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探长是怎样识破部长的诡计呢?
那半个苹果就是证据。在苹果表皮的细胞里含有一种醇素。平时,它被细胞膜严密地包裹着,不与空气接触,一旦细胞膜破了,醇素与空气接触发生氧化作用,导致苹果果肉变色。暴露在空气中30分钟的苹果果肉一定会变色。
被掩藏的钻石
罗森伯格站在走廊上,来回踱步,心情犹豫不定,过了一会儿,他好像下定了决心。罗森伯格戴上白手套打开一扇橡木房门,悄悄地溜了进去。
这是罗森伯格的老板的办公室。由于经常出入,他可以打开办公桌的每个抽屉,他从一个棕色皮包中找出钥匙,然后移开书橱,输入一串密码,再用钥匙打开了隐蔽的保险箱。
确定四周没人之后,罗森伯格从保险箱中取出一个黑色的小盒,把里面的三颗钻石揣进衣服口袋,然后迅速地把一切恢复原状。最后,罗森伯格仔细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便一路小跑地回自己家里去了。
罗森伯格一回家,就开始找寻能够隐藏钻石的安全场所。最后,他打开了冰箱,取出制冰盒,在里面放满水,然后把钻石放在第一格里,又把制冰盒放回了冰箱。等制冰盒里的水结冰后,钻石就不容易被人找到了。
做完这一切,罗森伯格长长地舒了口气。他洗了个澡,然后便倒在床上开始睡觉。直到晚上7点,罗森伯格被敲门声惊醒。
进来的是公司的老板。他和蔼地对罗森伯格说:“孩子,今天下午我们都找不到你,你去哪儿了?”罗森伯格用一只胳膊支起身体,满脸困倦地说道:“我今天头疼,整个下午都在房间里睡觉呢。”
老板继续说道:“我放在保险箱里的钻石被人偷走了。知道密码的人不多,你有什么线索吗?”罗森伯格的心跳顿时快起来。当他看到老板的眼光盯住冰箱时,胸口好像被大锤击中一样,又闷又痛。
“我想想……”罗森伯格不动声色地站起来倒了两杯可乐,然后打开冰箱取出制冰盒,把第一个格子里的冰块放在自己杯子里,又挑了一块冰块放在老板的杯子里,故作无奈地说:“我想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他把可乐递给老板,老板放下可乐,盯着罗森伯格说道:“把你那杯可乐给我吧!”罗森伯格顿时大惊失色,他本来想用黑色的可乐来掩饰,可没想到老板一眼就看出了破绽。
罗森伯格的破绽是什么?
正常的冰块会浮在可乐上面,而有钻石的冰块则因为重量原因,一下子就沉入可乐杯底。老板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确定罗森伯格就是偷窃钻石的人。
蓝宝石窃案
苏尔珠宝行历史悠久。有一天,珠宝行来了三个客人,一位是鞋店老板,一位是服装店老板,还有一位是着名的老教授,他们都想看看那颗名贵的蓝宝石。珠宝店老板哈曼把三位客人让进贵宾室,从架子上取下一只深紫色的檀木箱,小心翼翼地取出了蓝宝石。拿着蓝宝石,哈曼得意地说:“怎么样?这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珍宝呀!”三位客人紧盯着那颗蓝宝石,赞不绝口。
老教授问:“您能不能详细地给我们讲讲这颗蓝宝石的来历呢?”
哈曼点点头,把蓝宝石放回箱里,盖好箱盖,然后用一张涂满糨糊的纸条把箱子封好,接着把客人引到客厅。哈曼在讲述蓝宝石的来历时,无意间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三位客人的右手上都有伤口,而且都涂抹着碘酒。
谈话间,三位客人都在不同时间出去上过厕所。过了一会儿,哈曼的好朋友比尔探长来访,他也想看看蓝宝石。哈曼就让先来的三位客人在客厅里稍坐一会儿,自己领着探长来到贵宾室。
哈曼撕下那张还未干透的白纸封条,打开檀木箱一看,顿时惊呆了——檀木箱里的蓝宝石不见了!他哭丧着脸说:“半小时前蓝宝石还在檀木箱里呢!对了,那三个客人刚才都离开客厅上过厕所,也只有这段时间里他们才可能进入贵宾室……”哈曼还告诉比尔,这三个人的右手都抹着碘酒。
哈曼来到客厅,把蓝宝石被盗的消息告诉了三位客人。探长在一旁观察他们三人的表情变化。蓦然,探长发现老教授右手上的碘酒变成蓝色了,他马上抓住老教授的右手说:“就是你盗窃了蓝宝石,快交出来吧!”
比尔探长是怎样看出蓝宝石是被老教授盗走的呢?
老教授在揭开封条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上面的糨糊,碘酒碰到糨糊就会变成蓝色。所以,是老教授偷了那颗蓝宝石。
协助认尸
罗斯博士受警察局长班克委托,协助警方调查一起无名死尸案。
原来,这具无名尸体是在F镇旁一口水塘中打捞上来的,尸体已经腐烂,无法辨认。当时正值盛夏,警察局长只好把尸体送到火葬场焚化了,留下的仅有几张照片和简单的验尸记录。随同尸体打捞出来的物品表明死者是本地人。
罗斯博士仔细地观察照片,发现这具男尸的骨头上有一些明显的黑色斑块。他问警察局长:“附近有没有冶炼工厂?”得到肯定的回答后,罗斯博士果断地说:“局长先生,您派人去冶炼厂所在的地区去调查。死者生前很可能是在那种工厂工作的人。”
警察局长按照罗斯博士的指点,果然在某炼铅厂查到了无名尸的姓名、身份,并以此为线索迅速破了案。
死者骨骼上的黑斑是硫化铅的痕迹,证明死者生前接触过大量含铅尘毒。侵入体内的铅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铅发生化学反应,就生成了硫化铅。
罗斯博士就是据此断定死者可能是重金属冶炼厂的操作工人。
两行血迹
一天下午,探长拉尔森和刑警们在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四名黑社会成员中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被击中左腿,并逃入密林深处。
拉尔森探长立即命令刑警押送被擒案犯前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拉尔森和助手持枪赶到一个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还是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分道扬镳”了。
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呢?助手很苦恼,但拉尔森探长却用了一个简单的方法,鉴别出了逃犯的血迹,最终将其擒获。
拉尔森探长用什么方法鉴别出了逃犯的血迹呢?
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拉尔森是用他敏感的舌尖尝了一下两种血的味道,才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杀人的兔子
桑托最近比较烦恼,作为公司的销售经理,他最近从老板口中得知,公司要提拔一个副总,人选将在他和行政主管哈纳之间产生。
桑托当然不会放过升职的好事,他找到机会在老板面前狠狠地说了哈纳许多坏话,最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副总的位置。当然,面对哈纳他还是有些歉意,所以桑托决定举办一个酒会,庆祝自己升职的同时,也缓和一下与哈纳的矛盾。
这天,公司的同事们如约而至,大家都带了礼物,有人带了鲜花,有人带了果酒。哈纳也不例外,但他居然带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他说,这是朋友前几天从乡下带来送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吃,今天特意带来送给桑托。
桑托听他这么说,就想把兔子杀了烤着吃,给大家尝尝鲜。没想到哈纳极力反对,说自己接受不了这么残忍的场面,况且这只兔子他已经养了好几天,毕竟还有感情,希望在大家走后桑托自己享用。大家觉得哈纳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也没什么意见,于是桑托就把杀兔子的想法暂时放下了。
第二天,桑托想起了这只兔子,就在家把它杀了,然后精心烹饪,一个人把它吃掉了。可没想到的是,桑托吃完这顿美餐之后竟中毒身亡了。
经过法医鉴定,桑托的死因属于阿托品中毒,而在桑托的胃里只发现尚未消化完的兔肉。警方很奇怪,兔子是桑托自己杀的,肉是他自己做的,总不会是他自己给自己下的毒吧。正在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位生物学家为警方揭开了案件的谜底,并告诉警方,哈纳就是凶手,兔子就是他的作案工具。
兔子怎么会是作案工具呢?
大部分食草动物对有毒食物具有免疫功能,兔子又是抗毒食草动物中的佼佼者。哈纳用有毒的植物喂养兔子,兔子不会死亡,但兔肉却是有毒的。
电死的盗贼
波尔是个探险家,还是个鱼类爱好者。他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带那里的特色鱼回家。他家的客厅里摆放着各种形状的鱼缸,里面养着他从世界各地搜罗回来的鱼,他的家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鱼类博物馆了。
一天夜里,波尔夫妇外出旅行,只剩下一个佣人和两个女儿在家。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一个卖观赏鱼的家伙偷偷溜进了波尔的家。他对波尔收藏的鱼垂涎已久,他一进去就先把波尔家安装的防盗警报的电线割断了。
然而,他的运气不好,在黑暗中,他不小心将很大的养热带鱼的鱼缸碰翻在地板上,鱼缸摔碎了,他也摔倒在地。在他慌忙起身的时候,突然“啊——”地惨叫一声,全身抽搐当即死亡。
听到惨叫声的佣人立刻拨打电话报警。
警察勘察现场发现,电线被割断了,室内完全是停电状态。鱼缸里的恒温计也停了,但是盗贼的死因是触电。当刑警们迷惑不解之际,接到电话的波尔先生匆忙赶了回来,他一看现场使吃了一惊,指着躺在地上死去的那条湿漉漉的大鱼说:“难怪盗贼会被电死,这正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啊。”
盗贼为什么会被电死呢?
地板上躺着的是产于非洲的电鳗,它可以产生650伏到850伏的电压,在黑暗中,电鳗在鱼缸碎后便爬到地板上,碰到了盗贼的身体,电鳗受到惊吓而放电,使盗贼触电死亡。
自投罗网
动物园还没有开门,售票处前就排起了长队。
动物园这么火暴,是因为园里最近来了两个大明星,它们都来自非洲,一个是非洲大象,还有一个是长颈鹿。
晚上,动物园即将关门,游客们也陆续离开。这时候,有个中年人找到保安人员,急匆匆地说:“我看见有个人倒在草地上!”保安连忙跑过去,发现躺在草地上的是饲养员,他已经死了。
保安问中年人:“你看见凶手了吗?”那人说:“没有,我刚才正往门口走,路过这里的时候,忽然听到长颈鹿叫了一声,我预感到可能出了事,就赶快跑过去,果然发现……”
保安一把抓住中年人说:“你杀人后还想逃避法律?”
保安凭什么判断中年人就是凶手呢?
长颈鹿根本不会叫,凶手为了编造假象,反而露出了破绽。
水中的棉花
这是旅游景点附近的一条街道,热闹非凡,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
街上有一家扇子店,李老板今天赚了一大笔钱,他数着手里的钞票,笑得合不拢嘴。下午来了一个旅游团,那些外国游客出手阔绰,看到精美的扇子爱不释手,一个个抢着买。不到一下午的时间,几箱扇子就售出大半。李老板现在只后悔没有多进一些货,他打算连夜去进货,明天再大赚一笔。
这时候,他听到有人敲门,他赶忙一边把钱塞到抽屉里,一边问:“是谁?”一个熟悉的声音答道:“是我呀!”李老板这才放心地去开了门。那人进来以后,和李老板寒暄了几句,突然拿出一团棉花捂住了李老板的嘴……
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了李老板的尸体,他的嘴里塞着一大团棉花。布鲁斯探长勘察现场以后,推测是熟人作案,凶手进门以后用浸过药物的棉花捂住李老板的口鼻,让他窒息死亡。
布鲁斯探长经过进一步调查,知道这里有两家店卖棉花,一家是棉花店,卖做棉衣的棉花;另一家是药店,卖药水棉花。这两家店的老板都和李老板很熟,也都有作案时间,那么,会是哪家的老板作案呢?
布鲁斯探长对两家的棉花做了个简单的测试,马上找出了犯罪嫌疑人。
布鲁斯探长用了什么方法呢?
探长把棉花放在水里,一般的棉花上面会有油脂,会漂浮在水面上,而医用的棉花经过脱脂加工,会大量吸收水分,沉到水底下去。他看到棉花沉到水里,与死者嘴里的棉花属性相似,就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药店老板。
巧辨方位
特里是情报局一名资深的卧底,他在一个贩毒集团隐藏了好多年,终于成功得到了可以摧毁贩毒集团的情报,可在他想离开的时候却功亏一篑,被人指出了卧底身份,毒贩们把他重重包围并抓住了他。
现在特里被关在阴暗潮湿的地牢里,他的左臂受伤,疼痛欲裂。难道他就要怀揣着证据死在这里吗?特里知道,如果在明天天亮之前还没跑出去,就必死无疑。毒贩们之所以没杀他,不过是等着老大回来行刑罢了。
这时,看守地牢的小个子男人突然对他说:“朋友,我不能帮你逃走,但是你可以自己走。沿着这个方向,往北再走8公里就是市镇,那里有警察局,你到那儿就安全了。”说完,他从窗外扔过来一段钢锯。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我?”特里又惊又喜。
“我本来是这附近一个安分的渔夫,”小个子男人叹了口气说,“被他们用枪指着头拉来贩毒。我故意做事拖拖拉拉,他们就让我来守这个地牢。算了,不必多说,你动作务必要快,我三个小时后换班。”
特里在小个子男人走后,对着地牢的铁栏飞快地锯起来,不一会儿,两根铁栏就被锯断了。他强忍着疼痛,弯腰从铁栏钻出来,沿着地牢后门溜出了贩毒分子的营地。他一路狂奔,也不知道跑了多久,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这时他发现自己在一片茂密的原始森林里,一丝阳光也看不到,那么,哪里才是北面呢?要是找不到北面,他最终还是要被饿死在森林里。
特里在苦恼的情绪下,翻遍了全身,却找不到一样能指示方位的东西。口袋里只有一根回形针,一个打火机,一块丝织手巾,这些东西却根本帮不上忙。
突然,特里看到前面的地上有一滩积水,他灵机一动,马上用手上所有的东西制作了一个指南针,找到了方向,逃出了森林。
请问特里的指南针是怎样做的呢?
特里从回形针上折下一段,在丝织手巾上用力摩擦,这样针就具有了磁性。把针在额头上擦两下,蘸上一点儿油,再放入水里。
油的张力能让针浮在水面上,而磁极的作用会让针尖摇晃,当摇晃停止后,针尖所指示的方向就是北方。当然,针尖所指的磁场的北极和地理上的北极是有误差的,距离北极圈越近,误差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