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晋王敏淳辞世,谥曰“穆”,史称晋穆王。穆王于万历十三年(1585)袭封晋王,在位26年。次年,庶一子求桂请敕管理晋王府事,万历四十一年(1613)五月封为晋王。至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明亡,求桂在位凡33年。
朱求桂在位之时,明王朝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崇祯末年,李自成、张献忠两支义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向明王朝发起最后攻击。崇祯十六年(1643)十二月十八日,李自成遣先锋军自陕西韩城渡河进入山西,据守黄河渡口的副总兵陈尚智逃回平阳。二十二日攻陷平阳(今临汾)。平阳知府张璘侥幸逃到太原,陈尚智降,并拥兵走入山中四处劫掠。义军将负隅顽抗的西河王等300余人斩杀于平阳府城东关外,遂于二十三日驰檄山西各郡县:
……嗟尔明朝,大数已终,严刑重敛,民不堪命。诞我圣主,体仁好生,义旗一举,海宇归心。渡河南而削平豫楚,入关西而席卷三秦,安官抚民,设将防边,大业已定。止有晋燕,久困汤火,不忍坐视……谕文武官等,刻时度势,献城纳印,早图爵禄。如执迷相拒……兵至城破,玉石不分,悔之何及。
早在李自成进入山西之前,河南、陕西等地已先后为义军占领,直接威胁到山西。作为晋王的朱求桂惶恐万状,于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奏崇祯皇帝“晋疆危急!”并要求扼守黄河渡口的巡抚蔡懋德紧急回防太原。
平阳府丢失之后,次年,山西南部各县也相继被义军攻克。山西为明朝首都北京的拱卫,关系京城的安危。崇祯皇帝再也坐不住了,急忙于十七年(1644)一月二十六日派吏部右侍郎兼东阁大学士李建泰代为亲征山西,赐以尚方宝剑,“一切调度赏罚,均不受制约”,并于正阳门楼设宴饯行,命文武大臣作陪。临行崇祯皇帝以目相送,泣不成声,他心中明白,李建泰此行关系明朝的存亡,“若日夜兼程抵太原,收拾三晋犹可济也;若三晋失守,无可为矣”。(《国榷》)
李建泰,山西曲沃人,明天启进士。此次领兵出都,道闻山西警报不断,故乡之家存亡未卜,心存焦虑,命军缓慢而行,日行军仅30里。军卒也无心征战,多有逃亡,行至涿州时已逃亡3000余人。遂逗留于京畿,军行至真定遇义军不战而降。
崇祯十七年(1644)二月八日,太原城陷。巡抚山西右佥都御史蔡懋德见力不能支,自缢于三立祠。左布政使赵建极、兵备副使毛文炳、按察佥事毕拱辰皆不屈而死,官吏死者46人,大多自缢于晋王府前。末代晋王朱求桂贪生怕死,被俘而降。史载,求桂在位时颇有贤声,但他不能与明朝江山共存亡。可悲的崇祯皇帝,闻听全晋失陷,还令人打听诸王下落。
二月九日,义军攻陷明九边重镇之一的大同。
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丙午(十八日),义军围攻北京。李自成向彰义门设坐,晋王求桂与秦王(或说为代王)左右席地而坐。(据王世贞《明纪会纂》等)太监杜勋与守陵太监申芝秀入见崇祯帝,盛称义军兵势,请皇上逊位,受到崇祯怒斥。
尽管朱求桂投降义军,坐观李自成攻陷京城,灭亡明朝,但终究难逃一死。随着李自成大顺朝的败亡,弘光元年(1645),朱求桂被义军处死。晋王府也遭受屠戮,只有逃到乡下的人方躲过一劫。
有关朱求桂的死亡,以往史籍几乎众说一词:求桂被虏至京城,“不知所终”。但也有文章认为“此载与史不符”,文章称:“1955年朱求桂墓在榆次发现,从朱求桂《墓志》得知,他在崇祯三年(1630)十一月死去,他的儿子朱审煊在其死前的八月才封世子。可见晋王求桂并非‘末代晋王’,其子朱审煊在他死前封世子,死后继晋王之爵,时距李自成破太原府尚早14年。而在《清世祖实录》中亦有‘资故明晋王朱审煊等人银两’之载。可知‘末代晋王朱审煊’,既未死于李自成义军之手,又未死于新建之清王朝,直至顺治帝入关,定鼎北京,末代晋王仍得到新朝之呵护。”
此论值得商榷。
其一,按照明代的礼制,若非大罪废为庶人,亲王、郡王死后皆有谥号,亲王一字谥,郡王二字谥。如晋王朱棡,生前为晋王,死后谥曰“恭”,因而史称晋恭王。谥号即对人一生的评价,所谓“盖棺定论”。以朱求桂身为一代晋王,其地位下天子一等,若果然死于崇祯三年(1630),那么至明亡的十四年之中怎么都对其无谥呢?今查,无论正史、别史、实录等,均无朱求桂死于崇祯三年的记载。
再者,南明福王之时,对于明末许多死于国事的亲王、郡王、文武大臣等均给予追封、追谥,甚至对靖难之役时被成祖朱棣杀掉的方孝孺、晋府长史龙镡等72人都予以追谥,先后追谥达上百人,却不见对朱求桂有谥。而且在崇祯十七年(1644)之后的官方记载中对其只字不提。对此,只有一种解释:朱求桂投降李自成义军,既是国耻,又是家耻,故“讳莫如深”。
其二,朱求桂确实投降义军,因此他的儿子朱审煊等家人才得以保全。据史载,崇祯十六年(1643),张献忠攻陷武昌,楚王因抗拒义军被沉江而死;李自成义军攻克开封,因周王倾家财50万金,奖赏将士守城也被杀。攻克平阳,晋府支脉西河王等300余人被杀,攻克大同,代府宗室被斩杀几尽,等等。为何义军攻克太原之后,朱求桂父子均能活命?就是因为求桂并未抵抗且已投降之故。唯此解释才是最合逻辑的,也是有史记载的。
其三,关于朱求桂墓及死于崇祯三年的墓志问题,古代帝王,即位之后就开始为自己修建坟墓,这已形成一种惯例。对于地位仅次于皇帝的亲王朱求桂,为自己预造好坟墓并不奇怪。死后,家人收其骸骨安葬也是常情。至于《墓志》(如果确实的话),那也是欲盖弥彰,毕竟天潢宗派投降变节对家族来说是奇耻大辱,有意将朱求桂死亡时间提前到崇祯三年,隐讳这段不光彩的历史。
崇祯三年后,朱求桂还有许多活动。据各种官、私文献记载:崇祯三年朱求桂曾为位于七府营街的普光寺撰写碑文;崇祯十六年,求桂向皇帝上奏折“晋疆危急”,急求巡抚回防太原;崇祯十七年随从义军至北京。这些记载说明,求桂不是死于崇祯三年,否则一个死了14年的人怎么还会有上述活动呢?
其四,关于朱审煊,既然朱求桂确实死于弘光元年(1645),自然朱审煊在有明一代并未袭封晋王,各种官私文献中也找不到其袭封的记载。明官方文献,对于亲王、郡王袭封记载特详,为何不记载朱审煊呢?至于清初朱审煊被称作“故明晋王”,并给予赏赐确有其事。顺治元年(1644)五月三日,清世祖下令:“故明诸王来归者不夺其爵。”清入关后,对于明宗室不作抵者给予优礼,对明朝旧臣也择人而委官职。就连先投降义军,又继而投降清朝的前明官员也多有任用者。满清贵族以此收买人心,稳定刚刚取得的政权。何况朱审煊已封为晋王世子,为晋王储贰。顺治二年(1645),圣旨:“明朝宗室故绝者产业入官,见在者分别等次酌给赡田,入民册内,其则例户部定拟。”顺治三年(1646)定故明宗室恤典,给银及祭田、守墓人,视其秩有差。由于朱审煊降于清,且系亲王世子,“赐故明晋王朱审煊银一千两,郡王、公主各五百两”,优礼尤厚。
综上所述,朱求桂死亡之谜昭然若揭。朱求桂在崇祯十七年叛降,从义军至北京,次年被杀。所谓记其死于崇祯三年的墓志不足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