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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约瑟夫·熊彼特与《经济发展理论》

约瑟夫·熊彼特(1883~1950)是美籍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

1912年,熊彼特发表了《经济发展理论》一书,该书被誉为西方经济学界第一本用“创新”理论来解释和阐述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专著。熊彼特写这部著作的年代,正是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增长,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阶段向垄断过渡的时期。该书从各个不同的侧面,概括了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经济现象,在描述历史发展过程的同时,作了开创性的深刻论述,将历史叙述和理论论证融为一体,体现了熊彼特卓越的文体风格。他在这本著作里首先提出的“创新理论”,当时曾轰动西方经济学界,为其赢得了广泛而持久的声誉。

在书中,熊彼特首先用静态方法分析了“循环流转”,假定在经济生活中存在一种所谓“循环流转”的“均衡”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企业家”。没有“创新”,没有变动,没有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其总支出,生产管理者所得到的只是“管理工资”,因而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生产过程只是循环往返,周而复始。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在熊彼特看来,作为资本主义“灵魂”的“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引进“新组合”。所谓“经济发展”也就是指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合”。

熊彼特所说的“创新”、“新组合”或“经济发展”,包括以下五种情况:

1.开辟新市场;

2.引进新产品;

3.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

4.引用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

5.实现企业的新组织。

熊彼特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经济变动的一种形式或方法,它从来不是静止的”。他借用生物学上的术语,把那种所谓“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地破坏旧的,不断地创造新的结构”的这种过程,称为“产业突变”,并说“这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是关于资本主义的本质性的事实,应特别予以注重。”

在熊彼特看来,所谓资本,就是企业家为了实现“新组合”,用以“把生产指往新方向”、“把各项生产要素和资源引向新用途”的一种“杠杆”和“控制手段”。资本不是具体商品的总和,而是可供企业家随时提用的支付手段,是企业家和商品世界之间的“桥梁”,其职能在于为企业家进行“创新”而提供必要的条件。但是我们知道,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是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关于“利息”的形成,熊彼特提出了三大要点:

1.利息实质上来自“剩余价值”或“余额价值”。

在正常的经济生活里,除了上述“余额”或“剩余”外,没有别的东西能产生利息。

2.“发展”带来的“余额”或“剩余”价值,一般分为两类:

(1)企业家利润;

(2)同“发展”本身相联系的结果。

显然,利息不能来自后者,因此,利息只有来自也必须来自“企业家利润”。利息便是从这种报酬中支付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

3.在一种通行“交换经济”也就是“商品经济”的社会里,利息不是暂时的,而是一种永久现象。

在《经济发展理论》的后第六章中,熊彼特运用他的“创新理论”分析了经济周期的形成和特点。熊彼特认为,由于“创新”或生产要素的“新组合”的出现,不是像人们按照“概率论的一般原理”所预料的那样连续均匀地分布在时间序列之上,而是时断时续、时高时低的,有时“群聚”,有时稀疏,这样就产生了“商业循环”或“经济周期”。同时,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新”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的,因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就有大小、久暂之分,这就形成了周期的升降起伏波动。

总的说来,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界第一本用“创新”理论来解释和阐述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