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并蒂而开的幸福
璀色开始懊悔,她在那扇金丝楠木制成的大门前鹄立了好久好久。惕励巷住户不多,随着夜幕降临,暖暖的灯光一座屋子一座屋子地点起,又一座屋子一座屋子地熄灭,渐渐只剩下漆黑,只剩下偶尔的犬吠,璀色还是那样站着,缩着肩膀,双手环胸,望着门,想敲却又不敢,脸上是习惯性的谄媚的丑笑。
她这样跑来算是什么?
把危险带给独益?
不,不,她不要。
她无故失踪,又在给了英骅一个承诺之后,英骅绝对不可能善罢甘休。英骅是很讲道理的人,但他最信奉的一条道理却是,他是至尊无上的,他绝无可能忍受被女人背弃的耻辱。英骅不会放过独益,甚至不会放过她。
但是要璀色就此转身走开,远离独益 ,璀色又实在做不到。她真的好喜欢独益,她和他在一起真的好自在好舒服,璀色知道她不用很努力去讨好独益,独益都会很喜欢她。
独益不会嫌弃她懦弱,他会紧紧地靠着她,握着她的手,一起说,嗯,真的好可怕,好可怕。
独益的心和她那么相像,都是那么温暖,那么柔弱。
她和独益在一起时的那种自在,就好像她一个独处时,但身边分明又有一个暖暖的陪伴。璀色认为这点最神奇,也最令她割舍不下。
她不要以后都不能和他在一起,她不要!可是她也不能把灾难带给他,把死亡带给他!她该怎么做?璀色的手悬在门上,要落却落不下去,夜色越来越浓,璀色的手渐渐有点僵硬。
吱呀——
璀色呆呆地看着突然被拉开的门,和门内的独益。
独益的鼻尖红红的,眼眶红红的,眼睛红红的,脸颊也红红的,好像一跤跌进胭脂盒里,整张脸都埋了进去,璀色的心境本是凄楚的,但见到这样的独益,她忍不住“扑哧”笑出来,一边笑一边伸出准备叩门的手指去点独益哭得红红的脸颊。
“璀色!”独益脸上的表情要哭又要笑的,好难看好难看。
“嗯!是我!”璀色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你……”她想问你怎么知道我在外边。
独益放开门,用力抱住璀色,璀色感觉到独益的胸口好湿好湿,然后她又感受到他胸腔剧烈的震动,接下去就是惊天动地的哭嚎。
璀色不知道男孩子哭起来是这样的,她先是惊吓,后来又想笑。
“璀色,”独益一边呜呜地哭,一边口齿不清地说,“我们同生共死!同生共死!”
见到独益之后,璀色的心情一直都是欢悦的,但却在听到这句“同生共死”之后,变得满心酸楚,那酸楚飞速地窜到眼中,璀色也跟着哭了起来。
璀色想到她如何为了保全独益而恳求英骅放他一条生路,她甚至宁可发誓以后都陪伴英骅,璀色突然发现自己的这种举动一点都不高尚,一点都不伟大。独益是很怕英骅,怕到不敢反抗他,但是独益没有怕到不敢与她赴死。
英骅是九天之龙,天底下有几个人够胆与他作对?独益不敢,璀色也不敢,但是璀色应该给独益一个机会,他们两个手拉手,一起退,退,退,等到退无可退的时候,他们可以一起赴死。
因为他们有的是彼此,所以生或者死都好,他们有的是幸福。
“同生共死!”璀色用力重复这几个字。
独益抬头看她,发现她哭得一脸狼藉,十分有趣,不觉笑了,璀色则忙着帮独益擦眼泪鼻涕,她看到独益笑了,她也不由跟着笑了。
伍母喝了安神茶才入睡,所以不觉得吵,但隔壁邻居咳嗽了几声,然后一盏小小的油灯亮了起来,独益和璀色吓得不敢出声,偷偷溜进屋,悄悄掩上门。
独益说:“今晚你和我一起睡,好不好?”
璀色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两人进了屋,独益悄悄烧了水给璀色洗漱,璀色则趁空把床铺整理了一下,独益的小床上仅有一只枕头,璀色把外套脱下来,叠整齐,权作第二只枕头。
独益愕然,“我是说我打地铺,现在天也不冷,不会着凉的。”
“不,我们一起睡。”璀色自然而然地微笑道。
独益的床真的很小,两个人必须挨得很紧,才能保证不掉下去,璀色蜷缩在独益怀里,坦然得像一只晒太阳的猫咪,而她的淡淡体香就暖暖地笼罩住独益。
独益以为自己会把持不住,结果却证明不是,璀色这么近地挨着他,他只觉得好安心。因为安心所以好幸福。
独益和璀色都不知道英骅什么时候会找到这里来,也许是明天,也许就是下一刻,总而言之,这场灾祸迟早都会临头,但独益和璀色都十分坦然,同时更加珍惜两人相处的光阴。
伍母本来对璀色颇有成见,但璀色事事谦让,处处讨好,最后搞得伍母不好意思,只好也对她和善起来。
伍母劝独益让璀色和她住一间屋,独益执意不肯。
“挑个好日子,拜过堂,才可以住一起。”伍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不通人情世故到这种地步,“你们俩这样住在一起算什么?”
“我知道呀,我们晚上只是睡在一张床上而已。”独益很坦然地说。
伍母又恼又羞,独益这孩子怎么好意思把这种闺房秘事堂而皇之地说出来?“闭嘴。”
“我只是搂着她睡而已呀!”独益很无辜地强调。
伍母几乎忍不住要脱下鞋子打独益,最后却又不得不重叹一声,抢抢忙忙选了日子,请了几个邻居,把独益和璀色的婚事给办了。
独益向来是足不出户的,但这次却亲自跑了几家家具坊,最后搬回来一张紫檀木的雕花大床,搭配着大红色的床幔,玛瑙缨络垂珠,还有崭新的被褥瓷枕等物。
独益好开心,跑到璀色身边,笑着说:“我们终于成亲了。”
“嗯!”璀色用力地点头,用力地笑,虽然笑得很用力,但那笑容不再别扭不再谄媚。独益不由抬手摸了摸璀色的脸,他曾经请求她,以后都因为想笑才笑好不好,璀色终于做到了,她终于不再扛着一张笑脸到处向人讨好献媚。
伍母看不过眼,心想,这对小儿小女还真是爱肉麻,避进屋里,好气又好笑。儿子娶上了媳妇,对她而言就是天大之喜,虽然璀色样貌十分怪异,但心地善良,又乖巧听话,最重要儿子如此的疼惜她。
只要可以与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管日子多么艰难,过下去都是一片甘甜,所以她守寡这么多年,心境如此祥和,独益的爹虽然早逝,但他们之间的一点一滴,足以慰藉伍母,她始终认为她连守寡都是幸福的,因为她是为了心爱的人而守。
其实现实生活怎么样都是苦的,所有的甜美都只能发自内心,而内心的甜美只能由你心爱的人来引发来触动。
璀色的逃离对于英骅而言,于是说是打击,不如说是侮辱。
英骅一下子就猜到璀色会逃去哪里,他确实想过立即追上去,杀了她,杀了那个郎中,用血来抹杀他这辈子唯一的挫败,唯一的耻辱。
但那支玉簪留住了英骅的脚步。
初时,英骅以为这支簪是璀色慌乱之中遗失的,但略微沉吟之后,英骅立即知道不是。
不是!
英骅想起璀色那次在锦鸣山鼓足勇气再三向他讨还另外一支玉簪,他赌气不肯还她,璀色解释说,这一对玉簪是由同一块玉打造的,是同心簪。
璀色故意留下这支玉簪,就是希望英骅明白,出自一块玉石的簪子应该成双成对,因为它们同心。她和独益也应该成双成对,因为他们也是同心。
璀色求英骅成全他们。
璀色未留一字,仅用一支玉簪就道尽了一切。
英骅被璀色玲珑聪慧的心思打动,不由心软。之后京郊大营哗变,英骅必须全力以赴处理政权交替的大事,待到一切安定之后,因为事过境迁的关系,英骅已不像最初那么激愤,他越来越无法肯定自己是否真的杀掉璀色来泄愤。英骅自小就习惯对每一个人虚情假意,但对他对璀色的感情,自始至终,全部都是真的。
不管璀色怎样对不起他都好,他真的不忍心伤她。
真的不忍心。
不忍心。
娇娘在家乡早就没有亲人了,离开将军府之后,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去哪里,于是在京都客栈滞留下来。
和奴找到娇娘的时候,娇娘已经在这里住了大半个月。
和奴看起来有点潦倒,一双鞋早已穿破,衣服上也是布满尘土,头发毛毛的,似乎很久没有梳过。
娇娘不知道是慨叹她的忠心好,还是笑话她的愚忠好。
“我不会回去的。”娇娘说道。
“回去?回将军府?将军府已经散去,二夫人就算心甘情愿回去也回不去了。”和奴的声音粗厉了很多,像一直被捆住的柴火,散成一片,东突西刺的,扎得人心慌。
“散了?”
“树倒猢狲散,覆巢之下无完卵,散了。”和奴古怪地笑着。
娇娘怔了怔,也是戚色满面,说到底,那里也是她的家,“和奴,我知道将军对你有恩,但是逝者已矣,你不如放开怀抱,节哀顺变。还有,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不,我不能。”
“怎么,你还在气恼我不曾留下来为将军筹办葬礼?”娇娘气恼。
“二夫人对不能亲自给将军送终的事至今耿耿于怀,恐怕真正放不下的是二夫人自己吧?和奴不敢恼二夫人,但是二夫人是否在自己气恼自己呢?”
“你……”和奴从来不曾如此没上没下,娇娘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应付她。
“二夫人恕罪。”和奴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和奴不能继续跟在二夫人身边,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不能?娇娘正要追问。
和奴又说:“和奴费尽心思找到二夫人,是想告诉二夫人,将军临终有遗言。”
“哦?”娇娘脸色变得很难看,正如和奴所言,她对于自己不曾留下来送乜崇愚最后一程始终心怀愧疚,不管乜崇愚对她是真情也好,假意也好,贪图她的美色也好,将她作为感情上的替补也好,他待她始终是千依百顺,呵护备至,她却那么任性使气地走开,甚至不肯给他送终,她确实错到没谱,“你讲。”娇娘在心里对自己说,不管乜崇愚未尽的遗愿是什么,她都会竭力帮他完成。
“娇娘,娇娘,娇娘,娇娘。”和奴声情并茂地说。那声惨烈,那情凄楚。
娇娘心中一阵悚然,乜崇愚死前的惨状在和奴的模仿中再现出来,娇娘隐约听人讲过,乜崇愚是因一箭穿心而死,死时七窍沥血,“下面呢?”娇娘定了定心神,问。
“娇娘,娇娘,娇娘,娇娘。”
“下文呢?”
“娇娘,娇娘,娇娘,娇娘。”
“后面到底是什么?”娇娘失去耐性,正要发作,陡然醒悟,乜崇愚死前的遗言就是,娇娘娇娘娇娘娇娘。他一直在高呼她的名字,直到死。
娇娘一时间失去了反应的能力。
和奴转身出去的时候,她听到了身后的悲泣。娇娘放声大哭,哭得那么悲惨,似乎这是人生的最后一场哭,必要倾尽全力。
娇娘始终不相信乜崇愚心里边的那个人是她。她始终不信。而娇娘这辈子筹谋计较,要的不过就是有个男人可以把她摆在心里边。
英骅微服步行到惕励街的尽头。他原以为过了这么久,璀色和那个郎中早就逃往他乡,不曾料到他们还是待在这里,满园的药香越过篱笆传入英骅鼻中,英骅心想,这味道倒也好闻,不知璀色有没有帮手打理这些药草。
英骅透过篱笆的间隙看到一位苍老的妇人,英骅猜测那是独益之母,而独益和璀色不肯迁徙的原因必然就是不想老人家辛苦。
夜色弥漫开来,不知道是由地面升上天空的,还是由天空降到地面上的,总之英骅被夜幕罩住了。
周围一片黯黑,英骅周身却还是萦绕着一层幽寒的光芒,似乎他真的是颗由天界坠落的星子。咔哒!轻微的细响,似帘钩被放下了,似妆盒被打开了,英骅解开的却是雕龙玉石腰扣,一柄软剑应声而出,英骅手臂一振,剑光宛如秋水,剑鸣宛如秋虫的叹息。
月光很亮,桂花很香,一盏油灯映照在小院中破旧的长案上,璀色和独益头挨头坐在案边,独益提笔写点什么,璀色安静地凑头去看。两人的脸都那么年轻那么白嫩那么晶莹,挨在一起竟似一朵并蒂的莲。
而英骅越看越觉得不服气,一个温弱得像女人一样的懦夫,为何璀色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英骅一掌拍在闭拢的大门上。
璀色和独益一起愕然地看向突然碎裂的大门,和尘土飞扬后英骅挺立的身影,还有英骅手提的宝剑。
英骅满眼的杀气,满脸的杀气,满身的杀气,他的怒是真正的天子之怒,风云似乎都会为之变色。
因为惊惧,璀色和独益越靠越紧。
这样一个弱小的男人,什么地方比得上他这种雄才伟略的人主?英骅不服!不服!怎么都不服!
一剑刺出,沉默的,只有剑鸣和风声破空而响。
璀色和独益都吓得开不了口,上下牙齿捉对打架,他们瑟缩着,紧挨着,似一对自知无路可逃的小兔子。
英骅的剑突然停住,璀色和独益的手都无意识地护在对方的胸口上,璀色的手很小,独益的略大,一样的白皙柔软,一样可用柔荑玉手来形容,但此刻这对柔软的手都是那么坚定地紧压在对方的胸口上,似乎在说,你刺吧,杀吧,但不穿过我这只手,你是刺不伤,杀不到的。
英骅呆呆地看着这两个人的手,他想到了螳臂挡车,他想到了以卵击石,他更想到了爱到深处无怨尤。英骅心中大恸,一向恬淡的笑容变得残忍起来,“哼,你们自己选,谁先死?”英骅顿了顿,“我并不是嗜血如命的人,说不定我杀一个就解恨了。”
“我先!”
“我先!”
璀色和独益争先恐后。
“我还没有说完,你们俩中间我会选出一个,但是,一剑杀了,如何解气?我会一剑一剑轻轻地刺柔柔地切,我保证那伤口会很浅很浅,不会太疼,君无戏言,你们大可放心,而另外一个呢,则要在旁观看,一边看一边还要拍手叫好,放声大笑,只要这笑声一停,我就用剑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刺一个对穿的窟窿出来,一个对穿的窟窿自然会很疼,但是放心我不会刺在要害的部分,所以我想不管你们俩中的谁都可以被刺上十七八个窟窿却依然一息尚存,而最妙的地方在于,也许我刺完十七八个窟窿就觉得累了,自然会停止这个游戏,那么你们两个就都不用死了,你们说这个方法好不好?现在,来,告诉我,你们谁挨剑,谁发笑?”英骅甜笑着。
璀色和独益都听呆了,他们再也料不到英骅会想出这么一个折磨人的法子。挨剑自然很痛,但是看着心爱的人挨剑还要拼命地大笑岂不更痛?
“英骅你放过我们,你一剑杀了我们,好不好?”璀色哀求着,脸上挤出谄媚的笑容,眼眶却红红的,泪珠将落未落。
“璀色,其实你一直都很爱笑,不如这样吧,你旁观发笑,郎中挨剑,不管怎么说他是男人,天下间有哪个男人会叫自己的女人为自己流血的?就这么说定了!”英骅推开璀色,像揪一根小树苗似的把独益揪了起来,独益双足悬空,脸色益发惨白。
“不,换我换我!”璀色大叫,眼泪终于哗哗掉下来。
英骅衣袖一翻,无形气流滚滚压向璀色,璀色无法自控地连退几步,“快别哭了,游戏开始了呢。”英骅声音很甜,笑容很甜,一边笑一边说一边提剑在独益的脸上划了一道细小的伤口,他的力道控制得十分精确,那确实是一个很小的切口,过了好一会儿才渗出血来,细细地蜿蜒在独益玉白的脸上,独益用力咬着嘴唇,一声不吭,但冷汗早就布满额头。
璀色泣不成声。
“璀色,快点擦干眼泪,”英骅温柔地提醒道,“我们事先讲好的,如果你不笑,我就在他身上刺一个窟窿出来!”
璀色那么用力地想挤一个笑容出来,却事与愿违,挤出更多的眼泪。
“璀色,别怪我,是你不守规矩哦!”英骅的神情语调一如既往那么温柔那么甜美。
“我笑!”璀色大叫,但她阻止不了英骅闪电一般刺下去的长剑。
独益惨呼,英骅抽剑,一个血窟窿出现在独益的大腿上。
“哼!”英骅的脸上终于显出怒色,他是勇武者,嗜血是他的本能,但他自始至终待璀色都是千怜万爱,今日一切血腥,都是她咎由自取!“你还不笑?”
“我——”璀色缓慢放下不知何时捂住眼睛的手,“我——”她突然全身绷紧,像离弦的箭一样窜到英骅的身边,“我不笑!”璀色神情惨烈,目露凶光,说话间一连攻出十七八招,她的武器就是她的这双手,英骅左闪右避,璀色来势汹汹,英骅对璀色又不由自主手下留情,竟被她抓中一下,英骅跃开数尺,一摸左颊,竟满手是血。
“你要杀便杀,玩什么猫捉老鼠的把戏!”璀色豁出命去叫骂,一边骂一边换步移行挡在独益面前,“你怎么样?还站不站得住?”璀色压低声音,满脸关切地询问。
英骅今日的来意只是要找独益报仇,他从没想过要伤害璀色,但璀色眼下对独益的殷殷探问,彻底激怒英骅,他身形如飞,璀色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英骅已经扣住她的咽喉,“你以为,你还有与我讨价还价的余地吗?”
独益以为英骅真的会捏死璀色,不顾一切地扑过去,对英骅又捶又打,英骅脚一抬,独益立即滚在一旁,满身的尘土,满脸的湿泥,又是血,又是泪,狼狈得叫人恶心,英骅更怒,璀色就为了这样一个恶心的小男人不要他?
颈项间的剧痛令璀色说不出话来,虽然面前没有镜子,但是璀色还是知道她的脸恐怕已经涨成猪肝色,英骅使的是杀招,璀色虽然认定今晚难逃一死,但不管怎么样都好,她不能死在独益前面,她不能把独益一个人留下来面对英骅的暴怒。璀色运力于掌,猛地朝英骅的胸口拍去,一掌拍完,气流逆行,璀色更觉得呼吸困难,视线慢慢开始模糊,璀色模模糊糊地看到,英骅的嘴边突然泛起红潮,他在吐血?璀色知道刚刚那一掌她击中了英骅,但是以英骅之智,他既然敢生受这一掌,必然是他已经做好准备。
难道不是?
璀色感到颈上一松,她大口地喘息,再抬头,就看到英骅虚握的手正慢慢放回腿边,而猩红的血一大摊一大摊地从他的口中呕出,他持剑的那只手缓缓地松开,长剑落在地上,没了气流的支撑,剑身又变得柔软,蜷曲成一团,似一条银色的长蛇惧怕寒冷,用力要把自己蜷紧。
英骅退开了一步,又退开了一步。
“你的护身软甲呢?”璀色颤声问,英骅似乎被她那一掌伤得很重。英骅贵为青木之主,青木国的镇国之宝名为“长生随”的护体软甲理应时时贴身穿着。
“我自幼练成先天罡气,要护身软甲做什么?”英骅粲然一笑,亮丽夺目的笑容浮现在因为失血而惨白的脸上,似一个绝大的嘲讽。
而这个嘲讽是针对璀色的。璀色很想问,你为何不运气护住胸部呢?但她问不出口。
英骅聪明绝顶,根本不需要她问,“我故意的。”故意不御气护体,故意给她伤害,故意看看她到底伤他多深,对他多残忍!
“英骅……”璀色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英骅身上的怒火和杀气都褪尽了,“你今天来,其实并不是要杀我和独益,对不对?”方才他不过是演戏,她不该忘了英骅的演技多么好。
英骅自我解嘲地笑起来,“说真的我不知道。”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璀色想去扶他一把,他却又退一步,抬头看月,“我真不愿意相信我英骅也有不能确定的事情。”英骅的这句话似乎专门说给月亮听的。
“对不起……”璀色实在不知道自己还可以说什么。
“哼,我硬生生受你一掌,就是要你对不起我!我要你到死都记得你差点儿杀死我!”
璀色不晓得怎么接英骅的话茬,因为她实在分不清英骅这次是不是又在演戏。璀色无语,只好挤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试图讨好英骅,希望他不要气她气得这么厉害。
“这样,在你心里,我,英骅,永远都是不可磨灭的!”英骅一字一顿,字字如刀,一句话说完,竟然一连喷出几大口鲜血来。
“英骅……”璀色动容,他又何必对她如此用心良苦呢,她根本就配不上他呀。璀色继续赔笑,那笑容越来越丑,似乎存心要把自己的美丽都笑光光。
“你对着那个郎中从来不会这样笑!”英骅怒气冲冲,他记得他站在竹篱外面的时候,璀色和独益头挨头坐在一起,璀色脸上有淡淡的笑容,那笑容那么真,那么甜,似桃花上的露珠,令她更添三分明艳。
璀色急忙遏制脸上的谄笑,可是她越不想笑,却笑得越厉害。
“你故意气我!”英骅怒极,说出孩子话来。
“不是的,不是的。”璀色手足无措,“我不自在的时候就会这样,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璀色一边说一边连连摆手,满眼都是告饶的乞怜之色,满脸都是那种越来越难看别扭的谄笑。
“为什么你和我在一起,你就不自在?”英骅不依不饶。
璀色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和他在一起你就自在?”英骅指了指瘫坐在地上,目不转睛看着璀色的独益。
“我……”璀色不敢直言说她和独益在一起确实觉得好自在。
“我从焰赤移来一批药草,我很用心地浇灌它们,但它们还是长得不好,有许多都死了。”独益突然开腔说道,“所以,即便种植药草也不可以勉强,没有那样的气候,那样的土壤,就算用尽心计还是一样种不活。”独益的声音一直在抖,但他还是鼓足勇气把这番话说完了。
“独益,闭嘴!”这是璀色第一次对独益声色俱厉,她怕他再度激怒英骅。
英骅果然被激怒了,“照你这么说,你和璀色就是天生一对,我和她就是怎么样都不配?”
“对……”
“闭嘴!独益!”璀色大声喊道。
“对!对!对!对!”独益却越说越大声,越说越肯定,“就算你杀了我,这个事实你也改变不了。璀色从小被人斥为绝丑之女,她很自卑,而我从小没有父亲,我也很自卑,这种自卑你是永远不会懂的,你太强了,太优秀了,你的心一直很茁壮地成长,我和璀色却不是,我们的心底都有好大好大缺憾,很深很深的伤口,璀色总是想尽办法讨好别人,而我总是躲在神医的面具后面,我们都很怕对人展现真实的自己,不是因为虚伪,而是因为害怕,你永远不会感受到这种害怕,所以你的心永远都不能和璀色的共鸣。这是事实!”独益越说越流利,越说越理直气壮。
英骅听得呆住了。
璀色则吓出满身的冷汗。
独益竟然还不住口:“天地有万物,人仅是万物之一,人又有万万之数,你虽然是天之骄子,但是这天地间的所有一切并不是都属于你一个人的!所以,不许你再和我抢璀色!”
璀色吓得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闭嘴,独益!英骅,你别听他的,他吓傻了,所以胡言乱语。”
英骅绝无可能容忍这种挑衅,他怒眉高挑,脸上神态似笑非笑。
“我一定要说!就算被他千刀万剐,我还是要说,不许和我抢璀色!”独益不顾腿上的剑上,挪到璀色身边,用力抱住她,把她的脸埋在自己的胸口,“不许不许不许!我不许!”
璀色终于呜呜哭起来,她不知道独益发什么疯,英骅已经决定放过他们了,为何他还要去招惹他?
“匹夫不可夺其志,”英骅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的空洞,十分的单薄,“好!”
好?璀色不由抬眼看向英骅,她突然发现英骅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十分的空洞,十分的单薄,似乎他的三魂七魄跑掉了一大半,就快剩下一具空壳了。
“我英骅这一世,什么都没看错,什么都没选错,却不料竟然——”竟然爱错了一个人。英骅无法把这句话说完,英骅弯腰拾起软剑,跌跌撞撞朝外走。
璀色看着不忍,“英骅,你的伤……”
“我来本就是求一个安心,如果这伤不够重,我又怎么会安心?怎么会——”怎么会死心?
英骅走了,璀色虽然心中对他十分愧疚,但更叫她担心的还是独益,她猛然坐直,用力捧住独益的脸,“你是不是要吓死我?你是不是要吓死我?你是不是要吓死我?”璀色一连问了三遍,一遍比一遍问得急迫,问得惨痛,她第一次很想用力打独益几个耳光。
独益却不理她的愤怒,用力搂住她的腰,“我说过的,下次你娘再打你,我要这样在你身后,我说过的,我对你说过的话,我就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就算会死呢……”独益所有的勇气都用光了,终于哇哇哭起来,没出息极了。
璀色的眼泪急落,断了线的珍珠也不会流得这样快,这样急,这样畅快。眼泪这么不争气地掉着,璀色的嘴角却还是一牵,一个笑容淡淡扬了起来,月光映在璀色的脸上,映亮那个发自内心的微笑,那么美。
一年后。
英骅轻捷地抬起右手双指,缓缓地一夹,就快刺向他胸口的短匕被他适时地夹住。英骅缓缓张开眼,“真的是你。”他淡淡一笑。
和奴颓然。她混进皇宫,靠着多年前积攒的经验,得以在短短半年时间内成为皇帝寝宫的执麈太监,又花了半年时间才等到这个行刺的机会。和奴并没有想过可以全身而退,她所求的不过就是杀死英骅,岂料,她不但行刺失败,而且英骅还是早有防备。
有人听到了动静在外面轻呼陛下,“不要进来,朕很好。”英骅吩咐一声,外面这才罢休。
“你等了这么久才下手,怎么,内心很挣扎,认为朕这样的明君不该枉死?”英骅顽皮地笑了笑,翻身坐起。
“闭嘴!”和奴像被人说中了心事,目光下垂,满脸紫涨,“你从几时开始发现我有问题?”
“从第一次在宫里见到你。虽然你换作太监打扮,但是朕曾在将军府见过你,一共四次,你竟然认为朕会不认得你?是你太蠢,还是你把朕想得太蠢?”英骅依然用调侃的语调说。
和奴越发不敢正视英骅的目光,英骅虽然在将军府碰见过她,但每次她都跟在娇娘后面,和奴简直不敢相信英骅竟然会留神她这个不起眼的奴婢。
“如何,朕称得上英明神武吧?”英骅笑道,“朕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一个见过一次面的人,无论对方的地位再卑微都好。”
“废话少说,既然事败,要杀要剐随便你!”
“嗯,不如你再回答朕一个问题,为何你扮太监可以扮得如此惟妙惟肖?怎么,不肯说?好,朕替你说。你本来就是重瞳宫的太监。这么多年,你扮女人可以扮得如此逼真,糊弄了整个将军府上下,由此可见,你年少时如何清秀妩媚,澜帝那点爱好,朕也略有耳闻,而乜大将军救你出宫,朕也可猜到,以当年乜崇愚只手遮天的能耐,要救护你一个小太监还不是不费吹灰之力。所以,你一直感念乜崇愚,并且你把他的死算在朕的头上,即使朕亲口告诉你,乜崇愚的死与朕无关,你怕是也不会相信。”
“要杀就杀好了,还嗦什么?”和奴不想再听下去。
“一条狗被救了,自然对主人家感恩戴德,忠心耿耿为其守护家院,但是,和奴,你是人不是狗!”
“够了,不要再说了!”一直不肯抬头的和奴,双肩开始微微颤抖。
“乜崇愚是什么人,你很清楚,朕是什么人,你跟在朕身边半年有余,你应该也很清楚。和奴,你真的要为了报一己私仇,不惜对朕痛下杀手,不顾青木国民可能再受倒悬之苦?”
“够了!”和奴的声音也开始颤抖。
“和奴,你做不到。因为你是真正的忠义之士。”英骅慢慢地把手掌放在和奴的肩膀上,轻轻地握了一下,“朕承诺,给你一个刺杀的机会,朕不闪避,你动手。”
和奴扑通跪倒,捣头如蒜,“奴才万死,奴才万死!”和奴声带哭腔。
英骅扬眉一笑,乜崇愚曾说他用一顿饭的工夫就能说动他最忠贞的手下变节,他再一次做到了,也再一次对自己证明,他是不折不扣的天之骄子。
天之骄子,英骅该为自己骄傲的,但他实在骄傲不起来,他不会忘记璀色不肯要他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是天之骄子。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女孩子不对天之骄子动心?
英骅永远想不明白。
吃过晚饭,伍母抢着去洗碗,璀色无奈,只好挺着微隆的肚子在院中拣飘落的桂花花瓣,独益好不容易找到一具尸体,摆在地窖供他练习,天气燠热,早臭掉了,独益还是不舍得丢掉。
“我在他身上出错不要紧,但若在来求医的病人身上出错,我就真的不知道怎么赔人家了。”
“独益,你出过错没有?”
独益摇摇头,“我想我的运气真的很好。”独益的神医之名得来日久,但他从来没有因此骄傲过,一来,他自己并不看重这个名头;二来,学无止境,真正的大师都是虚怀若谷的。
璀色不由欢笑,她好喜欢独益对待医术的敬畏慎重和专注。
“璀色,你笑起来越来越美了。”
璀色不由抬手摸摸脸颊,她不太明白独益为何总是这样赞她。
“你笑得越自然,我就知道过去那段不开心的日子离你越远了。”
璀色一怔,心里突然好感动好感动。独益总是有这个本领,淡淡说出一句话,却像锤子一样敲击在她的心上。他总是可以把她的心思看得很明白,并且感同身受地体谅。
所以她选了他,即使他木讷,他胆小,他不是那么擅解风情,但他却是和自己心心相印的人,所以璀色要定他。
—本书完—
后 记
有些工作需要绝对的才气,比如写作,而我连相对的才气都没有。这个世界上我最嫉妒的生物就是才女。如果真的有魔鬼肯和我交易,我会毫不迟疑用我的灵魂换取加入才女行列的待遇。
近来时常听到或者看到有人说,自己的写作是多么惬意轻松的事情,一小时五千字,提笔就有,文不加点,洋洋洒洒,稿费到手,每次看到有人如此炫耀自己写作状态的流利,我都有拔刀砍人的冲动,好容易把杀人的冲动克制下去之后,我会很小家子气地自我安慰,我也有这样的状态,我也有一个礼拜写一本的“辉煌”过去呀!
比如《并蒂》和《莫失莫忘》这两个故事,我强制规定自己每天五千字以上,我做到了,然后我自己被自己的速度吓呆了,我发现自己异化成了自来水龙头,拧开就有句子冒出来,不费力到我自己悚然心惊。
在我还来不及找什么补救措施的时候,我的瓶颈期迅速降临,大约冥冥之中有股力量要惩罚我不知天高地厚的过度消耗,这个瓶颈卡了足足半年。
在这半年里,我每天都祈祷灵感降临、才气降临、神笔马良降临,拉我脱离这种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无边苦海。
写作于我而言,比我的影子更与我息息相关。写不出东西的时候,我会感觉自己由实体变为半透明,由半透明变为透明,最终隐形消失。无力写作的我无足轻重到可以被随时忽略不计,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均是如此,我存在的意义全部没有了,我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就是我不能写了。
写作对好多人而言,是爱好,是享受,是乐趣,对我却是一场苦行。当我决定专职之后,我开始过一种可以称为封闭的生活,我不逛街,我不过节,我不八卦,我不看超女,我可以对着电脑吃完一日三餐然后彻底忘记自己吃过什么,我可以一个月不说一句话,我可以让故事情节纠结在自己的梦境中,然后偏头疼和神经衰弱,我的电脑左边有一块座右铭,上面写着,今日的努力,明日的成功;我的电脑右边还有一块座右铭,上面写着,有志者事竟成;而我的脑海中最常浮现的一句话是,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我没有才情,我不够聪颖,除了坚持,我再也没有别的武器。
每每看到才华横溢的同行探囊取物般获得令人歆羡的成就,我都无比的嫉妒并且气闷,自己对自己嚷,不写了,转行了,什么工作不是工作?说到底不都是三餐一宿?但冷静下来,又会自己开解自己,对于天资平庸的人,不管在哪个行业,想要成功都会困难重重的,所以金庸笔下最可爱的男主角是郭靖。就因为他笨,所以不顾一切去坚持,就因为他坚持,他最终胜利。
所以终于慢慢走出瓶颈期的我,会继续使用那股驽钝的蛮力,写我想要写的小说,哪怕每一个字都艰难,我也会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
有时我也感激我天生比较笨,因为不够机灵,所以我真心地相信,我可以一铲一铲移走我面前的大山,让我的世界豁然开朗。
再对自己说一遍,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书评 太阳微笑,公孙羽的云中漫步
最初看公孙羽的作品,是从她的短篇开始,她的短篇有一种打动人的韵味,淡淡的,很是令人喜欢。
她的人脸蛋圆圆的,微笑就像是太阳,似有无限热情。
看她写的短篇,感觉就像是云中漫步,信手拈来,女主角或单纯或娇媚或自立,令人有似曾相识之感。
但这一次写的却是长篇小说。
《花开的幸福》有两个不同的故事。
听一朵花开的声音——并蒂
听一朵花开的声音——莫失莫忘
这两个独立的小故事,说的都是爱。
《并蒂》中的女主角璀色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她生于将军府,容颜倾城,实是一“优秀女白领”,但她偏偏自卑得很,对每一个人都在笑。
“璀色竭尽全力地微笑,她笑得那么卑微那么可怜,生怕被人抛弃了一样,似一只牙齿和爪子都还没长硬的小猫,不懂戒备,不敢戒备,那么全心全意地依赖着人。”
这么矛盾的性格,公孙羽却将她刻画得惟妙惟肖,合情合理。
造成璀色这样的性格事出有因。这个原因就是故事的框架和线索的来源。
璀色拒绝自幼喜欢她的权倾天下的镇南侯英骅,而选择了活在医道世界里的独益,是因为她选择的是平淡的平等的却真实的生活。这种生活是清寒的,但也是快乐的。
谁又能说璀色的选择是错误的呢?
一个人的一生要怎样地活下去?
只要快乐,能够在恋人的面前袒露真实的自己,这不是爱情里的美丽境界吗?
《莫失莫忘》中的男主角是一个让人心动的男人。他本是太子,皇族叛变,太子沦为穴蝠,一种卑贱的听命于叛军的暗杀者。
天与地之间的差距,他的性格骤变,幸运的是他遇上了一个纯净的善良的喜眉,与生惧来的骄横戾气慢慢地消散,最终他成为一个可以统领天下的英雄。
但这个英雄,却愿意放弃一切,去海上做一个捕鲨王。
这也许是因为“鸾东突然意识到自己多么幸运,多年前的絮雾中他伪装成穴蝠出了皇宫,遇到了很爱笑的喜眉,拥有的了真正的完全属于自己的人生。”这也许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枭雄。
枭雄才能无情无义,才能君临天下。
鸾东血性未瞑,问心无愧。
在公孙羽笔下,并没有大情大爱,她所喜欢的,想必是细水长流的感情。
所以,公孙羽写小说是云中漫步,她要在白云青天之上编造属于爱情中的人的故事。
蝴蝶爱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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