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以后,在复旦大学任教期间,他开辟了宣传合作思想的根据地,阐扬合作知识,造就了一批合作人才。1919年10月,时任复旦大学教务长的薛仙舟和该校的一些教员、学生发起并组织了中国最早的合作组织——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其宗旨是“补助小本营业,提倡合作主义,鼓励同胞储蓄,解放平民经济”。他们希望“以这个银行为经济解放的起点”,“以合作的精神谋平等之利益,废除特殊阶级”。
1920年5月,复旦大学学生组成的一个旨在研究和宣传社会改造方法的团体——《平民》周刊社。1921年12月,《平民》周刊社改组为平民学社,以“研究合作主义、提倡平民教育、发展平民经济”为其宗旨,大力宣传合作主义思想。
平民学社很快变成了介绍和研究西方合作主义的团体,结合合作主义思想来探讨中国的现实问题。“五四”以后,《平民周刊》是中国宣传合作主义的最主要阵地,也是中国致力于发展合作事业的知识分子的领导中心。据统计,到1924年7月《平民》停刊止,五年内共发表800多篇有关合作社的文章。
平民学社一开始竭力提倡在城市建立消费合作社,并试图以此来解决中国城市社会与劳工问题。随着中国社会各阶层关注农村问题,学社逐渐把关注的重心从城市转向广大的农村。在寻求西方合作主义与中国农村社会结合点的过程中,农村合作社受到了各阶层很大的关注。合作主义者认为,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社会根本改变的第一步:由国家举办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运动是改造中国的唯一路径。
合作主义者主张以平民合作、阶级合作、和平渐进的改良方式来建设新的社会秩序。其原则可以概括为两点:不通过阶级革命;不借助国家政权。温和的合作主义思想对中国社会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吸引了一批知识分子为鼓吹和建设合作主义而努力,同时也吸引着政治和社会的领导者们,进行着一些改良农村的尝试。
此后几年,留学生发表了40余篇有关合作社的文章。从日本留学归来的徐沧水认为:中国的城市需要消费和信用合作社运动,以减轻城市平民的贫困。覃寿公也指出,中国最需要的是雷发巽式的合作社运动,因为中国到处都是贫困的小农,信用合作社可以使他们免受高利贷剥削。一部分知识分子把它看成是改造中国社会的最适当方法。他们主张通过组织合作社来进行生产、分配、消费、社会教育,以致建立政权,并幻想用不流血的和平改良办法,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社会。其中,薛仙舟和他所组建的“平民学社”对早期合作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影响甚大。在他们的努力下,西方合作主义开始和中国落后的农村社会逐渐结合,实现了合作主义的本土化。
所有的合作主义宣传者都认为,合作社是有益于穷人的经济组织,中国应该实行。这一时期,合作主义者的宣传吸引了一大批的志同道合者。在合作主义思想的吸引下,华洋义赈会、乡村平民教育运动、乡村建设运动、国民政府、共产党都在农村兴办过合作社。
美国是如何建设成“伟大社会”的?
起于老罗斯福的“进步时代”,终于“约翰逊”的伟大社会建设,中间经历了小罗斯福的新政,杜鲁门的公平纲领,这60多年是美国文明一点点从兴起到巅峰的时期。
1870-1920年是美国资本主义的“镀金时代”,在那短短的半个世纪里,美国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然而,在这一惊人发展的背后,是人类征服自然的欲望和追求财富的本能的结合。资本的力量肆无忌惮地掠夺着自然资源,无所顾忌地消耗着水、森林和土地。依靠这些资源的消耗而形成的诸多工商界“强盗大王”,垄断了石油、煤炭、钢铁、电信和铁路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
伴随着财富而来的还有剥削、苦难、不公、失业、贫困、肮脏不堪的城市贫民窟和动荡的社会。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写道:“在这片丰饶的国土上,从来未能满足下层人民衣、食、住的需要,周期性的萧条更使千百万人陷入了实际的贫困。在那些大城市里,贫民窟飞快增长,疾病、罪行和恶习四面传播。”
在“契约自由”的旗号下,工人起码的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正如老罗斯福总统在其《自传》中所写:“那些煤矿业大公司,可以随意地开除矿工;但矿工却不能抛弃公司。他得要有工作才行,找不到工作,老婆孩子就要挨饿。”
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中,如此不公平的现象不会永远持续。下层民众虽然没有富人那么多的财富和社会资源,但他们有人数众多这一独特优势,一旦团结组织起来,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于是,19世纪末期以来,要求社会平等和揭露黑幕的运动此起彼伏,声势浩大,对各级立法机构形成了强大压力,迫使它们不得不通过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中下阶层利益的立法,以纠正市场自发秩序带来的不公正。
市场竞争中的强者与弱者在政治上的较量,最终化为联邦法院里的司法诉讼。资本的势力依仗既有的宪法原则,强调财产的权利和契约的自由;工人的势力则发掘出新的宪法原则,突出美国宪法序言中的“公共福利”。一时间,最高法院成了新旧宪法原则辩论交锋的战场。
遗憾的是,美国最高法院一开始却站在了大公司一边。在1895年著名的“美国诉奈特公司”案中,最高法院的判决让“反托拉斯法成为一纸空文”。最高法院甚至将一些州的劳工立法打入冷宫,其理由是“偏袒工人,损害老板”。
在美国司法的保护下,资本主义继续其自由放任,似乎不可一世,但其背后的结构性矛盾积重难返,终于爆发了经济大萧条。罗斯福以“新政”为号召,带领美国走向了一个节制资本、干预市场、倡导公平与公正的新时代。然而,保守的最高法院将其一项又一项规制经济、保护劳工的立法打入冷宫。新政面临着毁于一旦的危险。
但是,司法保守的堤坝不可能永远阻碍追求进步的社会思潮。在强大的民意压力面前,最高法院个别大法官退缩了,一些大法官悄然隐退,新的最高法院认可了罗斯福政府一个又一个的立法。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的法律保住了,《社会保障法》通过了,工人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的权利确立了。财产自由和契约自由不再神圣。
新政最大的成就就是让富人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在20世纪20年代,税收对富有群体而言是小事一桩,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仅为24%,同时由于对最大的地产所征的遗产税不过为20%,富豪家族轻易便可维系下去。但随着“新政”的来临,富有群体所面对的税收不仅开始远高于20世纪20年代,即使按今天的标准来看,税率也是很高的。所得税的最高税率在罗斯福的第一任期升到63%(当前只有35%),在第二任期达到79%。到了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美国背起“冷战”的开支,这一税率升到了91%。对公司利润征收的联邦税的平均税率,从1929年的不到14%上升到1955年的45%多。
还有一点,即依赖资本收入的人不仅发现这笔收入大多缴了税,他们还发现,要把自己的财富转移给子女变得日益困难。房地产遗产税的最高税率从20%连续升到45%、60%、70%,最终达77%。其结果之一便是,财富所有权的集中度明显降低,“新政”把他们的许多收入都征了税。
新政的大规模征税措施,导致了贫富差距减小,中产阶级成了社会的主体,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了里根执政之前。
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争斗,美国社会终于开始走向基本的社会公正,劳工阶级终于获得了与资产阶级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争取平等权益的斗争中,与当时欧洲的工人阶级相比,美国劳工更多是通过选票和法庭,而非单纯的罢工或暴力手段来获得这些成果的。
至此,美国社会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受到了约束,牟取暴利的垄断得到了遏制,“镀金时代”的两极分化得以缓解,苦苦挣扎的社会下层有了起码的保障,从乡村到城市化、从农业到工业化的社会转型相对平缓。劳工争取权益的成功经验,为其他弱势社会群体树立了榜样,女性、少数族裔、同性恋和残障人士,都开始用法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寻找他们心目中的公正。
自新政后,民主党就一直以弱势群体的保护者自居,其政治理念则是利用联邦政府的权力来扩大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美国民主党推动美国行进的脚步并没有止于新政。
杜鲁门的“公平施政”纲领
二战之后,继续推进美国迈向进步的是杜鲁门的“公平施政”纲领。1945年9月6日,杜鲁门向国会提出了战后第一个解决国内问题的咨文,内容包括“二十一点”,这是标志“公平施政”纲领的开端。纲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45-1947年为第一阶段,重点是在经济复原和着重解决就业问题,使美国从战时经济向和平经济过渡,取得了较大的成功;1947-1950年为施政的第二阶段,重点在于改革,即扩大社会经济福利,但所取得的实质性的成就为数不多。
“公平施政”纲领是杜鲁门政府的施政基础,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阻力,1949年第八十届国会对于杜鲁门的“公平施政纲领”反应迟钝,公然敌视。“第八十届国会很快在华盛顿被称为‘哼哈’国会,因为它通常麻木不仁,懒懒散散。”除了国会的不予支持之外,南方的国会议员施展惯用的妨碍议事策略来击败杜鲁门在民权问题上的努力,共和党人及南方民主党人联盟成功地推翻了几乎所有的公平施政计划。尽管如此,“公平施政”纲领在社会保障方面,也是有些成就的。
1950年通过的对社会保障法的修正案,增加了一千万新的受益人,范围扩大到农民、公务人员、个体手工业者、家庭仆人,以及其他工人,并将退休工人的养老金平均增加77.5%。1952年对该法案又加了一条修正案,养老金再增加12.5%。而且社会福利保障范围的扩大,也使更多的人都能纳入到社会保障的体系中来,享受到国家的福利待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们在战后对大萧条的恐惧。
美国的“公平施政”纲领在曲折中艰难前进,其阻力既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该政纲领的实施得不彻底。但纲领在促进公众对国内社会的觉醒方面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从1950年后期到1965年间的十五年,在美国发生了一次次唤起美国民众对自由、平等、权利的新理解和新要求的民权运动,这让全国逐渐产生了一种道德升华的心态。这种影响为20世纪60年代肯迪尼“新边疆”和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奠定了基础。
经过杜鲁门的承上启下后,美国进入约翰逊的“伟大社会建设”时期。
1964年,约翰逊提出“伟大社会”的政治纲领,宣布向美国的贫困宣战。此时的美国可以说是处于历史上最富强的时候,然而再富强的国家也会存在贫困。约翰逊称美国“对这个富裕国度中的贫穷的、无继承权的、饱尝饥饿和失望、痛苦的人们负有特殊的责任。我们寻求一个人人能有所酬劳,在施展才干后能得到满足的国家。”“我们寻求一个人人能追求知识,接触美好事物,享受家庭和社区温暖的国家”“我们寻求一个国家——在那儿人人能工作,伴随着追求幸福的不仅是安全,还有精神上的成就、升华和满足。因此,让我们共同完成这项伟大任务。”“伟大社会”的伟大目标就是最终解决这些人的贫困问题,实现美国经济和社会的重大改革。他在接受总统候选人提名时说:“饥饿的人,找不到工作的人,无法教育孩子的人,被匮乏压倒的人——这样的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这一说法是和罗斯福所言“四大自由”是一以贯之的,是积极自由的政治价值观表现。
1965年,约翰逊在就职演说中再次重申他的“伟大社会”政治理念,认为“伟大社会”立足于“契约的立意公正,明定自由,并有联邦约束”,“在一块丰饶的土地上,家家都不生活于绝望的贫困中。在一块收获丰盛的土地上,孩童不挨饿受冻。在一块充满进步奇迹的土地上,邻人不至于痛苦、死亡而无人问津。在一块知识普及、学者众多的伟大土地上,年纪轻的国民必须接受读和写的训练。”“我们必须努力提供能增加每个公民成功机会的知识和环境。”他认为变革的时代,美国将“不停地生成,尝试,探索,起伏,休整,再尝试;但只要一直在尝试,就总会有收获”。这显然又与罗斯福的试验精神一脉相承。此后,他以年度咨文、特别咨文、专题演说、竞选演说、总统经济报告等一系列方式强调美国的贫困问题,诉诸全民的良心,推动联邦立法。
约翰逊列出解决贫困的五大关键因素:教育、健康、技能和工作、社会和地区重建、机会平等。除了继续新政已经确立的保障和福利外,他运用自己出色的政治手腕和政治影响促成了百余项新项目出台,创造美好城市环境到治理污染;从向贫穷开战,增加就业机会,到强化社会保险和救济;从普及教育到公民权利;从开发农村到修筑高速公路;从“抚育孤儿”计划到关爱老年,为了纪念杜鲁门,约翰逊签署了《医疗保险法案》;为了纪念肯尼迪,约翰逊原汁原味地通过了《民权法案》;即便是在深陷困境的1968年,他也还是全力推动了住房法案的通关。到第89届国会(1965-1966年)闭会时,“伟大社会”的115项立法,已有90项获得通过。
约翰逊的努力有了惊人的成就:1964年到1968年,穷人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减少了一半。而在教育方面,约翰逊的成就更是令人瞩目,他所推动通过的四十多件法案,比此前美国历史上制定的全部教育立法还多。
伟大社会与新政的不同本质在于,新政主要是应急,而伟大社会是想从此改变美国,由政府来保障每个美国人的基本生活水准。新政受惠者主要是那些因非人为因素而陷入绝境者。
“伟大社会”与越南战争
“伟大社会”不久便遇到了克星——越南战争。正如历史学家所总结的那样,使命感对约翰逊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在营造“伟大社会”的同时,约翰逊还念念不忘“遏制共产主义”的所谓“使命”,而在越南的战争,就被他视为一项历史使命。
由于“伟大社会”的种种理念和主张深得民心,由于在国会有着极强的活动能量和广泛的人脉,其实约翰逊总统本可以带领美国走得更远。但正如斯蒂芬·斯科夫罗内克所言,“约翰逊致力于‘以一种以前从未梦想过的规模’进行政治改革工作,而‘保卫南越’则一直分了他的神。”
更为致命的是,约翰逊犯下了一个常识性错误:聪明的猎手不会同时追两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