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跟深圳人学创业·创新·敬业(套装共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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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深圳的民主政治创新

2008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枟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枠,这个文件是深圳民主政治改革创新的大纲,在民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深圳的创新推向了一个新高度。文件里处处闪烁着民主政治创新改革的亮点。

一、人大制度的创新

1.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合理调整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力量,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人大重大事项实行表决制。改革人大重要议案审议、少数服从多数,提高了决策水平。

二是人大立法实行辩论机制。

全国率先创新人大立法首次引入辩论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实行辩论,提高了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提高了立法质量。

2008年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枟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枠立法听证会,首次引入辩论机制,近40位律师与无线电相关的各类利益主体代表参加会,就相关热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带有辩论性质的听证会在深圳是一种创新,在全国也无前例,为人大创新立法机制提供了有益经验。

2.充分发挥人大在计划、预算方面的审查监督作用

用创新的办法,完善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适当增加常委会会议次数。

3.增加市人大代表数量,提高人大代表参政的比例

4.探索建立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发挥人大常委专职的作用

5.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在财政预算、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问题进行询问、质询工作力度

6.完善区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制度

完善区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扩大人大会议市民旁听人员的范围和数量,积极探索人大代表与市民沟通的方式。

二、政协制度的创新

1.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积极探索并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沟通、反馈等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政协参政议政的工作制度,支持政协委员对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评议等民主监督活动。探索建立政协提案办理评议制度。

2.加强政协的组织建设

合理设置政协界别,把新的社会阶层和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探索实行按常住人口比例适度增加政协委员数量,建立创新政协委员产生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管理机制。合理调整政协专门委员会和相关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协理论研究工作。

3.加强与民主党派合作

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

三、党内民主制度的创新

1.扎实推进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询问、质询、视察、调研和联系党员群众制度。经批准逐步扩大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范围

2.进一步完善市委决策机制,制定市委全委会和市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工作规则

3.稳妥地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的试点工作

4.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选范围

5.全面推行居委会直选制度,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四、法制建设的创新

为加强法制建设,深圳制定出台枟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实施纲要枠。

1.完善立法机制

整合全市立法资源,实施法规规章集中起草,并建立公开征询制度,建立法规效果评估机制,在法规规章实施一年后要进行,一律进行评估实施效果。

2.完善法规建设

大胆借鉴移植先进法例,全面加快立法步伐,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积极争取解决“一市两法”问题。

3.建设法治政府

严格依法行政,探索从制度建设、机构职责与编制、公共财政管理、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实施法治化,全面规范政府行为,创建国家建设法治政府的试点城市。制定出台枟深圳市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枠。

4.完善执法机制

强化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探索刚性执法,以身份证和居住证为载体,将违法记入个人诚信系统,在城市交通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等重点领域实施定额处罚,加大处罚力度。合理配置和划分执法职责,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执法,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实现管理重心下移。

5.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改革和监狱劳教系统的专业化改革。全面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6.完善监督机制

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监督制约,推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访巡访制度,加大舆论监督。

7.完善公民参与的监督机制

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在阳光下运行。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党委、人大、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听证、民意调查等多种形式公开听取意见。特别是首次将网络作为听取民意的重要途径,意义重大。同时,出台枟深圳市舆论监督条例枠,加强和规范舆论监督工作。

五、用人制度的创新

1.制定枟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完善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职位要求、严格操作程序、公开人选情况、宣布选任结果

3.探索建立重要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市委全委会初始提名和市委常委会差额投票表决的办法。这是党委用人实行投标表决的尝试,在全国尚属首次

4.积极探索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制度,明确各职位的主要职责、工作标准和资格条件,并运用到招录、培训、考核、轮岗、职务升降、监督奖惩等干部管理的各个环节

5.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建立与职位说明书、绩效评估相衔接的干部考核办法,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客观科学评价干部

6.制定市直机关与基层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办法,丰富干部工作经历,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这些措施看是好象老生常谈,平淡无奇,细细考量每个字眼都有闪烁着创新光芒

六、深圳体制机制改革

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先进城市政府管理体制经验,更多地对国际规则的学习和运用,建立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创新全市政府的组织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运行机制。

1.依法设定政府机构,规范政府职能,强化部门执行力量

2.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3.进一步理顺规范市、区、街行政事权,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能,在光明新区先行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

4.继续深化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网上行政执法、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共服务和网上监控等五个系统。同时,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统一清理和依法确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

5.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探索通过设立新的功能区、调整街道行政区划等方式,逐步解决行政区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

同时,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创新。

(1)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经验,探索将国资委设立为法定机构,完善出资人制度,创新国有资产运营和监管模式,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以及战略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完善党管干部体制,加大国企管理人员遴选的市场化、社会化的力度。

(3)继续深化国企内部各项改革。完善国有独资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与市场接轨的薪酬体系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4)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投资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七、公共管理机制与监管创新

1.机制创新

(1)推进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创新

加大研究确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和方式,政府通过“以事定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平配置公共服务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同时,建立相应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水平和效率。

(2)推进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运作模式创新

积极探索法定机构管理、在事业单位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由行政级别管理转为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等公共服务机构运行模式。

(3)推进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按照管办分离、管养分离的模式,转变事业单位归部门所有的旧体制。

推进检测机构、社科机构和考务机构跨部门整合,推进公园管养体制改革等,完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的设置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监管体制改革

(1)抓紧制定出台公用事业监管方面的相关法规,强化依法监管。

(2)建立并完善公用事业专业化监管体制,解决好监管主体缺位错位的问题。

(3)建立公用事业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开经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信息的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4)改进相关的监管措施。完善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之间的相关合同和协议,改革现存的公用事业产品价格调整程序与机制,强化市场准入和竞争秩序的监管等。

八、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创新

1.借鉴先进经验

借鉴国际先进城市在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市级纪检监察派驻组的建设,并逐步扩大到区。探索实行区直属单位、街道办事处的纪检监察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直管的体制。

2.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积极推进有深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与改革措施,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新措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快制定与完善公务员廉洁从政特别是防止公务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制度,建设公务员廉洁从政信息管理系统并实施网络化动态管理,有效防止公务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完善行政责任机制

完善以“职责设定、目标管理、行政监督、绩效评估、行政问责”五要素为主要内容的行政责任机制,制定行政监督的专门规定,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构建市、区、街道全覆盖的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

4.推进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在深入推进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党委、人大、政协及“两院”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方位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使责任追究实行有效的全覆盖。

5.形成监督合力

借鉴香港廉政公署预防腐败、程序审查的做法,将宣传教育和信访举报工作点向社区延伸,形成上下互动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