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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连锁企业商品采购实务(3)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价格的规定要具体,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的办法,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交货期限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未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未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逾期发送商品。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情况,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情况,都应在合同中予以规定。

除此之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更有效力。

2.采购合同签订规范

(1)采购合同签订的原则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签订合同。

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采购合同的签订程序。签订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一般有以下五个步骤:

订约提议。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

接受提议。接受提议是指提议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称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填写合同文本。

履行签约手续。

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3.连锁企业采购合同的管理

采购合同的管理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连锁企业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连锁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本连锁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二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连锁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顺利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当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三、商品补充规范

经过前一天的销售,货架、柜台等处所陈列的商品,会出现不丰满、不全或缺档的现象,营业员必须及时进行补货。要求库有、柜有,出样齐全。营业员要依据往常货柜、货架的容量和往日的销售量,尽量补足商品。如出现急缺货或断货,营业员要通知采购部门及时采购商品。

1.做好某些商品的拆包分装工作

(1)有些商品,从小库搬出后不能直接摆入柜台或货架,因此,必须先拆包、拆篓,甚至还需组装、分装、挑选等。

(2)营业员要依据当地顾客的购买习惯、消费习惯及经营规律,将续补商品整理好,或拆去包装、拆捆,或装组配套,或分装,或拆零。如需挑选、分级的商品,还要进行挑选、分级工作。

2.将续补商品上柜上架,摆放好

(1)一般情况下,按照往日摆放的样子,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将续补商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

(2)营业员要本着丰满、整洁、美观、大方及便于选购的原则,对摆放不当的,应做合理的调整。

(3)营业员要注意将当日热销商品陈列在显眼的位置上。

(4)在商品上架时,营业员要根据各种商品不同的特点和出售的情况,采取掀起、抹、烫、装等不同的方法对商品进行整理,使商品清洁、美化,整体美观。这样,可以招徕顾客,利于销售。

3.检查营业员在整理商品的同时,要认真检查商品质量。如发现破损、霉变、腐烂或弄脏的商品,应及时剔除或处理,以维护顾客的利益和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送货服务规范

送货是指由售货单位为购买笨重或体积庞大商品的顾客提供方便,负责将其运送到家,这种服务方式在售后服务之中称为送货服务或送货上门。对许多顾客来说,送货上门,往往对他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根据零售企业服务礼仪的规范,应为顾客提供送货服务,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慎之又慎,好上加好。如果在其中某一个方面出现了差错,就会对售后服务甚至整个服务过程造成损害。

(1)要遵守承诺

提供送货服务,通常在售货服务进行之中,即明文公告或由营业员口头告诉顾客。不论是明文公告还是口头相告,均应将有关的具体规定,诸如送货区域、送货时间等一并告诉顾客,并且必须言而有信,认真兑现自己的承诺。

(2)要有专人负责

一般情况下,连锁企业大体上都应当由指定的专人为顾客提供送货服务。在规模较大的零售企业里,还往往需要组织专门的送货人员与送货车辆。即使雇请外单位人员负责代劳,也要与之签订合同,以分清彼此之间的责任,并要求对方认真地做好送货服务工作。

(3)免收费用

在正常情况下,连锁企业为顾客所提供的送货服务,是不应额外加收任何服务费用的。如果顾客对送货提出了某些特定的要求,比如,进行特殊包装、连夜送货上门或者与顾客达成协议。这一费用一经议定,不得随便进行升降。

(4)按时送达

连锁企业服务人员通常应当尽一切可能,使自己的送货服务当时进行,或者当天进行。一时难以做到的话,也要争取越快越好。对于自己已承诺的送货时间,则一定要严格遵守。若无特殊困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为顾客送货到家。

(5)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