括“象”外的虚空,所谓“境生于象外”。唐代王昌龄、皎然和司空图等美学家,他们在《诗格》《诗式》《诗品》等著作中都论述了“意境”这个命题,并使之趋于完善。把“境”作为艺术的最高追求,构成我国民族艺术的审美品格。

根据这一美学精神,我国古代的艺术家为了追求这种最高境界,在创作方法上便把“实”的变为“虚”,把“有”变为“无”,把“显”变为“隐”,于是这种“虚实相生”的创作手段,便成为我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创作原则。受我国古典美学的影响,“虚实相生”的精神也成为历代戏曲艺术家们遵循的创作手段,“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傀儡敷演烟粉灵怪故事,大抵真假相伴、多虚少实”。

戏曲的虚拟表演与传统舞美的“虚实相生”的美学精神是相辅相成的。虚拟表演是戏曲表演遗产中的精华。舞台没有复杂的布景和道具,而用表演语汇,形成以虚代实,以无代有,物体虚拟。如骑马有鞭没有马、划船有桨没有船和水,再如角色通过表演可以随时变换空间的地点、环境,用表演虚拟时间,如《三叉口》中,角色通过眼神和摸黑的动作表现黑夜等等。“虚实相生”的美学思想使表演创造并积淀了丰富的虚拟表演手段,并形成程式。这种虚实结合的美学规律,使戏曲表演的天地十分广阔,可以表现一切宇宙万物。

戏曲的虚拟表演,并不影响其现实主义的品格。比如《徐策跑城》中徐策用跑圆场筹虚拟舞蹈,表现人物步行奔向皇宫的兴奋心情,由于表现思想的真实与感情的真实,观众愿意信以为真,而且相信人物所处的环境和人物的心情。所以,话剧靠语言和动作来刻画人物,表现主题;而戏曲主要是通过唱、念、做、打来刻画人物,表现主题,它们同样是现实主义的。

六、传神的审美追求

戏曲在艺术形象创造上,不光是求“形”似,而更求“神”似。

关于艺术作品的“神”似,在我国古代画论、文论、舞论中有许多论述,他们都把“传神”作为审美追求。元代文学家杨维祯在《图绘宝鉴序》中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传神者气韵生动是也。如画猫者张壁而绝鼠。”讲的是“传神”的画,纸上的猫张贴在墙壁上,竟使老鼠绝迹。

当然,“神”离不开“形”。“形”是“神”的基础,追求神似并非不要形似。

戏曲接受了传统的美学思想,反对单纯的“模拟”生活,认为“登台演剧,贵在传神”,将“以形传神,形神兼备”作为最高境界。宋代苏轼在《传神记》中述说:“优孟学孙叔敖抵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此文有两层意思:一是优孟是“学”了孙叔敖的外部形象,但是主要是“得”了其“意思”,“意思”指的就是“神”,他的表演达到了传神而使楚庄王相信他是孙叔敖。

戏曲表演追求神似的方法,除了从现实中捕捉事物的某个方面、某个特点加以夸张扩展外,还采用略去生活中的繁琐细节,留下空白,示意观众联想,达到“形似者似,神似者真”的艺术境界。比如,我导演的《大脚皇后》(中国评剧院演出)中,运用虚拟规律,把“众百姓看灯会”的提示,虚去了众百姓,并把众百姓的两次念白,用话外音处理,一来使舞台干净,二来突出了主人公的表演。使艺术形象近似现实生活的自然形态,又相去甚远,却反而越像现实生活。

戏曲的虚拟动作中有许多动作不求物理的机械准确,不止于形似生活。

虚拟动作如持鞭表现骑马,骑马的上半身动作需形似,而下半身并不需要像生活中骑马那样两腿分开屈蹲跳跃而行,而是以行当的台步、圆场、舞蹈来表现;表现睡觉,不必真的钻到被窝里去,而是先表现困乏,互捻双手,伸个懒腰,然后以一手握拳靠在椅背或靠在桌上,即使躺在代表床的桌子上表现睡觉,也不需盖被垫枕;表现喝酒,也不必真喝,以另手势一挡嘴,便表示已喝下。

面部神容也要求传神。舞台上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属于心理意识行为。但是演戏是装扮别人,演别人的事,演员的情感也与舞台上所有东西一样,是虚构的,是属于假定性的,否则舞台上演杀人岂不真出现杀人事件。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周慕莲谈表情时说:“别人哭出来的是泪,演员哭出来的是戏。”说明了戏曲情感的体验必须把情感升华,成为技巧化的情感活动。演员是需要有满腔激情,但不能用自然主义的表现方法,不能把生活的动作、表情、激情直接搬上戏曲舞台,尤其在演悲剧时,边唱边哭涕泪满面,影响音色美,影响神容美感,非但不能打动观众,反而使人感到虚假,因为戏曲观众不是以“生活真实”这杆尺子来衡量戏曲的“真实感”的。戏曲表演的真实感,来自真与美的统一,戏曲演员的体验,既要钻进去,又要跳出来,要受理性的控制,成为有节律的,有美感的神情。这是戏曲的神容表演的美学规律,也是戏曲与其他戏剧艺术体验的重要的区别。

七、中和之形式美

西方“摹象”艺术以逼真生活为美,戏曲作为以歌舞为表演手段的“意象”艺术,戏曲舞台上的形象的“真实感”,是以形式美为前提的,如王国维所说:“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观众通过戏曲的声乐美、舞蹈美、神容美、服饰美、装饰美等来感受人物的精神世界,为戏曲观众所喜闻乐见。

生活中存在着美与丑的人和事,戏曲舞台无论正面人物或反面人物,唱腔和唱法在行当程式的基础上,在润腔艺术上作一定的装饰性处理,以突现人物的性格,但仍不失其优美的“韵味”。刻画反面人物在形体动作方面,也都必须服从形式美的要求,而是在神态上,以及节奏、力度、幅度等方面强调人物的性格化处理。

戏曲的形式美还包括丑行美。丑角行当的表演源于古代的优、唐代的参军和苍鹘,以滑稽调笑为表演特征,带有除了表现幽默机智的正面人物形象,如《秋江》的老艄翁、《拾玉镯》的刘媒婆等之外,还善于表现灵魂丑恶、道德败坏或品性上有严重缺陷的反面人物形象。如《十五贯》的娄阿鼠、《一捧雪》的汤勤、《朱痕记》的婶娘等;净行扮演的角色有表现喜剧性的人物、被嘲讽的人物,无论表现美与丑的灵魂,在人物造型上,都是立足于戏曲的艺术美。

戏曲表情的真实感,来自真与美的统一。戏曲演员表现人物的情绪,受中国古代儒家美学思想“和”的命题的影响,美从属于“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说艺术包含的情感必须是一种有节制的、有限度的情感。所以,戏曲演员的体验,既要钻进去一要有充沛的激情;又要跳出来一要受理性的制约。戏曲表演人物的喜、怒、哀、乐、忧、恐、思等情绪状态时,都不能用自然主义的表现方法,既要演出感情,还需要演得美,观众才会在形式美中受到情绪感染。

形式美的一般法则有对称、均衡、整齐、对比、统一、节奏等等。戏曲动作的形式美的规律,除了要求诗韵化的节奏感之外。在舞姿、动作的点、线感上,要求超脱直线和平面,而是追求“圆”(包括圆弧)。这主要是儒家“中庸”伦理思想在戏曲艺术上的反映。儒学的道德标准和审美标准,主张“不偏不倚,不过不及”,“圆”正是含有“不直”“含蓄”的内涵,是“中和可常行之道”的潜移默化。其次是受我国传统美学的“起势说”的影响,“起”是开始。

“势”是姿势。“凡势欲左行者,必先用意于右;势欲右行者,必先用意于左;或上者势欲下垂,或下者势欲上耸;倶不可从本位径情一往。”所以,戏曲的动作势态,不能是一种自然的直接性的形态,比如步法上欲退先前倾、欲进则先后撤;用手指物,要先从相反的方向来引动,欲左先右、欲右先左等。

“圆”的形式美表现在:身段的“圆”。要求手臂伸展腕与肘、肘与臂间的角度要大于90度小于180度;动作的过渡线路,也要求“圆”,如跨腿、云手这类最基本的身段都要求“圆”。即使细小的生活动作,到了戏曲舞台上也要做得“圆”,腰部、颈部都要伴随小幅度的“云手”式的“圆”的晃动线路,并要有节奏感;舞台调度一般也呈“圆”弧形。如角色上场到九龙口亮相,走的是圆(弧)形线、下场时要走S形的“龙摆尾”圆(弧)线,戏剧舞台上常见的推磨、圆场、三叉花、反抄、二龙出水、钻烟筒等舞台调度程式,都是沿着圆(弧)形的路线走,同时,也加强了姿态美感。当然,有时为了规定情境和塑造人物性格的特殊需要也有例外,动作和调度路绕上也有直指和直线形调度,比如从上场门出场口沿着对角线到下场门台口,成为一条斜直线的“扎畿角”等。

(选自《戏曲艺术二度创作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