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祸爱三生:嗜血夺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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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刺客

花绍点头承认:“是,我是成心的,那又怎样?”

“你,你不念旧情。”长歌气得直哆嗦。

花绍眸子里又变得深不见底了,沉声道:“长歌,你记住,这世上没人会对你念旧情,当面对你好的人背后也有可能捅你一刀,你若对人情深,日后必会吃亏。”

长歌忽然明白花绍此番举动的用意了,心中很是感动,在锦榻上挨着花绍一屁股坐了下来,摇着花绍的手娇声道:“花少爷,是长歌错了,长歌不该说你狠毒,也不该叫你……”

花绍饶有兴味地看着她:“说下去,不该叫我什么?”

长歌脸红了,低下了头去,小声道:“不该叫你花娘娘。”

花绍瞪了她一眼:“笨丫头,你以为本少爷不知道你私底下怎么叫我的吗?我那是不跟你计较,我要是跟你计较,你早死十回八回了。”

他说完,似乎仍不解气,狠狠地戳了戳长歌额间的朱砂痣,仰天哀嚎:“阿眠把你这个笨丫头硬塞给了我十年,等他回来,这笔账我要好好跟他算算。”

长歌来了精神:“花少爷,你还没告诉我呢,眠哥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花绍眯起眼,拢了拢自己的长发:“快了,月底前兴许就能到了。”

月底?算算也就十来天的功夫,长歌心中怦怦直跳,喜悦不言而喻,花绍却一盆冷水当头浇下,面无表情地道:“在此之前,你需要去完成一项任务。”

见长歌撅起了嘴,花绍适时地道:“是阿眠的意思。”

眠哥哥的意思?长歌问:“是什么任务?”

花绍直起了身,整了整肩头滑下的衣袍,道:“明日一早,你去附近的毓秀山,救一个人,然后,让他爱上你。”

长歌眉目变得阴翳:“那人是谁?”

花绍慢悠悠地道:“一个叫做夏侯洵的男人。”

长歌皱眉:“夏侯洵……夏侯洵……洵……”

她记得,她杀的第一个人曾说过,灭了相国府的那个人,别人叫他洵公子。

“是他吗?”长歌的手紧紧地攥了起来:“洵公子?”

花绍道:“想来应是。”

长歌眼睛蓦地变得血红:“为何不让我一剑杀了他?”

花绍抬手按上她的肩:“死多容易,岂能这么轻易就放了他?让他爱上你,然后杀了他,再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情,到时候,你可以血债血偿。”

长歌的肩头剧烈地抖动着,半晌,才平复了呼吸,慢慢吐出了一个字:“好!“她扭头就走,紧攥的手仍是没有松开,是坚持着隐忍。

待她的气息消失了,花绍忽然睁开了眼睛,从怀里摸出一支玉合欢花簪,放在唇边轻轻吻着。

“合欢,那孩子的倔强个性和你简直一模一样呢,每次看见她,我总忍不住想起你,有时候,甚至把她当做了你,这该如何是好呢?”

花绍的眼神似水,再度迷离了,醉意姗姗来迟,他竟看见院中的合欢树下站了个绿衣女子,如他最爱的合欢,笑容里有千秋。

“花哥哥……”合欢轻声唤他。

花绍朝她伸出了手:“合欢,今儿是五月十五,我始终都记得。你等着,很快,我让夏侯仪给你偿命,然后,我下去找你。”

合欢款款向他走来,握住了他的手。

浓浓的睡意袭来,花绍深情地望着合欢,渐渐闭上了眼睛。

“等我……”他喃喃道。

一阵风过,落花满天,惊了柔肠。树下锦榻上,花绍纤眉紧锁,披了一身花香,却仍是抵御不了噩梦带来的阵阵寒意。

绿衣半跪在锦榻前,看着二人交相而握的手,落下了泪来。

花瓣被风吹了良久,乱了大好春光,却是化不了相思,解不了思量。

毓秀山的得名来自于君邻天,原本毓秀山只是做名不见经传的小山,君邻天一日来了兴致,微服来到此处,感叹毓秀山景色秀美,颇有钟灵毓秀之意,于是为它取了毓秀山这个名字,此后每年春天君邻天都会到毓秀山来狩猎,多是微服而行,因此世人鲜少知道。

锦灰山庄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它的位置特殊,位于雁回山山腰,与毓秀山遥遥相对,共为群山中的一座。

夏侯仪登基后,其唯一的儿子夏侯洵自然名正言顺地成了太子。夏侯洵自幼文武双全,骑箭二术堪称一绝,还在景国时便常出城狩猎,来到京城后,整日在皇宫中呆着,没几日便厌烦了,魏公公便将君邻天常去毓秀山狩猎的事情告诉了夏侯洵,又将毓秀山的美景一通赞美,夏侯洵心里发痒,便带了几人偷溜出宫去,一日下来,在毓秀山收获颇丰,于是隔三差五的便要到那里去上一次。

五月的毓秀山,草木葱郁,百兽尽出,于山林里肆意活动,草丛里时有窸窣声传来,待要去寻时,已没了踪迹。

远远有一路人马驰骋而来,在树林入口处停了下来。当前那一人一身玄色劲装,脸庞宽阔,棱角分明,薄唇,鼻梁高挺,剑眉斜飞入鬓,眼中总寒精光,他坐骑鬃毛雪白,远看如皑皑白雪,不仅如此,就连它的眼睛也是白色的,如蒙了一层冰霜,这正是闻名天下的良驹雪骑,而那玄色劲装的人自然就是当今台子夏侯洵了。

夏侯洵注目看向树林深处,有疏淡的影子一闪而过,看上去体格健硕,应是个身手矫健的猎物。夏侯洵顿时来了兴致,看向身旁的人,朗声笑道:“连将军,看来今年林子里的猎物比往年要好得多,可有兴趣与我一较高下啊?”

身旁的连沧海也看到了林中闪烁的灰影,心中已有了较量,可面上仍是谦虚,连声推辞:“谁人不知太子骑箭二术一流,猎取林中飞禽走兽犹如探囊取物,沧海不敢在太子面前造次。”

夏侯洵听了,很是得意:“连将军哪里的话,狩猎原是为了取乐,何来造次一说?连将军之神勇洵已仰慕已久,今日有幸与将军一同狩猎,洵高兴之至,将军就莫要扫了洵的兴致了。依我看啊,就这么定了,你我二人在林中各自取道,两个时辰后在此汇合,谁打的猎物多谁就获胜,连将军看这样可好。”

连沧海见夏侯洵主意已定,也就不好意思推辞了,颔首道:“既然如此,沧海恭敬不如从命。”

一旁的宦官程李子却在这时插嘴了:“太子爷,这林子深得很,你一人进去恐怕不妥,还是派几个人跟着较为稳妥。”

夏侯洵好不容易出宫,便如脱了缰的野马,心已野了,怎肯听他的,当下扳了脸,骂道:“我又不是三岁小儿,这林子除了咱们,谁还会来?程公公未免太小心了些。”

程李子见他生气,忙替他顺了顺胸口,陪笑道:“太子爷千金之躯,奴才这是担心太子爷的安危,太子爷若嫌这些奴才们碍事,不带就是了,只奴才远远地跟着,也好有个照应,太子爷觉得如何?”

连沧海也在一旁劝道:“程公公所言甚是,太子爷还是小心些为妙。”

夏侯洵皱眉看着程李子,见程李子一脸衷心,便摆了摆手道:“也罢,你就远远地跟着,切莫惊了我的猎物。”

程李子脸上乐得开了花:“是,奴才就远远地跟着,绝不坏了太子爷的好事。”

夏侯洵与连沧海对视了一眼,口中道了声:“开始。”二人便齐冲了出去,分作两路,进了林子。

不同于林外的艳阳高照,因树密集,林内倒显得阴翳,雪骑快如闪电,阴影散下来,也将它染成了灰色。夏侯洵被突如其来的阴暗覆盖,却显得惬意,身后程李子骑马跟着,不远不近,刚好几丈距离,夏侯洵速度变化,他也变化,中间的距离却始终不曾变过,如此稳定的间距,一如程李子这个人,办事稳重,却是高深莫测的。

未走多久,林中白光闪过,一只野兔窜了出来,在树丛中胡乱扒扯着。夏侯洵立刻勒马,弯弓搭箭,野兔惊觉,正要逃跑,一支箭已飞速向它射来,正中眉心,却滴血不溅。它无声无息倒地,夏侯洵弯身将它拾起,顺手向后抛去,被程李子稳稳接住了。

“哎呀,太子爷好身手……”程李子尖着嗓子拍手赞叹,话还没说完,夏侯洵已打马而去,程李子将没说完的话咽进了肚里,兰花纤指扬鞭,慌忙跟了上去。

一个时辰过去,夏侯洵的猎物打了不少,在程李子的马上缀满了,程李子再跟着他便显得有些吃力,恰在这时眼前一道黑影闪过,一头鹿窜出,瞬间又隐入了林中,夏侯洵来了精神,立刻追随野鹿飞驰而去,转眼便没了影儿,这边程李子已是追不上了。

“哎呀太子爷,你可等等奴才啊……”

程李子的呼声被夏侯洵遥遥抛在了身后,那野鹿身手敏捷得很,夏侯洵几次射箭都被它轻巧闪了去,它背后像长了只眼,对夏侯洵的每一个举动都了如指掌,甚至有几次,夏侯洵差点被它甩掉了,亏得雪骑速度了得,才没让这猎物逃了去。

野鹿带着夏侯洵七拐八拐,跑进了林子最深处,树木更加密集,天被牢牢遮了去,晌午的天变得如同黄昏。夏侯洵狠狠抽了雪骑一鞭,雪骑瞬间加速,一跃数丈,奔至了野鹿身边。夏侯洵眼中寒光闪过,拔出袖中短刀便向野鹿射去。

野鹿腾跃而起,避过飞来的短刀,后蹄在树上轻点,便向空中飞去,身上的鹿皮顺势而落,露出个黑衣蒙面的人来。

是刺客!

夏侯洵立刻搭箭向他射去,黑衣人速度却比箭还要快,闪进巨大的树冠中便没了踪迹,而那支箭在他消失后才迟迟地射进了树干上,孤零零地悬在了半空中。

一切都寂静了。

夏侯洵警惕地注视着周围,四下死寂,除了树叶偶被风吹动,再没了声响。空气中飘来浓浓的泥土腥气,混着草香和花香,除此之外,再没其它味道。

这林子里没有杀气。

可是为何黑衣人会出现在此处?夏侯仪心中疑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