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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出征之日(下)

“呃——”盖伦瞠目结舌,这难度有点大啊,但他还是安慰妹妹说:“一言为定,只要诺克萨斯的将军敢出现,我就一定把他的武器抢回来给你玩。”

将军夫人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说道:“要打败诺克萨斯的将军,哪有那么容易,得你们父亲出马才行。我听说这一次出征只是剿匪任务,没有什么难度,很快就可以回来。”

盖伦回答说:“是的,母亲。几个诺克萨斯小贼而已,是不是正规军还不一定。我德玛西亚大军一到,敌人必定望风而逃。你们就在家等着我胜利归来的好消息吧。”

大将军叹了一口气,望着儿子,似乎要说什么。他对于此次的任务了解得很清楚,对于国王派军出征的目的也很清楚。他想了想,开口说道:“在战场上,最大的忌讳就是麻痹大意。无论面前的敌人是千军万马,还是土匪流氓,都要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绝对不能轻敌冒进。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代价都可能是无数条人命。为父历经战阵无数,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可以轻易战胜的对手。你一定要记住,多动脑筋,多思考,作战时勇猛,更要细心。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夫人说:“儿子马上要走了,你少说两句吧。我就盼着他无病无灾地回来,杀不杀得到敌人无所谓,立不立功也没关系,只要平平安安就行。比任何功劳都更让我高兴。”

大将军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转身回了里屋。他也要随国王参加此次阅兵,得提前准备才行。

拉克丝拽着母亲的手说:“哥哥一走,我一个人在家好无聊。我也想参军,去把诺克萨斯人打得屁滚尿流。”

夫人溺爱地揪着她的小脸蛋:“你年龄太小,个子还没有长成,身上没有力气,一见面就会被人家老鹰抓小鸡一样抓走了。”

“谁说哒?”拉克丝嘟着嘴:“我可厉害了,哥哥和嘉文都尝过苦头。他们虽然有力气,却像大笨鹅,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

说着,她小手挥动间,引导出一团光圈飞到盖伦身上,在他身外形成一个透明的护盾。

拉克丝拍着手兴奋地说:“这是我新学会的法术,厉害吧?叫做曲光屏障。有了它的保护,谁都伤害不到哥哥。”

但只是片刻时间,透明护盾就支离破碎,在空气中消散不见了。

盖伦笑道:“拉克丝真厉害,只是法术还没学到家。多多努力吧,等你长大以后,就能跟我一起上阵杀敌。到时候哥哥全要仰仗你来保护啦。”

“嗯,嗯,嗯。”拉克丝小鸡啄米般点着小脑袋。

大将军再出来时,已经全身披甲。所不同的是,他的铠甲以红色和黄色为基调,身后还披有一条红色披风,如鲜血染过一般。铠甲上面密密麻麻布满了划痕,都是在历次战斗中留下的。有人说:伤痕是战士最好的勋章。这些划痕,就是大将军战功彪炳的最好注解。

一把巨剑躺在大将军手中,只是随意捧着,冷冽的杀戮气息就扑面而来,令人不寒而栗。两侧剑刃在中部略微凹陷出一丝弧度,寒光在锋刃上流淌,向前于剑尖处汇集。剑身中央是腥红的血槽,在近百年来血与火的征战中,它曾饱饮过无数敌人的鲜血。金黄色剑柄犹如一头凶兽,张开獠牙将剑身咬在口中。结合处镶嵌有一颗巨大的蓝宝石,让这把剑成为一件艺术品,一件杀人无算的艺术品。

盖伦望着巨剑,眼中露出火热的欲望,他从小就是听着这把剑的传奇故事长大,哪一战杀敌过百,哪一战以弱胜强,给家族带来了多少荣耀,他都如数家珍。但却从未被允许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暴风之剑,如今就在眼前,看着剑身上流动的光芒,似乎散发出一种奇妙的吸引力,让他不由自主伸手去拿,这大概就是血脉的关联吧。他哆嗦着嘴唇:“父亲,您这是……”

“暴风之剑在大将军府传承三代。如今你已是第四代,试一试吧,这把剑也只有在我们手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说着,大将军把剑递过来。

盖伦用力握住黄金剑柄,看着剑刃上寒光闪烁,依然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后退两步,来到客厅空旷处,轻轻挥舞暴风之剑,能够清楚地察觉到一丝丝风元素在蓝宝石中按顺时针不停旋转,速度越来越快,如同一个风眼,将能量扩散至剑身并溢散出来,吹得他头发轻轻摆动。他感觉自己似乎也被元素力量带动,想要跟着旋转。

盖伦大喝一声,身体随着转动一周,集合所有力量虚空一劈,一道有形的风刃从剑中飙出,以目光都跟不上的速度劈入墙壁,在上面留下深深的伤痕。

“呃……,这就是武器附魔的力量吗?”盖伦犹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其他人也都目瞪口呆,望着被损坏的墙壁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将军夫人和拉克丝睁大眼睛看着盖伦,似乎从来都不认识这个人。

大将军挥起巴掌不停往儿子脑门上抽:“你这个小王八蛋,什么时候能不再闯祸?”

盖伦捂着脑袋跳起来:“啊,啊,我再也不敢了。出征前打头不吉利,父亲你别再打啊,再打我就回不来啦。”

夫人也冲上去拉住丈夫:“既然你把剑给他,就应该有心理准备。我们儿子什么样的人你还不清楚?别再打了。”

“要不是听说国王仿铸了一把阿塔玛之戟给嘉文,老子怕你在战场上给将军府丢人,才不会把暴风之剑拿出来。我们的剑本来就是仿品,再仿下去就不合适了。既然此次出征都是年青人,剑放在我这里暂时也用不上,就权且交给你吧。希望你能好好使用它,多多杀敌,为国立功,不要弱了我们将军府的名头。你听清楚了吗?”

盖伦手捧长剑,心中豪情勃发,虽然被揍了几下,却是越来越兴奋:“请父亲、母亲放心。儿子的武艺本来就不差,在同龄人当中也算是佼佼者,这次出征的年青人当中,除了嘉文之外,没有人可以抢得过我的风头。如今有暴风剑在手,就算是真的碰上诺克萨斯将军,我也敢把他的脑袋割下来,用来祭奠德玛西亚先烈。”

“有这个信心就好。儿子,为父再嘱咐你一次:在战场上,无论你碰到什么样的困难,遇到多么强大的敌人,都切记不可轻言后退。只要退一步,勇气就会消散,退十步,军队就会溃败。恐惧是万敌之首,唯有勇往直前才能活命。”

这一刻,大将军在以长官地身份教训儿子,盖伦也恭敬地行了个军礼,道:“敬受命!”

母亲拿剑鞘过来,把剑装好,细心地系在盖伦腰间,再上下打量一番,满意地说:“从此以后,我们府上就有两位将军了。”

盖伦学着父亲往日走路的样子来回踱几步,得意洋洋地地说:“本将军这就去斩杀敌寇,不靖边疆,誓不归还!”

拉克丝满脸崇拜之色,喊道:“哥哥好威风!打倒诺克萨斯!”

母亲却又红了眼眶,责备道:“真是没心没肺的家伙,我怎么生了你们这样两个孩子。有多大功劳我都不稀罕,唯一的期望就是你们都能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盖伦拉着母亲的手说:“母亲,我一定会好好地保护自己,不让别人给伤着。你看我这铠甲,有多坚硬多结实,刀剑不能伤,弓弩不能透,就算千军万马我也扛得住。此外,不是还有嘉文和加洛斯跟我在一起吗,我们相互扶持、并肩战斗,再厉害的敌人也不在话下。儿子一定会以最快的速度清剿完敌匪,完好无损地回到您身边。”

“也是,战场上刀剑无眼,能依靠的只有手中剑身上甲,和身边的战友兄弟。你不知道,每次你父亲出征之时,都是我最难过的时候,总担心他在外面遇到什么意外,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只希望他能快点回来。如今你也成为一名战士,要奔赴边疆,作为德玛西亚人,我们都有这样的觉悟。只是你还是个孩子,完全没有战阵经验,到了战场上之后,你一定要小心谨慎,向身边的人多多学习。”母亲叹着气千叮万嘱。

大将军在一边不耐烦地说:“真啰嗦,作为将军府的人,我们儿子到了战场上,必然也是一个万人敌,从来只有敌人担心我们的份。儿子,你就勇敢的冲吧,为父等着你凯旋归来的那一天。”

盖伦单膝跪地,说:“请父亲、母亲还有小妹放心,我一定会带着荣耀平安回来的!”

大将军拍拍儿子的肩膀说:“这就好,是我的儿子。时辰差不多了,阅兵仪式即将开始,我们走吧。”

盖伦上前拥抱了母亲和妹妹,跟随在父亲身后大踏步走出去。

男人出征在即,两个女人强忍住泪水,一直把他们送到大门口。

拉克丝在后面追着喊道:“哥哥,记得要给我带礼物回来啊。”说完,眼泪却是再也不受控制地流下来。

盖伦怔一怔,却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只是挥了挥手,毅然决然地向前走去,只有颈间的蓝色丝带在风中飘舞。

从这一刻起,他已经是一名真正的德玛西亚战士,正准备以满腔热血创造属于自己的未来和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