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体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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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操守之惑(3)

根据英美国家媒体的实践,要认真对待侵犯隐私权问题,负责任的新闻从业人员和媒体应该加强自律手段,在发表报道前可以尝试遵循如下三个要求:

1.坚决避免报道的低俗倾向和坚持公正平衡原则。新闻报道向公众提供的应当是有价值的信息,这个价值的基础,就是始终遵守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并坚守提高和完善主流价值观的从业标准。另一方面,在报道中坚持不偏不倚的原则,对涉及报道各方的信息及观点进行恰如其分的筛选,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侵权的发生。

2.始终相信,决定何时可以侵入隐私的一个标准应当是“有助于恢复社会价值观”。从某种程度上说,新闻报道工作的特性,就是在挑战和挑衅的夹缝中游走。如果缺乏明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新闻从业者就极有可能走到挑衅一边,侵犯他人的权益;与此相反,如果秉持“恢复社会价值观”的理念,新闻从业者所做的,恰恰是这份职业赋予他应当履行的正当的使命。

3.绝不能以媒体特权的名义损害个人的尊严。新闻界有句俗语:“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新闻报道本身褒扬与毁损共存的特性几乎可以不证自明。媒体所具有的信息接近优势和传播效应是作为自然人的个体望尘莫及的,因此,不公正的报道势必留下损害个人尊严的恶果,如果这个不公正的报道还不准确,为害更甚。新闻从业者必须警惕自己手中的特权,谨记这柄双刃剑不仅可以伤害他人,最终也可能伤害自己。

同时,媒体应当将给予他人隐私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的要求明确写入其为记者、编辑等从业人员制定的职业规范或行为准则(CodeofConduct)中,并予以具体化。在这一点上,欧美同行为我们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参考范例。以美国《纽约时报》为例,该报在其为新闻和编辑部门雇员制定的行为手册第三条第25款中明确要求:“雇员在新闻采集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他们不能闯入他人建筑、住宅、房间或办公室。他们不能窃取他人资料、文件或其它财物,包括数据库、电子邮件或语音信箱讯息等电子财物。他们不能窃听电话、窃取电脑文件或通过其它电子通讯手段对消息来源进行窃听。简言之,他们不能有任何违法之举。”

在传媒业高速发展、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的今天,新闻报道和隐私权保护似乎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哪里有新闻报道,哪里就可能产生隐私权受侵害的诉争。强调增强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根本目的不是要媒体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中束手束脚,而是期望媒体成为人们更值得信赖的信息传播者,避免因为自身行为的失范导致危害新闻自由的问题出现。在这里,如何把握好保障知情权和保护隐私权之间的度的问题,不仅涉及到是否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关涉到媒体能否承担起促进信息自由流通、促进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使命。因此,媒体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知情权的保障和隐私权的保护之间求得一种平衡,使自己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媒体。早在1947年,美国着名的哈钦斯委员会就在它那份享誉全球新闻界的报告中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只有负责任的媒体才能享有自由。

媒体道德观与新闻操守

媒体应不应该保持与文明社会一致的道德观念?应不应该持有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新闻操守标准?答案是肯定的。

2004年9月22日,麻烦缠身的美国三大广播公司之一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遭受一记重拳,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当天投票一致决定,因为CBS在美国超级杯橄榄球比赛中场休息的演唱会上直播了演唱者露出半边乳房的镜头而违犯广播道德标准,委员会对其二十家子电视台分别处以两万七千五百美元的罚款,罚款总金额达到创记录的五十五万美元,也是迄今为止美国电视业历史上最大一笔罚款。

对于这条新闻,美国《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和《今日美国》等主流媒体都迅速作了报道。当年2月1日,黑人女歌手珍妮·杰克逊在超级杯橄榄球赛半场休息时,与同为表演嘉宾的贾斯汀上台献唱,表演过程中,杰克逊露出右侧乳房,这一片段被CBS直播。由于露乳事件发生的时间大约是美国观众晚餐的黄金时段,数千万电视观众目睹了这丑陋的一幕,这段猥亵、下流的表演遭致美国社会各界强烈谴责。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解释说,做出这样的处罚决定不仅仅是因为CBS播出了这段表演,还因为它卷入了这个半场演出的计划,演出的制片方是音乐电视(MTV),它和CBS都属于维亚康姆集团。

美联社援引委员会主席迈克尔·鲍威尔的话说:“当无数家庭围坐在电视机旁观看美国最重大的赛事之一时,他们却受到更适合于滑稽演出的半场休息表演的粗鲁对待。”露乳事件后,主要负责内容审查的联邦通讯委员会接到创记录的五十多万个投诉。委员会的另一些成员表示,对于CBS这样的大公司而言,罚款金额应当更高一些。

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从早上六点到晚间十点,一律禁止广播、非有线电视播出色情、猥亵、下流的内容。这一法律规定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因为这一时段是孩子们喜欢收看电视的时间。

“露乳事件”也招致美国国会议员们对电视弊端的批评。参众两院也通过了势必大幅提高处罚金额的法令。而自此事件后,一些广播电视网也开始使用延迟播出的方式处理直播。比如,CBS在直播超级杯橄榄球赛一周后的格莱美颁奖典礼时延迟了五分钟。在后来美国广播公司(ABC)播出美国国家足球联盟赛揭幕战时,延迟了十秒钟播出赛前演出。

CBS及其母公司维亚康姆对于这一处罚决定感到不满和遗憾,均表示该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其行为没有违犯任何法令。他们还将据理力争。不过,不管CBS和FCC之间对于“露乳事件”意外还是有意为之的界定之争还要持续多久,FCC对于此次事件做出的巨额处罚决定却值得我们的媒体引以为鉴。

媒体是社会的良知和道德规范的先锋,媒体承载着教化大众的社会责任。然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很多社会问题却是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出现的。

比如电视。我们早期的电视里播出的是新闻、体育节目、风光和儿童节目,随后出现了来自西方的室内剧,然后是自己拍摄的肥皂剧,然后就是暴力、血腥、豪华别墅、孤独的情人和眩目的珠宝。电视展示出来的符号鼓动着人们躁动不安的心,而一大批政治无害却“道德缺失”的影视产品充斥着中国社会,其给社会尤其是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2004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涉案剧审查和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所有电视台频道播出涉案题材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及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均安排在23时以后播放;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对涉案题材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要加强审查把关,对血腥、暴力、凶杀、恐怖场景和内容,要删减、弱化、调整;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对以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纪实电视专题节目要严格控制,对涉案题材影视作品播出数量要大幅度削减。

事实上,净化屏幕乃至净化版面不应当仅是政府行为,它更应当成为媒体的自觉。即使开放如美国者也懂得要加强对不道德内容的控制和行为的处罚,那么,我们社会主义的媒体又有什么理由不检束自己的道德观,抵制利润至上原则,维护清洁的社会环境和公共利益呢?

无独有偶,2009年中央电视台爆出的“高也造假门事件”再次敲响媒体应当谨守职业操守的警钟。

2009年6月18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品牌栏目《焦点访谈》节目,播出曝光谷歌中国存在大量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新闻。报道中,一位名叫高也的大学生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痛斥谷歌中国链接色情信息,说黄色信息害得他的同学“心神不宁”。节目播出后,互联网上很快传出帖子称,这位叫高也的大学生原来是在《焦点访谈》实习,《焦点访谈》涉嫌采访内部员工制造假新闻,高也也因此受到网友的人肉搜索。随着事件的发酵,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组工作人员最终向媒体确认高也确实是在该栏目实习的大学生。

对于高也的遭遇,基本上有两种意见,一是认为他是央视的实习生,以大学生身份出现在自己实习单位制作的节目里有做假嫌疑;二是认为他本身是大学生,在节目里发表个人看法也无不可。初步看网络上的反应,前一种意见占了上风。在和朋友交流看法时,一位朋友提到一个观点:高也是在央视实习,现在实习单位难找,央视是个不错的实习单位,如果是老板要求他这样做,他一个小小实习生能怎么办呢?所以真正应该谴责的是央视的那些记者编辑。

这个看法很有道理。在某种程度上,高也就是巴东的邓玉娇,不用说他是个小小的实习生,即便他是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如果不从上面的意思,可能面临的就会是沦为临时聘用人员然后被解雇的命运,还没有地方去申诉喊冤。但这个假设也还是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就现有的信息来看,高也是在怎样一种环境下参加节目制作的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只能通过常识来推断高也的行为:央视高层要做专门针对谷歌的专题节目,授命焦点访谈栏目。栏目编导设计好剧本,发现需要找个大学生,于是顺手找到正在栏目实习的高也。这里就有几个选项了:1)焦点访谈只有高也一个实习生;2)焦点访谈实习生中只有高也是大学生;3)焦点访谈大学生实习生中只有高也愿意出演。从常识来看,第三项应该比较合理。到这里,就又有一个假设需要分析:焦点访谈是1)强迫实习生参与,还是2)在实习生中公开招聘,或者3)该期节目编导正好带实习生高也,于是直接要求高也出场。

在上述假设中,关键确实是在焦点访谈栏目组本身,这里涉及到实习生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有没有相关规范和操作守则,这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这里暂不讨论。

那么,高也本人呢?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说,他肯定有权利在节目中接受采访,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也就是说,他有权利发表认为谷歌很黄很暴力该谴责该惩处的言论。据报道,高也是武汉某大学大三的学生,他是成年人;高也是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根据一些报道援引的该学院院长的说法,他还是这个学院的优秀学生。那么,高也应该清楚:1)什么是新闻自由,信息自由?2)焦点访谈的影响力;3)该期节目内容是否公正、客观和平衡;4)自己所说的话表达的观点会引起怎样的社会反响及后果。

退一万步说,如果他是被逼迫,或者处在如果不上节目不说那些话就会被取消实习资格的威胁之下时,他,作为一个新闻传播学院的优秀学生,应当能够知道:这不是真实意见的自由表达,这将违反作为一个新闻学学子或新闻从业者最基本的操守原则。所以,如果节目里高也是自愿说的“真心话”,那他还能扞卫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但如若明知是假话而为之,则自当承担做假招致的谴责。他的亲友受到牵连当然不该,他也有追究那些侮辱和诋毁他及其亲友名誉的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但无论是怎样一种情况,高也注定要为自己人生中的这一错误付出代价。高也还是年轻人,还有机会好好反省。但对于更多的那些有志于从事新闻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更需要好好思考新闻的基本准则和自己应该坚守的底线和原则。

央视《焦点访谈》“高也造假门事件”背景:

2009年6月18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谷歌中国”网站的色情链接公开进行遣责。

同日,《焦点访谈》播出专题节目。高也以大学生的身份现身说法:

“我觉得这个黄色啊什么淫秽信息在网上那个毒害特别大,特别是经过一些像Google这样的链接,那种毒害特别大。就是我一个同学,他以前,就比较好奇这些东西,他就去点击黄色网站,搞得那段时间心神不宁。后来国家打击淫秽黄色网站,他就没上,那段时间好了。结果后来他又发现,通过Google这些用户比较多的搜索引擎可以打开这些网址。

然后又进入了这些黄色网站,链接特别多,导致又反复了。”

19日开始,质疑《焦点访谈》用“内部人员”作为采访对象的帖子开始在网络上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