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27—107),字仲任,东汉著名思想家。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县)人。自称出身“细族孤门”,王充的家世似有任侠的传统,其祖、父辈曾在钱塘(今杭州市)“以贾贩为事”,因为与豪族强宗争斗,结下了不少怨仇,不得不举家迁至上虞(《论衡·自纪》)。据《后汉书·王充传》记载:“充少孤,乡里称孝。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书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仕郡为功曹,有学者以王充在其“自传”(即《论衡·自纪》)中未言及而认为不可信。综合《论衡·自纪》和《后汉书·王充传》的记载来看,可知王充从小勤奋好学,经过刻苦努力,成为知识渊博的学者。他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以笔为武器与豪族强宗作斗争。他先后在本县、本郡、本州作过功曹(掌管人事及参与政务)、从事(州最高长官刺史的属官)之类的小吏,由于对政务经常提出批评和建议,因此不得上司欢心,屡遭黜斥。以后又携家至彤阳郡(郡治在今安徽宣城)、九江郡(郡治在今安徽寿县,一说在今安徽凤阳南部)、庐江郡(郡治在今安徽庐江西部)、扬州(治所在今安徽和县)等地,担任一些卑微的职务。但他并不气馁,以后去职居家,专心写作,终成《论衡》等著作。
王充是一个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家。在东汉前期谶纬神学猖獗的年代里,他以“重效验”、“疾虚妄”的求实精神,对“天人感应”、谶纬神学等迷信思想进行了尖锐的揭露和抨击。在哲学上,他提出了以“天道无为自然”为基本特征的一系列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王充的著作除《论衡》之外,尚有《养性书》十六篇、《讥俗书》十二篇、《政务书》,均佚。另有《周易王氏义》,已散,清王仁俊有辑本;《果赋》一篇,清严可均有辑本。
《论衡》一书为东汉王充(27—97)所作,大约作成于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现存文章有85篇。
东汉时代,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占支配地位,但与春秋战国时期所不同的是儒家学说打上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掺进了谶纬学说,使儒学变成了“儒术”。而其集大成者并作为"国宪"和经典的是皇帝钦定的《白虎通义》。王充写作《论衡》一书,就是针对这种儒术和神秘主义的谶纬说进行批判。《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即以“实”为根据,疾虚妄之言。“衡”字本义是天平,《论衡》就是评定当时言论的价值的天平。它的目的是"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论衡·对作》篇)。因此,它是古代一部不朽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文献。
《论衡》书中关于物种交合和生产的说法虽然谈不上是科学的知识,只是一种直观的自然描述,但这种直观的观察都是很真切的。而且,这种见解需要极大的理论胆识,因为他把帝王赤裸裸地搬到了地上,这是“非圣无法”、“诽谤圣朝”之罪,是要遭杀身灭门之祸的。所以,王充及其《论衡》一书的伟大之处也在这里。
阅读拓展
【原文】
《论衡·书解篇》(节选)
或曰:“古今作书者非一,各穿凿夫经之实传,违圣人质,故谓之蕞残,比之玉屑。故曰:‘蕞残满车,不成为道;玉屑满箧,不成为宝。’前人近圣,犹为蕞残,况远圣从后复重为者乎?其作必为妄,其言必不明。安可采用而施行?”
答曰:圣人作其经,贤者造其传,述作者之意,采圣人之志,故经须传也。俱贤所为,何以独谓经传是,他书记非?彼见经传,传经之文,经须而解,故谓之是。他书与书相违,更造端绪,故谓之非。若此者,韪是于五经,使言非五经,虽是不见听。使五经从孔门出,到今常令人不缺灭,谓之纯壹,信之可也。今五经遭亡秦之奢侈,触李斯之横议,燔烧禁防,伏生之休,抱经深藏。汉兴,收五经,经书缺灭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晁错之辈,各以私意,分拆文字,师徒相因相授,不知何者为是。亡秦无道,败乱之也。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可观读以正说,可采掇以示后人。后人复作,犹前人之造也。夫俱鸿而知,皆传记所称,文义与经相薄,何以独谓文书失经之实?由此言之,经缺而不完,书无佚本,经有遗篇。折累二者,孰与蕞残?《易》据事象,《诗》采民以为篇,《乐》须不欢,《礼》待民平。四经有据,篇章乃成。《尚书》、《春秋》,采掇史记。史记兴,无异书,以民、事一意。六经之作皆有据。由此言之,书亦为本,经亦为末,末失事实,本得道质,折累二者,孰为玉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经误者在诸子。诸子尺书,文明实是。说章句者终不求解扣明,师师相传,初为章句者,非通览之人也。
【注释】
“夫”当为“失”之脱坏,“传”疑当在“经”之下。此文当为“各穿凿失经传之实,违圣人质。”
蕞(zui最):细小。蕞残:支离破碎之物。
箧(qie窃):箱子。西汉桓宽《盐铁论·相刺篇》:“玉屑满箧,不成其宝;诵《诗》、,负笈,不为有道。”
经:张华《博物志·文籍考》:“圣人制作曰经,贤人著述曰传。”
传:《释名·释典艺》:“传,传也,以传示后人也。”
记:《仪礼·士冠礼》贾疏:“凡言记者,皆是记经不备,兼记经外远古之言。”据文意,下“书”字当作“传”。
韪(wei委):是,对。“常”当为“尚”字形误。“令人”二字为“今”字讹衍。“到今尚不缺灭”,是说未遭秦火焚烧。
横议:指李斯主张焚烧儒家经书,并不准保存流传。“休”当为“徒”之坏字。分拆文字:指进行支离破碎,牵强附会的解释。
诸子:指先秦诸子的著作。
俱:指解释经书的人和诸子百家两方面。
鸿:通“洪”,大,指博学。
传记:指历史著作,史书。
不:据文意,当作“民”。
史记:指古代史官的记载。
此处文句当作“史记与书无异”。
章句:指经书的段落字句。扣:同“叩”。问。
初:疑“初”为“仍”字之形误。既言“师师相传”,不得云“初为章句”。
【今译】
有人说:“从古到今写书的人不止一个,各自牵强附会失去了经传的真实内容,违背了圣人的本质意义,所以称之为残缺之物,把它比作玉屑。因此说:‘残缺之物装满车,不能成为什么学说;玉屑装满箱子,不能成为什么宝物。”前人最接近圣人,还被称为残缺之物,何况远离圣人随前人之后重新来写书的人呢?他们的著作必定是愚妄的,他们的言论必定是不贤明的,怎么能够采用而用来施行呢?”
回答说:圣人写经,贤人作传,要阐述著书人的本意,采集圣人的遗志,所以经必须要有传来解释。都是贤人所写的,为什么偏认为经传是对的,而其他的书和记都不对呢?那些可以见到的经传以及解释经的文章,说明经必须要传才能解释清楚,所以说它们是对的。其他书与传上的解释不相符合,别创一说,所以说它们不对。像这样的话,以五经作为是非标准,假如说的话不符合五经,即使完全正确,也不会被人听信。假使五经从孔子门中出来,至今毫无残缺散失,称得上是纯粹完整的东西,相信它是可以的。现在五经已经遭受了秦朝的糟蹋,受到李斯主张的触犯,焚烧并禁止流传,伏生这类人,怀抱经书深藏在山中。汉朝兴起,征收五经,经书残缺散失而下落不明,篇章亡佚散失而不完备。晁错这类人,各按自己的想法,分割拆散文字的本意,师徒相继沿袭传授,不知道哪一个是对的。秦朝无道义,所以就败乱了。秦朝即使无道,并没有烧诸子的著作。诸子的著作,文章篇目全都存在,可以阅读用来纠正各种言论,可以拿来给后人看。后人重新写书,就和前人创作一样。都博学而有智慧,全是史书所称道的,文义与经书不相上下,为什么单认为诸子的著作偏离了经书的真实呢?由此说来,经书残缺而不完整,诸子百家的书没有散失不全的,而经书反而有遗失的篇目。分析比较二者,谁是支离破碎的呢?《易》是根据事物的表象写成的,《诗》是向民间采集而编辑成篇的,《乐》的成书有赖于老百姓的欢愉,《礼》的成文全靠老百姓安乐讲礼节。四经都有所依据,它的篇章才能写成。《尚书》和《春秋》,采取了史官的记载。史官的记载与诸子的著作没有区别,与依据百姓和事象写成的经书是同一个道理。六经的写作全都有所依据。由此说来,诸子的书是根本,经书则是枝节,枝节偏离了事实,根本却具备了道的实质。分析比较二者,谁才是玉屑呢?知道房屋漏雨的人在房屋下,知道政治有失误的人在民间,知道经书错误的人在诸子。诸子的著述,文句明白,事情真实。解释经书章句的人不想求得彻底地理解而去问个一清二楚,一代代师承下去,仍旧如此解释经书章句的人,就不会是通晓古今的人。
15.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总理引古
“应该承认,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在一些部门和地方还比较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从制度上入手。因为造成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改革我们的制度。要贯彻我们已经制定的行政许可法,减少审批事项。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审批权力,容易滋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第二,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今后,凡属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都要公开、公正和透明。第三,要实行教育和惩治并举的方针。让每个干部和领导者懂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分子,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惩处。”
引古背景
2007年3月16日11时,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结束后,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电视台记者问到如何有效地遏制行政领域权钱交易的现象时,温家宝分析了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并表示,无论身居何职,只要涉嫌贪污腐败,政府绝不姑息手软,在这里温家宝引用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古语。
论今之妙
领导的权力是百姓赋予的,百姓就像水,可以让执政者的舟安然无恙地行驶,但也可以兴起风浪,将其掀翻,这就是人民的重要性,中国历史上“覆舟”的例子不在少数。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强调一切要以人民大众的利益为重。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后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发扬公仆精神,惩治腐败的问题时,语重心长地引用了一句古训。“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语出唐太宗的“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说。此言合理的内核在于,它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人民群众具有改变乾坤,创造历史的无穷力量。温总理如今从这个意义上引用此言,意在强调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一切权力归于人民。各级领导干部除了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没有其他任何特殊的权力。温总理的引言具有极其鲜明的现实意义,是勿庸置疑的。
历史的宝贵经验告诉我们,大至一个朝代的政权,小至一个政府的官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能否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是关系自身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甚至连帝王李世民也深谙“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的道理,所以他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现实的惨痛教训也同样验证了上述的道理。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相继落水没顶的一批贪官污吏,他们的蜕化变质和违法犯罪,多半都是从脱离人民开始的,直至走向人民的对立面,遭遇“覆舟”的灭顶之灾!
相信我们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善始善终地继承和发扬党的革命传统,永远保持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的鱼水关系,那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能指日可待了。
古语源头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出自《荀子·哀公》。后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也引述了此论点。
荀子(约前313—前238),周朝战国末期赵国猗氏(今山西安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物之一,时人尊称“荀卿”。曾三次出任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今山东兰陵)令。荀子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提倡性恶论,常被与孟子的性善论比较。对重整儒家典籍也有相当的贡献。
荀子早年游学于齐,因学问博大,“最为老师”,曾三次担任当时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学宫之长)。约公元前264年,应秦昭王聘,西游入秦,称秦国“百姓朴”、“百吏肃然”而近“治之至也”。后曾返回赵国,与临武君议兵于赵孝成王前,以为“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民”,“善附民者,是乃善用兵者也”《荀子·议兵》)。后来荀子受楚春申君之用,为兰陵(今山东苍水县兰陵镇)令。晚年教授弟子并从事著述,李斯(秦代政治家,对秦始皇统一六国起了较大作用)、韩非(战国时期哲学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都是他的学生。
作为先秦后期的儒者,他对于春秋以来的儒学,既有继承,又有独创。荀子重视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荀子的教育思想是系统的,其著作自成体系,并涉及哲学、政治、军事、典章制度等方面。著有《荀子》共32篇。
《荀子》,为荀子著作,现存三十二篇,大部分是荀子自己所作,涉及哲学、逻辑、政治、道德许多方面的内容。在自然观方面,他反对信仰天命鬼神,肯定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的,并提出人应顺应自然规律才能繁荣发展;在人性问题上,他提出“性恶论”,主张人性有“性”和“伪”两部分,性(本性)是恶的动物本能,伪(人为)是善的礼乐教化,否认天赋的道德观念,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在政治思想上,他坚持儒家的礼治原则,同时重视人的物质需求,主张发展经济和礼治法治相结合。在认识论上,他承认人的思维能反映现实。但有轻视感官作用的倾向。在有名的《劝学篇》中,他集中论述了他关于学习的见解。文中强调“学”的重要性,认为博学并时常检查、反省自己则能“知明而行无过”,同时指出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态度应当精诚专一,坚持不懈。他非常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家要兴旺,就必须看重教师,同时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认为教师如果不给学生做出榜样,学生是不能躬行实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