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杂志四川文学(2015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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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清代美食杂俎(1)

张传伦

中国菜的原材料极品,当推“八珍”,“八珍”又分海、陆、山、动物、禽、草“八珍”。其中陆、山、动物“八珍”,实为一类,品种或有不同,如将鹿尾易为鹿茸等,可通称“陆八珍”,“陆八珍”多半为华而不实之物,且有违当代饮食文明,古人推崇,惟其稀罕而已。读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偶涉饮馔,谈及八珍(陆八珍),只数四珍,其人知味,时下称谓,无疑是美食家了。“八珍惟熊掌,鹿尾为常见,驼峰出塞外,已罕觏矣。”

熊掌我见过,不敢吃。据说,熊掌以前掌为佳,熊闲卧时,喜用舌吮之不停,故味妙而营养高,这是套用了燕窝的神话,禽兽的唾液,能有这么大的功效,我从来不信。熊掌顶得上猪蹄的营养,富含胶原蛋白,美容养颜是肯定的。熊掌味道未必好过猪蹄,还是猪蹄香,“百菜不如白菜好;诸肉不如猪肉香”。熊掌能入“八珍”,是沾了“物以稀为贵”的光,的确比猪蹄稀罕得多。

十多年前,在北京范曾寓所,有人送先生熊掌四只,先生仁者,不忍吃又不便峻拒,无奈收下,客人走后,先生说:“张传伦,熊掌送你了。”

不才善烹鲜物,实在是觉得以熊掌做食材,非摄生撙节者所宜。尝以猪蹄膀,腌之半日,搀入张府秘制香料,大火开锅,煮半个时辰,炖汤靠卤,蟹眼微火又小半日,煨之烂香,肉脱骨而形不散。饕客味此菜,美其名曰:“赛熊掌”。

在范公寓所,没见也没听说有人送过鹿尾,鹿角是见过的,仍就未投先生所好,碰巧那天,我刚好去拜访先生,先生又说:“张传伦,鹿角送你了。”别说这鹿角了,先生厅廊里摆放的孔雀标本栩栩如生,我都无意欣赏,原因很简单,做得再逼真,也是动物标本。而我喜欢的是有着鲜活生命的孔雀,山野林莽间搔首弄姿的孔雀,虽有些做作,也无一丝卖俏的俗相,一如穷乡僻壤不施脂粉的村姑临水照影,何须“乌云蟠绕”,散发巧栉,已然移人心目。

驼峰没吃过,连见都没见过,今日谁要敢吃“八珍”中的驼峰,囹圄必有其位。此驼非彼驼,驼峰得入八珍,盖因“此野驼之单峰,非常驼之双峰也。语详《槐西杂志》。”

野生骆驼是珍稀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单峰驼仅存于中东、北非。

2015年春夏以来,单峰驼在世人心目中,忽为“不祥之物”,据专业研究人员证实,致人于死命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的传染源,即来自单峰驼。于是乎,人们对单峰驼更是“避之如瘟神”,时下肯定是无人敢冒死吃驼峰了。

好多年前,我是吃过双峰驼的。

双峰驼较常见,双峰不过两坨子油罢了,可别小看了这两坨子油,它是骆驼蓄集的能量库,其能断食数日而不死,全靠消耗驼峰油脂,单峰驼想必也有此功能。

驼油,用之以炸馒头干,虽远不及猪油香,但在上世纪七十年代能吃上,至少可以油油嘴、解解馋,我说吃过双峰驼,有点儿夸大其词,只是品尝过驼油而已,那是一位邻居大哥,在内蒙插队,一匹双峰骆驼掉在井里给卡死了,知青们分骆驼肉吃,肉太柴不好吃,用驼油可以炸东西吃,比驼肉好吃,邻哥探亲装了一筒熬好的驼油,分了些送我家,那时物质匮乏,油要票,现在估计是没什么人肯吃驼油了。

列入“八珍”的驼峰,以今日的饮食卫生标准衡量,当非健康食品。

鹿尾倒是不错的食材,古今食用方法不难也无多大变化,“烧鹿尾”,走的是鲁菜的路子,制法类似“红烧牛尾”。

在清代,鹿尾以其稀有而昂贵一时风靡都下。《水曹清暇录》记:“近时宴席,不甚重熊掌、猩唇,而独贵鹿尾。一头全鹿,不过数金,而一尾等之”。由此可知,当时的鹿尾,只有达官显宦富商巨贾,偶一尝之,平民是吃不起的。老北京沙锅居饭庄,趁机推出一道创新菜“炸鹿尾”,沙锅居的几位大师傅以猪肉、猪肝、松子为原料,仿鹿尾形状,冠之以“炸鹿尾”的美称,吸引了当时无数慕名而来的食客。

鹿茸系雄性梅花鹿或马鹿等的尚未骨化的幼角,是名贵的中药材,具有补精髓、助肾阳、强筋健骨的效能。“鹿茸三珍”是京菜系中的高级山珍海味菜,有四种主要食材,其中三种为海味干货鱼翅、海参、干贝,如此搭配,实在是因鹿茸片味腥,全靠海鲜提味,名曰“鹿茸三珍”,一看此菜的配方比例,可知鹿茸实为俏头,配料而已,鹿茸仅10克,水发鱼翅100克,水发海参500克,干贝100克。

纪晓岚这则笔记记述的第四珍是猩唇,那就太吓人了,不看不知道,猩唇不止是猩猩的嘴唇,是将猩猩的整张脸扒下来,猩猩类人,恍似人脸模样,纪晓岚却形之如“戏场面具”,其善可知,意在周全人情,不令赠者难堪。

此记晓岚虽以文言文叙之,颇不晦涩,文且不长,照录如下:“乾隆乙未,闵抚军少仪馈余二枚(猩唇),贮以锦函,似甚珍重。乃自额至颏全剥而腊之,囗鼻眉目,一一宛然,如戏场面具,不仅两唇,庖人(厨师)不能治,转赠他友,其庖人亦未识,又复别赠,不知转落谁氏,迄未晓其烹饪法也。”

清乾隆一朝,所谓盛世,正“满汉全席”之黄金时代,渊博如纪大学士晓岚,竟亦不知猩唇如何烹制,虽欲弃之敝屣而不忍,思图转赠他人,不惜拂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之古训,“八珍”之中,适有不必存者,猩唇当为首物。

纪晓岚或许自知其上所记,猩唇尤令人不怿,接续记一小虫,专食兰花花心,奇异之用,有使冬虫夏草,顿归俗物,不才依其所记大要,将此乾隆年逸闻故事,绪之文末,除祛猩唇之膻腥,益增蕙兰之清芬。

清代有一官,姓毕,任职通判,奉檄勘探苗峒地界,当地苗族土官设盛宴款待,宾主席前各置一瓷盖杯,土官手捧开启,请示观,毕通判见杯中伏一虫,状如蜈蚣,正蠕蠕旋动,讶异不已,土官释道:“此虫兰花开时则生,兰谢则死,只以兰蕊为食,此虫稀罕,非常不易捕捉到手。”今春兰花开时,搜岩剔穴,备尝艰辛,只得二只,“故必献生,表至敬也。”

食用方法也很奇特,非土著而不知,撒少许盐末于杯中,盖严紧,“须臾启视,已化为水,湛然净绿,莹澈如琉璃,兰气扑鼻,用以代醯(醋),香沁齿颊,半日后尚留余味。”

事后纪晓岚回忆此事,稍致遗憾,樽前尽欢,忘询此虫为何名?奇哉斯虫,焉能无名,故命“兰虫”,或可诩之为“雅虫”,惟惜际世俗辰,似此“雅虫”哪得一见?

《淮南子》云:“烦气为虫,精气为人”。淮南王倘若有知“九嶷之南”生此兰虫,或可易烦为清,涧兰之清芬孕化此虫,独可谓之:“清气为虫”。

发菜谐音“发财”,故尔深得国人垂青,最爱此菜的是海外华人。港澳、东南亚的高级酒楼、餐厅食单上,差不多都有“发财瑶柱羹”,这道汤菜,每逢喜寿欢宴,更是首选必点之佳肴,图的是讨个好彩头。

发菜其实不属蔬菜类,学名:Nostoccommunevar.flagelliforme。又称发状念珠藻,是蓝门念珠藻目细菌,分布地较广,一般生长在贫瘠的土壤和沙漠地区,中国主要产地在河西走廊,尤以武威永昌等地发菜质量上乘,营养价值极高。

生活在明末清初名都大邑中的缙绅豪商,达官贵人,尚不知世间有这样一种菜,《本草》《食物志》也都不曾著录。

活跃在康熙年间,被当代及后世喻为“中华五千年第一风流文人”的李渔,在撰著他的代表作《闲情偶寄》中透露的信息,表明发菜值清初之际,即使在美食最丰富的江南地区,也无人知晓。“是犹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的美食家李渔,其人奉行的饮食之道,“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如此偏爱蔬、笋、蕈、莼,竟也惘然不知发菜为何物?

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今日声名远播的发菜,李渔初见之,竟以为是婢女梳头留下的一团乱发,险些闹出笑话。事载于《闲情偶寄》第六卷“饮馔部”第四节“菜”目,李渔将发菜归于“菜”目,实大不相类。

发菜尽可归入李渔格外喜欢的“蕈”目,发菜属菌科植物,这是现代植物学研究的学科,李渔不知,非其浅陋。李渔写“蕈”偏又写得极见雅人风致,“蕈”是蘑菇考究的古称,古代文人喜称为“蕈”,显得雅训。老百姓叫不顺嘴,还是这个菇那个菇地叫,李渔言“蕈”,文气斐然,古往今来,天下名士,品目蘑菇,实在找不出有胜于李渔此文的,不妨一杯清茗在手,细细品读:“蕈之为物也,无根无蒂,忽然而生,盖山川草木之气,结而成形者也。然有形而无体,凡物有体者必有渣滓;既无渣滓,是无体也。无体之物,犹未离乎气也。食此物者,犹吸山川草木之气,未有无益于人者也。”

李渔形容发菜开篇冠之一“奇”字,“菜有色相最奇……则西秦所产之头发菜是也”。西秦之地望,在今甘肃及陕西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