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量才被暗杀后,德高望重的民主斗士章太炎为他写了墓志铭:君讳家修,字量才,晚年以字行于世。君的祖先是江苏南京人,父亲春帆老人因躲避战乱举家迁往娄县泗泾镇,所以君得补为娄县学生。君在儿时便卓然有聪慧之名,入学不久即弃而改学外语。后就学于杭州蚕学馆,毕业回到家乡泗泾创建小学。又几次赴上海教书,以所得收入设立女子蚕学馆,使太湖左右地区的养蚕技术得到明显提高,后来的江苏蚕桑学校就是在这个学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当沪杭甬铁路兴修之事出现时,君以参与集资而被选为董事。进入民国以后,曾主持过松江盐局和上海海关清理处。君思虑过人,办事能综核名实,尤其重视新闻事业。起初春帆老人虽未得遇显达的机会,却始终秉持刚正不阿的做人原则,并常以此教诲自己的儿子。所以,君从清朝末年即已主持《时报》,后又主持《申报》,几达二十年之久。当袁世凯复辟帝制之时,曾以重金对君进行收买,请君不要在报纸上攻击帝制。被君拒绝。此后南北政争长达十余年,常有人想贿赂君,但君始终一尘不染。君能长期如此。正是因为受过家训,当然也是天性耿直的缘故。
君年幼时家庭非常贫困。开始执教于上海时,穿着布制的单衣,来往步行,有时遇到下雨,皮鞋上全是泥,看上去非常贫寒。但等到开始讲课之时,吐辞清脆,精彩动众。时间一长,赞誉之声大起。所办的工商业,使众多人受益。开设银行、纺纱布,样样都做,从而也有富裕之名。然而,君能自守其本色,不愿意随波逐流,人多服其威严却并不与之发生冲突。一九三一年,日本挑起九一八事变,次年,日军进攻上海。君日夜资助十九路军抗日,使战事终未出现大的失败。即使是国民政府,亦看重君的才能,被推为上海市参议会会长。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君自杭州西湖回来,路过海宁大闸口,遇到盗贼,四面受击,与同车另一人及驾车者均亡。君之夫人某氏,儿子必恕,遇盗时也在其身旁,以快走脱险。君平生所主持之事虽然很繁杂,然而,能通佛学,经常坐禅。也熟悉技击之法,身手矫健,且与人并无怨恶。内外都不应该如此暴死。有人说:暴得大名者不吉祥,舆论大权由一个普通百姓来掌管,常常足以肇祸。然而,自武昌起义至今,由屠夫酒保小贩之类以升至高位、统领一方的人,数以百十计。君原本是一介书生,其所积蓄的资本,只不过与一善于经营的商人相当;名声虽然很大,也不能出一州之范围。与权要之人相比差远了。而且,舆论衰落已久,虽千方百计力图振兴,实际上缺乏大的生气,并没有裁度刻至的事情,如汉代甘陵、明代东林党人一样。推想起来本不足以召(招)祸,可竟然被人伏击而死,而且还想杀其子灭其宗。或许之就是命啊,就是命啊!君亡时五十六岁,某年某月葬于某地。……
3.雷震与《自由中国》
雷震(1897—1979),字做寰,生于浙江长兴,学生时期即加入中华革命党,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政治学系,1926年返国。曾任中学校长、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教育部总务司长,抗战时期担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946年出任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执行政党协商,并获选为制宪国大代表,目睹制宪经过。1949年来台参与国民党改造之同时,创办《自由中国》半月刊,以胡适为发行人,由雷震负责实际运作,成为销量最广的政论刊物。由于雷震对国民党的威权走向不表赞同,《自由中国》批评时政,引发执政者不满,于1955年初遭到撤销党籍处分。1956年10月《自由中国》出版“祝寿专号”,更引发党政军媒体批判。此后雷震除关切保障人权、改革地方政治等议题外,更用心于促进反对党成立,与大陆籍政治精英、台湾籍地方精英均保持密切联系。1960年发起“中国一民主党”组党运动,奔走各地召开组党说明会,以实际行动贯彻其政治理念。同年9月4日,当局以“知匪不报”的罪名起诉雷震,并处以十年徒刑,此即轰动一时的“雷震案”。他于狱中仍撰写回忆录,批评执政当局。回忆录于刑满出狱时遭扣留。晚年提出《救亡图存献议》。身后留下大量手稿、日记、书信,为近代政治史留下一手资料。
雷震在《狱中回忆》一书说:政治在我眼中。是一场又一场的戏。我关怀实际政治,而不喜参与,我感兴趣的是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就凭胡适那个人物,就耐人回味。雷先生从大陆到台湾之前,就在上海和胡适商量创办一个宣传自由与民主的刊物。《自由中国》是胡适命名的,杂志的宗旨是他在赴美的船上写的。1949年《自由中国》创办时,他人在美国,却是《自由中国》的发行人,虽不情愿,也默认了,也为一小撮开明的中国知识分子撑腰。《自由中国》毕竟创刊了,他任发行人有关键性的作用。
1951年,《自由中国》的一篇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就激怒了台湾当局,胡适因为这件事来信辞去发行人名义,引起许多人揣测。有人说《自由中国》和统治权力一有冲突,胡适就要摆脱《自由中国》了,以免受到牵连。既抗议了,又摆脱了,一箭双雕。
胡适在美国的反应,雷先生记载在回忆录里:
儆寰吾兄:
我今天要正式提议,请你们取消“发行人胡适”的一行字。这是有感而发的一个很诚恳的提议,请各位老朋友千万原谅。
何谓“感”呢?《自由中国》第四卷十一期有社论一篇,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我看了此文,十分佩服,十分高兴。这篇文字有事实,有胆气,态度很严肃负责,用证据的方法也很细密,可以说是《自由中国》出版以后数一数二的好文字,够得上《自由中国》的招牌。我正在高兴,正想写信给本社道贺,忽然来了四卷十二期的《再《自由中国》登记证,论经济管制的措施》,这必是你们受了外力压迫之后被逼写出的赔罪的文字!
昨天又看见了香港《工商日报》(七月二十八号)《寄望今日之台湾》的社论,其中提到《自由中国》为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的论评,“曾引起有关机关(军事的)的不满,因而使到言论自由也受到一次无形的伤害”,“为了批评时政得失而引起了意外的麻烦”。我看了这社评,才明白我的猜想果然不错。
我因此细想,《自由中国》不能有言论自由,不能用负责态度批评实际政治,这是台湾政治的最大耻辱。
我正式辞去“发行人”的名义。一来是表示我一百分赞成“不可诱民入罪”的社评,二来是表示我对于这种“军事机关”干涉言论自由的抗议。
胡适
四十年八月十一日
雷先生所记。是与胡适的公开表态相吻合的。1952年,在胡适第一次到台湾以前,即1949~1952年期间,《自由中国》已经闯了祸,现在,他公开演讲时,首先歌颂雷先生为民主自由而奋斗,台湾的人应该给雷震立个铜像,博得全场掌声。接着话锋一转,说他是“不发行的发行人”,听众默不作声。
现在,我想借这个机会请雷先生、毛先生以及帮忙《自由中国》发展的各位朋友们。解除我这个不负责任发行人的虚名,另举一位实际负责任的人担任,我希望将来多作点文章,做编辑人中的一个。我为什么有这个要求呢?我刚才说过,言论自由是要自己争取的。争取自由是应该负责的。我们在这个地方,话说错了,要负说错话的责任,违反了国家法令,要负违反国家法令的责任;要坐监的,就应该坐监;要罚款的。就应该负罚款的责任。
据说还有两句话,他终于没有说出:“要砍头的,就要去砍头。”1958年,胡适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长。雷先生常去南港看胡适。雷先生筹组新党时,要求他做新党领袖,他不答应。可是,他鼓励雷先生出来组党,他可在旁协助,他可做党员。召开成立大会,他一定出席演讲捧场。并引用孟子的话:“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我可以想象雷先生得到胡适这样的鼓励,一定像小孩子一样得意,满面春风:组织新党是水到渠成了。
1960年6月,他和李万居、高玉树、傅正等十七人开始筹备新党组织工作。9月4日,雷先生、傅正、刘子英、马之四人被捕。雷先生被诬为“涉嫌叛乱”,交由军法审判。《自由中国》被封。
当时胡适在美国开会。美联社、合众社问他对雷案的看法,他表示雷案应由法院来审理,不应由军法审判。他避重就轻,不谈原则,只谈枝节。在台湾特务监视下的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三人却挺身而出,共同发表声明,表示对于《自由中国》上的有问题的文章文责自负。殷海光写的几篇社论几乎都是雷案中“鼓动暴动”、“动摇人心”的文章。
据傅正1989年主编的《雷震全集》中记载:胡适1960年11月18日的日记写着:
总共三十年的徒刑是一件很重大的案子,军法审判的日子(10月3日)是10月1日宣告的。被告的律师(指梁肃戎立法委员)只有一天半的时间可以查卷,可以调查材料。10月3日开庭,这样重大的案子,只开了八个多钟头的庭,就宣告终结了,就定8日宣判了;这算什么审判?在国外实在见不得人,实在抬不起头来,所以8日宣判,9日国外见报,10日是双十节,我不敢到任何酒会去,我躲到普林斯顿大学去过双十节,因为我抬不起头来见人。
胡适将在10月23日回台湾了。毛子水特地从台湾到东京去接他。毛老先生在两三年前已辞去《自由中国》编辑委员的名义,杭立武、瞿荆州和《自由中国》也早没关系了。这次毛子水去东京是另有任务,据说是去告诉胡适回台后不要多讲话。他到台北当晚接见记者,表示《自由中国》为了争取言论自由而停刊也不失为“光荣的下场”。并说十一年来雷震办《自由中国》已成为言论自由的象征。“我曾主张为他造铜像,不料换来的是十年坐监。这——”他在桌子上一拍,“是很不公平的!”
“光荣的下场”,胡适公开说得很漂亮,毕竟有点儿风凉。在他拍了桌子之后,握手时对记者说:“今天我说了很多动感情的话,希望你们写的时候注意一点,以免影响到各位的饭碗。”
胡适对雷震是在乡愿和真情之间回荡。他写了两首很有感情的新诗给狱中的雷先生:“刚忘了昨日的梦,又分明看见其中的一笑。”这对狱中的雷先生是很大的安慰。1961年7月,雷先生在狱中度过65岁生日,胡适以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桂源铺绝句》题赠:
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
到得前头山脚近,堂堂溪水出前村。
雷震判刑以前,甚至家人也不能探监。判刑以后,家人每星期五可去监狱看他。我们一到星期五就眼巴巴望胡适去看看雷震。他可以不发一言。只是去看看雷震。那个公开的沉默的姿态,对于铁窗里的雷震就是很大的精神吏持了。星期五到了。星期五又到了。星期五又到了。一个个寂寞的星期五生去了,胡适没有去看雷震。我和殷海光、夏道平、宋文明几个人忍不住了,要探听他对雷案究竟是什么态度。一天晚上,我们去南港看胡适。他招待了我们一顿点心、一点幽默、一脸微笑。
11月23日雷震复判结果,仍然维持原判。胡适对采访的记者说了六个字:“太失望,太失望。”记者提到他没去探监,他说:“雷震会知道我很想念他。”他鼓励雷震组织一个有力量的新党,他自己呢?不做党魁,“要看新党的情形而言”。结果新党被扼杀了,雷震被关在牢里了。雷案复判结果那天,他在书房独自玩骨牌,想必他是非常寂寞苦闷的。真正的胡适关在他自己的心牢里。直到1962年2月24日,他在台湾“中央研究院”欢迎新院士酒会结束后,突然倒地,他才从那心牢里解脱了。诗人周弃子写了一首诗:
无凭北海知刘备,不死中书惜褚渊。
铜像当年姑漫语,铁窗今日是凋年。
途穷未必官能弃,棋败何曾卒向前。
我论人才忘美事,直将本事入诗篇。
胡适曾说过:过河的卒子,只有前进,而无退后的。雷先生认为周弃子对胡适误会了,他对胡适一直死心塌地的崇敬,认为他因为雷案受了冤屈,并因为雷案突然心脏病复发。倒地而死。胡适是他狱中的精神支柱,他甚至在狱中梦到胡适谈论“容忍与自由”,作了一首自励诗,读起来像《增广贤文》:
无分敌友,和气致祥;多听意见,少出主张。容忍他人,克制自己,自由乃见,民主是张。批评责难,攻错之则,虚心接纳,改勉是从,不怨天,不尤人,不文过,不饰非,不说大话,不自夸张。
注:此文为作家聂华苓女士写,略有删改。聂华苓,女,1925年生,湖北应山人。1944年在湖北联会女中毕业后,考入中央大学外文系。1949年全家迁往台湾,曾在雷震主编的《自由中国》半月刊任文艺编辑,后任教台湾大学和东海大学中文系。主要作品有《桑膏与桃红》《失去的金铃子》《千山外,水长流》等。
4.李敖与《文星》
李敖,1935年生于哈尔滨。其父于192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国文系。1936年李敖随全家迁至北京。在北京读完小学后,1948年秋考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学,1949年1月转入上海上中学。李敖自称:北京“文化古城与幼时环境”使其在“智力上早熟”,从小就养成读书、买书、藏书的癖好。小学6年级时,李敖即“为自己布置了一个小图书馆”,通读了《中山全书》、《我的奋斗》以及大量的左派书报:从《观察》、《新华日报》到苏联革拉特珂夫的《士敏土》。1949年4月,14岁的李敖带着自己五百多本藏书,随全家迁居台湾,跳班考入省立台中第一中学读初二。
1965年入主《文星》,1972年以“制乱罪”制刑十年,后改为八年六个月。
1976年任政制大学国际关系研究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1993年出任东吴大学历史系特任教师。2000年参加台湾“总统”竞选,呼吁“一国两制”。
著作等身,有《李敖大全集》40册问世。
《文星》是一个侧重学术文化的综合性月刊。
早在1952年,李敖上高一时,有一对夫妇,男的叫萧孟能,女的叫朱婉坚,两人在台北衡阳路口租下一个小摊,创办了文星书店(朱婉坚为发行人),以发售和影印西书为主。书店开了五年,在台北已小有名气,萧孟能又创办了《文星》杂志。李敖上大学时。就已知道这家书店和这个刊物,并经常到这家书店去买书。
《文星》创刊伊始,它的办刊宗旨是:“生活的、文学的、艺术的。”主要介绍文化和生活方面的知识。尽管它标榜“不按牌理出牌”。有意步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刊》、陈独秀主办的《新青年》和胡适主办的《新月》后尘,声称要让《文星》像上几种刊物一样来“向导一代文运的星宿”,引导新一代的文化运动。但是,由于刊物业务负责人夏丞楹、陈立峰(小鲁)等人小心谨慎,《文星》办了四年,成绩平平,只有几千份的发行量,并没有引起读者多大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