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曾国藩家书(精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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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致沅弟(同治六年正月初二日)

沅弟左右:

鄂署五福堂有回禄之灾,幸人口无恙,上房无恙,受惊已不小矣。其屋系板壁纸糊,本易招火。凡遇此等事,只可说打杂人役失火,固不可疑会匪之毒谋,尤不可怪仇家之奸细。若大惊小怪,胡想乱猜,生出多少枝叶,仇家转得传播以为快。惟有处处泰然,行所无事。申甫所谓“好汉打脱牙和血吞”,星冈公所谓“有福之人善退财”,真处逆境者之良法也。

弟求兄随时训示申儆,兄自问近年得力,惟有一悔字诀。兄昔年自负本领甚大,可屈可伸,可行可藏,又每见得人家不是。自从丁巳、戊午大悔大悟之后,乃知自己全无本领,凡事都见得人家有几分是处。故自戊午至今九载,与四十岁以前迥不相同。大约以能立能达为体,以不怨不尤为用。立者,发奋自强,站得住也;达者,办事圆融,行得通也。吾九年以来,痛戒无恒之弊,看书写字,从未间断,选将练兵,亦常留心,此皆自强能立工夫。奏疏公牍,再三斟酌,无一过当之语,自夸之词,此皆圆融能达工夫。至于怨天本有所不敢,尤人则常不能免,亦皆随时强制而克去之。弟若欲自儆惕,似可学阿兄丁、戊二年之悔,然后痛下针砭,必有大进。

立达二字,吾于己未年曾写于弟之手卷中,弟亦刻刻思自立自强,但于能达处尚欠体验,于不怨尤处尚难强制。吾信中言皆随时指点,劝弟强制也。赵广汉,本汉之贤臣,因星变而劾魏相,后乃身当其灾,可为殷鉴。默存一悔字,无事不可挽回也。

评点:悔字诀助老九过难关

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老九给大哥的信中写道:“二十二日黎明,五福堂两栋均被火烧。幸人丁清吉,然受惊不少。火从上而下,非会匪之毒谋,即仇家之奸细……弟德凉福薄,又不量力而参秀相,本系取祸之道。今值此内讧外侮之交,又灾生意外,惟有益自儆惕,不敢稍涉怨尤,当求随时训示申儆为叩。”

此信即是对老九二十七日信的回复。

五福堂即湖北巡抚衙门后院。当时的规矩,各级官府的正堂(即一把手)及其眷属住衙门的后院。老九为湖北巡抚,巡抚衙门的后院则居住着他的妻儿婢仆。“五福堂”当系老九为后院所取的名字。如果换成别人做巡抚,同一座后院,则又是另一个名字了。后院起火,从上烧到下,很有可能是人为的放火,故而老九认定:要么是公敌——会匪,要么是私怨——仇家。但大哥劝老弟不要这样去想,而是把责任者局限在自家内部。多半是一件遭人暗害的事,为什么不去追查到底,揪出作案者,予以严惩,反而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这岂不是在示人以弱吗?何况受害人乃堂堂的一省之主!于是曾氏向老九推出他的一大人生诀窍:悔字诀。

什么是悔?悔者,悔过自新之谓。《易·系辞》曰:“震无咎者存乎悔。”也就是说,行动而无过失的原因,在于能够悔改。咸丰七年、八年之间,曾氏在家守父丧的时候,回顾出山办事以来的种种不顺,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即自己并非万能者,而事情的成功也不是靠的一味硬干。从老庄的“柔弱胜刚强”的学说中,曾氏获得了人生的最大启迪。因为这一转变得力于对自己过去所作所为的悔改,故他将这一启迪命名为悔字诀。他又将这个悔字诀在“体”“用”两个层面上予以充实。所谓体,即主干本体,“悔”的主体为立、达二字。立,即自立自强,这是核心。达,即通达圆融、事业成功,这是最终的目的。所谓用,即所采取的途径、方式、手段等等。“悔”的途径为不怨不尤。不怨不尤,则自心平静,亦不至于招恨结仇。以不怨不尤之用,可成能立能达之体。这就是曾氏“悔字诀”的主要内容。

以眼前的例子来说,家里失火,怀疑是别人有意加害,便是怨尤,要不得。

一个人身处逆境之际,一定是外界强自己弱的时候。此时行“悔字诀”,好比韬光养晦,减少被人攻击的目标;好比藏锋削芒,少了许多与人冲突的可能性。如此则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免受太多的伤害。若在顺境的时候也能奉行此诀,则更能赢得别人发自内心的敬服。

悔字诀或许真的是做人做事的成功诀窍。一向自视甚高的老九,在连遭挫折后,渐有自知之明。他在收到大哥此信后,回复道:“前日奉初二手示,训诲肫详。悔字一诀,吉之所由生也。能站得住之谓立,能行得通之谓达。切实浅近,令人易于意味。兄去年信内随时指点一二语,弟犹漫然,不甚介意。今于忧患之后,一经提醒,始知一字一珠,均早诰诫于事端未发之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