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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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国外公共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研究借鉴(5)

美国联邦政府道德标准,直到1961年5月肯尼迪当政时才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发,提出了政府官员的道德标准指南,规定了对总统任命、提名的官员和其他高官的新的关于财政利益冲突的规则。

该行政令要求官员在下述情况下,不得从非公共资源接受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1)利用官职来获取私人所得;

(2)给予任何个人以优惠条件;

(3)失去完全的独立和公正;

(4)通过非官方渠道作出政府决策;

(5)使公众对政府诚实的信心产生影响。

约翰逊面对政府和官员个人利益冲突的严峻现实于1965年颁布了11222号关于政府道德的行政令,这是美国迄今仍然执行的政府官员道德标准。

自约翰逊政府后,美国历届政府上台,都对官员提出道德指南。这些道德要求,虽不是法律,但违反者一般都会受到有关部门的通告谴责,并被迫辞职。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官员的行政行为,美国还同步制定了《政府道德法》,如果谁违反了该法,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美国政府为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道德水平,很注重培训和教育工作,联邦政府的每个部门都制定廉政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对所有新雇员进行一小时的廉政教育,让他们了解公共服务所应承担的廉政责任,了解利益冲突法和廉政准则的规定;对易产生腐败的特殊岗位,每年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在雇员离职时向他们介绍离任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廉政义务。美国政府通过教育、培训等方法,用道德标准约束政府官员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关注事先预防,而不是着力于事后的惩罚。

2.完善的廉政立法是美国的反腐利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因制度不健全而造成腐败丑闻不断,美国也是在一次次的沉痛教训中不断治理和加强反腐败工作的。尤其是加强了廉政立法,以法律法规为武器向腐败现象开战。

《国外贿赂行为法》的制定。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爆出了震惊世界的洛克希德贿赂案。在五年的时间里,美国洛克希德公司给国外有影响的秘密代理、政客和高级军官行贿达数百亿美元,以换取购买该公司军用、民用飞机的订单。其中给荷兰女王的丈夫行贿100万美元,给日本田中角荣首相行贿5亿日元,田中角荣因此受到日本司法机关的审判。为了整治国外商业贿赂现象,美国于1977年制定了《国外贿赂行为法》,对违反者按贿赂罪严惩。

《政府道德法》的出台。针对政府官员和前政府官员中一些人严重违反政府道德标准的突出问题,如前政府官员离开联邦政府后立即代表私人雇主在联邦游说的“旋转门”现象。美国于1978年10月,在历经国会两年多的审议后通过了《政府道德法》,由卡特总统签署颁布。这是一部介绍如何保持政府廉洁的大法。该法规定了在立法、行政、司法各系统内建立个人财产申报的制度,决定任命一位特别检察官,专门负责调查高官的不轨行为。该法还授权成立政府道德署,专司政府部门的廉政建设,对离职官员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这部法律的颁布实行在美国公共管理和廉政建设的演变进程中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公务员改革法》。为了奖罚分明,提高行政效能,美国还制定了《公务员改革法》,授权一个叫功绩制度保护委员会的机构负责监督政府人事工作,维护联邦功绩制度的廉洁公正。授权特别律师所办公室专门受理举报者的投诉,实施调查和诉讼。

美国为了反腐,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先后出台了与廉政有关的立法二十多项,设立廉政监督机构十几个,形成了较完善的廉政法律体系和监督约束机制。

3.舆论监督在美国反腐中功不可没

美国舆论监督在反腐败中确实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美国有一条法则:除非能证明媒体存在着实际的恶意,否则对公职人员的报道即使不准确,也免受司法追究。这一规定保证了媒体对公职人员监督的可行性和持久性。美国前贸易谈判代表巴尔舍夫斯基的女儿很喜欢中国玩具,巴尔舍夫斯基来中国参加谈判时买了四十三个中国玩具。但回国后,除了一个玩具外,其余四十二个都被美国海关裁定为逃税。于是新闻媒体就此大做文章,攻击他假公济私,巴尔舍夫斯基不得不多次向国民道歉,这才平息了风波。按说这事不大,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不会有几个人知道,知道了也不一定引起重视,更谈不上掀起一场风波。但因为媒体的参与,不仅狠狠地“修理”了当事人,还对政府官员进行了一次生动的纳税意识教育。

美国舆论对腐败行为的监督不仅有制度的保证,还有政务公开和公民知情权的“阳光法”为法律依据,这样就能保证舆论监督的有效进行。美国的传媒极其发达,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舆论监督甚至可影响案子的审判结果。越是位高权重的政治人物受到的舆论监督和关注程度就越大。美国有句笑话说,爱看报纸的蟑螂和爱看电视的老鼠都知道总统的年薪和参加了什么聚会,收了什么礼物。1972年,美国总统大选前夕,在任总统的5名亲信潜入水门大厦民主党总部办公室偷拍文件和安窃听器,被当场抓获。在任总统企图阻挠媒体对这件事的调查,甚至要吊销《华盛顿邮报》的营业执照,但他不仅没阻止住,还在沸沸扬扬的舆论围攻中被迫下台。1992年美国国务卿贝克乘坐军用飞机做私人旅游,在联邦审计署进行审计后,不仅如数掏了腰包,还引起了公众对他的信任危机。在美国没有哪一个腐败案子没有得到过媒体的关注,舆论监督在美国的反腐败中确实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透明国际简介(1)

(1)侯志山编著:《外国行政监督制度与著名反腐机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277~300页。

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英文缩写为“TI”,又译作廉正与反腐败国际。它是全球唯一专门以反腐败为目的的国际性非政府民间组织。该组织成立于1993年5月,总部设在德国柏林。

透明国际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公司的捐款以及公共机构的支持。透明国际的财政来源公布在其《年度报告》和国际互联网上。透明国际的会员包括个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私营企业或国有企业等,所有会员都是自愿参加。该组织只要求会员特别是团体会员,尽可能为其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办公设备、活动场所或工作人员。

该组织依据各国法律和自身能力,在各国、地区自愿的前提下,建立国家或地区分会。这些分会是国家、地区级别上的独立的透明国际的合作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责是为该组织的总部与世界各地的会员提供一个经常性的双向联系渠道,并以一个相互支持的网络关系与之相互作用。它们代表透明国际,在各自的国家里动员政府和社会各界进行反贿赂研究,宣传提高透明度和责任感的独立机制的好处,并发布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腐败排行榜”。

透明国际理事会是透明国际的主要管理机关。理事会由各国分支机构代表参加的透明国际世界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主持工作,他们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透明国际的日常工作。该组织还设有顾问委员会,其成员为世界和各国知名人士、专业人士,他们为透明国际提供反腐败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保证其始终不渝地贯彻它提高透明度和责任感的宗旨。

透明国际是一个非政府、非党派的组织,不代表任何政府和党派的利益;透明国际是非赢利性组织,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透明国际是市民社会的组织,是一个所有成员“自愿参加”的志愿组织,代表市民社会推动国家和国际的反腐败运动。然而,透明国际又不是一个专门的腐败调查机构,不追踪调查和披露个别的腐败案件,而是通过提供咨询和信息资料、开展评估和合作等手段来促进各国政治和法律制度改革,寓“打”于“防”,以期起到“催化剂”的作用,防止、减少各国和国际社会的腐败现象。

透明国际的根本宗旨和任务是反腐败,初衷是为了对付国际商务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但是实际上该组织反腐败的范围已远远超出国际商务领域。

追踪透明国际十年来的活动情况,其主要工作任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国际反腐败统一战线。第二,建立清廉程度评估机制和反腐败奖励机制。第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民众的反腐败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市民社会和各国政府反腐败的能力。

透明国际在国际上声名远播、影响最大的活动,当属其每年对外公布的世界各国清廉指数。这个指数的英文名称是Corruption Perceptionslndex,简称“CPI”,俗称“腐败排行榜”。

“腐败排行榜”是由透明国际与哥廷根大学经济学家约翰·格拉夫·兰姆斯多夫共同设计的。它根据对活动于世界各国的商人、访客、风险分析家及有关部门、机构的调查,以及其他材料,包括日内瓦世界经济论坛和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等,形成16种数据,再计算出一个平均值,据此给出各国政府所得分数,然后进行排列,并将排列结果公开发表。“腐败排行榜”实际是受贿排行榜,它反映的是各国政府官员在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受贿程度,是腐败的一种数据化表现形式。自1995年起,透明国际每年发表一期各国“腐败排行榜”。

透明国际历年发布的“腐败排行榜”是对各国政府官员在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廉洁状况所作的一种评价。根据透明国际的评价标准和结果,可以将被评估国家(地区)分为四类:(1)比较廉洁的国家。(2)轻微腐败的国家。(3)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4)极端腐败的国家。

从1999年开始,透明国际每年又发布一个行贿指数——“行贿排行榜”(Bribe Payerslndex),简称“BPI”,它是由透明国际委托国际民意测验组织盖洛普具体进行的。与“腐败排行榜”反映各国政府官员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向外国公司收取贿赂和回扣不同,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公司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向外国官员行贿的程度。二者正好反映了国际商务活动中发生腐败行为的两个方面——受贿和行贿。

综上所述,其他一些国家对公共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理论、措施和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例如议会的监督就很有效,对公共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是通过建立职业政治家队伍以及他们专门的活动舞台——议会来实施的。因为公共权力是一种专业技能,必须由专家来制衡专家。公开的、有着严格程序的议会制度就是针对官员的“尚方宝剑”。还有发达的新闻制度,是普通人的利器,是针对官员的“照妖镜”,确保了普通公民的基本权利。

独立的法律系统,使得任何官员都必须在严格的规范下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人胆敢以身试法,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人民在这个时候,可能是心情轻松地看这些官员的“笑话”的。

尤其是发达国家那套制衡政府权力的制度设计,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有效的政治制度设计,是人类近代以来工业革命、技术革命以外的又一大革命——政治革命,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正如任仲夷同志2004年在接受《南风窗》采访时所说:“我看政治改革还是要像经济改革那样,学习借鉴人类一切先进的东西。用十六大的提法就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来社会稳定,经济发达,生活富裕,这说明他们管理国家积累了丰富的、成熟的经验。这是人类的文明,肯定有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现在腐败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资本主义国家存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三权分立’指的是这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平衡,它的本质就是制约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几百年的实践已证明,‘三权分立’对制约权力、遏制腐败非常有效。就像市场经济能有效配置资源一样,这是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不应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我们过去搞‘一元化’领导的那一套教训还不深刻吗?当然,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体制,而应该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样,学习借鉴‘三权分立’其中的科学成分,创造性地建立共产党领导下的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1)

(1)参见《公共服务——政府工作的新趋势》,团结出版社2006年9月版,第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