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心理健康”
你也许对“心理健康”这个词感到生疏。人们在日常生活里,经常谈论和使用“身体健康”这个词语,而很少说“心理健康”;长期以来,人们只注意到生理上存在着健康问题,而忽视了心理上同样也存在着健康问题。
比如说,在日常生活里,许多人都体验过在学习、工作、婚姻、家庭、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许许多多的心理学问题,这些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人们的心理矛盾、情绪紧张、忧愁苦闷等等。如果人们对这些来自身体内部与外部的刺激,适应能力很差,那么,这些刺激便会成为恶性刺激,损害身心健康,并可导致心理上的失常,甚至会引起心理疾病。所以说,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健康”的意义,只着眼于生理上的、身体上的健康,而忽略了心理上的健康。
其实,人的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因为人是生理与心理的统一体,身与心的健康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着的。随着人类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和提高,怎样保持心理健康、预防心理疾病,势必会成为越来越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也许你会按照一般的生活逻辑来推论。“健康”的反面就是“不健康”;而“不健康”就意味着“疾病”;那么,心理不健康就是“心理疾病”喽!这种推论由于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因而结论不一定确切。关于这一点,以后将专门论述,这里暂且不说。不过,“心理疾病”确实是存在着的。你知道吗?人的心理在接受来自身体内部和外部世界的种种刺激后,会发生微妙的变化。这正如同天气一样,有晴也有阴,有风也有雨,有时雷雨大作,有时风雪交加。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如果一个人的心理状态犹如一潭死水,一点也不动荡,从精神医学的观点来看,这反倒是不正常的了。
人的心理受到身体内外刺激后发生“微妙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不同的人在接受同样刺激的情况下,心理反应在程度范围的大小上,以及在时间延续的长短上是不同的。例如,青年人在考试失败或者失恋时都会悲叹。但是有些人悲哀难过的程度小,过一阵子也就淡忘了;可是有些人却“痛不欲生”,经过很长时间仍然郁闷苦恼,有的人则会从此一蹶不振。(2)除了上述量上的差别外,在“质”上也会不同。两个人目光相遇,本是极正常的事,可是有些人却主观地猜疑别人是蔑视他(她);伙伴们相聚在一起欢笑谈论,本是很平常的事,可是有些人却疑惑别人在嘲笑他(她)。这种由于主观臆测,而扭曲了事物的性质,就是心理上的反常现象。(3)也有些人不合时宜地表现为心理上的不协调。比如,该哭的时候,他(她)反而微笑起来;该笑的时候,他(她)却哭泣起来,等等。
以上这三种心理反应形态,都程度不同地说明了,在日常生活里,确实存在着行为失常,心理上不够健康的现象。
但是,我要提醒你,心理疾病的概念比较广泛,你对心理疾病既不要“自我诊断”,也不必惊慌失措。因为心理上的(或者说精神上的)疾病,可以分为不同程度的许多种。比如,疯狂、严重的精神分裂,被认为是最严重的一种。这种心理疾病的患者无法照料自己,无法独立生活,更不能期望他们对社会尽义务、做贡献。可是也有比这轻微得多的心理疾病。比如,因为某种困难问题不能解决,而引起头痛,因为忧虑过度,而引起失眠,由于厌恶,而引起呕吐,由于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而引起瘫痪等等,以至由于各种正常的心理活动过程的破坏所引起的焦虑、恐惧、悲观、脆弱、易怒、敏感、孤僻、胆怯等等一切心理失常、变态,都可以归类到广义的心理疾病的范畴中去。这是大多数精神医学家们的主张。我在这本小书里,也是从这个意义去理解和解释心理疾病的。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心理失常,或者说心理变态,都可以叫做“心理疾病”。你能说一个碰到一点点高兴的事就哈哈大笑,遇见一点点难过的事就痛哭流泪的人,和“疯子”差不多吗?这种人很可能是感情容易激动或者神经质的人。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常常会说某人是“神经病”,某人是“疯子”。这其实不过是在一时气愤、鄙视的情绪下的一种渲染和夸张而已,未必就认定他们真的是精神分裂症或疯癫症患者。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感觉知觉、思想情感或者行为活动,脱离一般正常人的模式,而有种种程度不同的病态表现,那就显示出了这个人潜伏着对周围环境不能适应的心理缺陷。这类人往往难于或者失去了控制自己的内在感觉的能力,因而也就难于适应外在的环境。他们起初仅仅表现为心理失常,如果不注意很好地保持和增强心理健康,任其发展下去,最终就有可能导致心理疾病的产生。一个平日总是“疯疯癫癫”的人,若不注意心理健康问题,也许就有可能真的会成为疯子,一个素常总是“神神叨叨”的人,若不注意增进心理健康,就难保证他永远不会变为神经分裂者。这正是一定的量变会转化为质变的道理。
接下去我想对你讲的一点是,我在这里讲的心理疾病,主要是针对那些有轻微的变态行为,或是稍有超越常规行为的人讲的。粗浅地讲来,心理健康学也就是预防与治疗这些人的心理缺陷,以及研究怎样增进他们的心理健康的一门学科。心理健康学并不是研究常态的行为和极度变态的行为,因为常态行为和极度变态行为,按学科分工则由另外一些学科来研究,比如,青年心理学和变态心理学等。
至于“常态”与“变态”,或者说“正常”与“失常”的区分,下面另有专题讨论。这里可以先讲一下的是,所谓“常态”,说到底是一种不够科学、不准确的、抽象的概念,它和“变态”并无截然不同的严格界限。因为人们的生活是不可能完全处于理想的常态环境中的,尤其是在激烈动荡的社会变革时期,人们的心理适应往往容易发生困难,而且每个人的行为,由于时间、地点等条件的不同,多少都会有一些稍微的变异表现,只不过是仅仅没有和周围环境发生重大的冲突,因而不能划分归类于“变态”。
但是,如果对这些轻微的变态和稍越常规的行为变异,不予重视,任其恣意发展,那么日久天长,就会产生影响。因此,从防患于未然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应该善于了解自己,把握自己,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措施来防止和治疗心理上的疾患,以及行为上的不适应症状,从而不断地增进心理健康。
我相信,人们若是掌握了关于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就会有助于排除内心的干扰,避免心理冲突,从而有效地去解决困难,顺利地度过挫折和战胜逆境。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既重视身体保健,又注意心理保健。
你也许会说,心理健康与否,只不过是个人的小事,和别人、和社会没有什么牵连,你说错了。比方说,如果一个人手脚不灵便,但心理健康,那末对于他的人格影响不大,反之,如果肢体健全而心理缺陷大,那就不仅对于他的生存价值会产生影响,而且对于整个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而,不论为了个人、家庭,还是为了民族的命运,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保持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的最终目标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保持心理健康的最终目标,就是调整每个人的社会行为和心理活动,使他们对社会作出良好的适应,从而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健全人格。
那末,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格”指的是什么?
心理学上讲的人格,是指一个人在他一生发展的漫长历程中,所逐渐形成的表现为稳定的和持续的心理特点,以及行为方式的总体。
人格发展水平是不一样的,既有成熟的和健全的人格;也有不成熟的和不健全的人格。比如说,有些青年有病态心理或心理疾患,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就是由于人格不健全或者不成熟的缘故。
日常生活里讲的某人“人格高尚”,某人“人格太差”,实际上是指一个人的“品格”或“品德”讲的,是侧重从道德的、伦理的角度谈论人格的。而心理学上讲的人格,则是侧重从社会意义上讲的,指的是每个人的心理特点的总体。
正是因为人体是个统一体,每个人的心理活动是统一的综合体,所以,对于心理活动这个综合体的理解与解释,以及了解它的方法与技术,都不要形成“非此即彼”的概念,用孤立、单一的因素来分析、判断。比如说,简单地用“好”与“坏”、“好人”与“坏人”的概念是无法从心理学上解释人格的。这也就是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每个人的人格特质,既有健全的、成熟的一面,也有不健全、不成熟的一面。而在“健全”与“不健全”,或者“成熟”与“不成熟”这两个极端之间,还存在着很多不同的等级;同时,一个人从小到大,从生到死,他的人格是不断地逐渐发展着的。
心理科学如今在突飞猛进地发展着。心理学家们一致认为,由于影响人们心理活动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是多因素的,因而过去盛行的那种“单一支配论”,也就是说,企图把人的一切社会行为和社会心理,用一个简单的基本原则加以解释的理论,已经逐渐被淘汰,而代之以多因素分析的理论。
由于心理活动这个综合体的量与质,都最终取决于人的人格如何而定,因而,每个人都应当努力朝着健全、成熟的人格方向发展。诊断与治疗心理失常或心理疾病,也应当综合治理,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培养健全的人格。
有人可能发觉,在有些心理学著作里,不用“人格”这个词,而用“个性”这个词,比如说“个性的全面发展”、“个性的心理特性”等等。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们不干脆也用“个性”这个词呢?这由于“个性”这个词还隐含着心理特点的个别差异这层意思,而“人格”则可更加明确地显示出一个人的心理特点的总体这个深刻含义。所以,还是用“人格”这个词更好些,更能科学地说明问题。
末了,还想着重指明的一点是:不管是从伦理学的观点出发也好,或者是立足于心理学的观点也好,说到底,人格的核心是人生观和信仰。每个人多种多样的需要、愿望、目标、思想和行动等等,都是受人生观所支配的。换句话说,就是受一个人的统一人格所支配的。尽管每个人的具体的需要和愿望等等,会随着时间、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但是,这种改变总是“万变不离其宗”,总是同他的较为稳定的人生观与信仰相一致,并受它的制约。如果不是这样,比如,欲望背弃了信仰,私欲和良心相冲突,行为和认识失调、以至相互矛盾;那么最终势必造成自己自觉的思想意识控制、统一、协调不了自己的正常行动,从而导致人格分裂,使自己心理失常,形成心理疾病。与此相反,我们的无数英雄先烈,他们虽然身处逆境、身陷囹圄,经受血与火的考验,但他们却始终保持着真理必胜、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仰,因而,他们在心理健康方面,始终是强者,是乐观者。
这一点,对于正处在开始稳固地树立人生观和信仰的年龄阶段的青年人说来,尤为重要。许多青年人都曾困惑地提出:“人生为何?”“人生的真谛是什么?”“我该怎样生活才有价值?”等等疑问。由于一时找不出明确的答案,或者答案不正确而导致心理失常,或心理疾病的青年,是颇有人在的。所以,对于我国当代青年说来,牢固地树立科学的、革命的人生观与信仰,保持与时代发展、社会需要相互和谐一致的统一人格,是至关紧要的。唯有如此,才能使自己永远地保持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学的发展
你听说过吧?有些学科的建立,往往是因为这些学科的创建者,有着这方面的切身体验以至痛苦的经历,因而激发了他们的极大热情,发愤致力于这门学科的探索,最终获得成就,造福于人群。心理健康学的创建,就是这样一个很突出的例证。
1900年,一个34岁的青年人,由于精神失常,从他住家的四层楼跳下,自杀未遂,被送进精神病医院。他为什么精神失常了?原来他和患有“羊癫疯”的哥哥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哥哥病情发作时突然昏倒、四肢抽搐、面色苍白、口吐涎沫、声似羊鸣的可怕症状,因而时刻惧怕自己也会得这种病,于是精神失常了。
在精神病院的三年痛苦经历,使他深感精神病患者所受的待遇极为不合理,所受的治疗也多不合科学。尤其是社会上对于精神病患者的误解,最使他感到痛苦。因为一个精神病人,即使痊愈了,也仍会受到人们的歧视。在亲身感受与体验下,他立志终生努力从事心理疾病研究的事业。
这位自杀未遂者,就是心理卫生运动的发起人、心理健康学的先驱——美国精神病学医生克利福德·比尔斯(1876—1943年)。1908年他病愈出院后,写了一本名叫《一个发现自我的心灵》的自传体著作,1909年出版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几乎每年都再版,成为风靡一时的畅销书。比尔斯在这本书里,呼吁人们要注意对精神病患者的种种不公正的、不人道的待遇的事实,引起了社会上普遍的重视。
但是,当这本书刚刚出版的时候,却遭到社会上的冷淡和非难。有些人甚至把这本书看作是“疯子”的“疯话”。幸而得到当时著名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和精神病学大师阿道夫·迈尔的同情与支持,他们分别发表讲话、撰写文章(詹姆斯为比尔斯的书写了序言),对这本书给以充分的肯定和赞扬。这样,才开始纠正了当时美国社会上对精神病学的种种不正确的看法。由迈尔所拟定的“心理卫生”这一术语,也就逐渐地被人们所了解和公认。
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是:美国的艾萨克·雷在1863年出版了《心理卫生》一书,但未被公认;1908年英国的克洛斯通出版了《心理卫生》一书后,这一专业术语才被正式采用。“心理卫生”这个术语,究竟是由谁最早提出来的,可以留待心理学史家们去考证;“心理卫生”是在二十世纪初叶提出来的则是无疑的,因而,它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这门学科由于比尔斯的热心呼吁奔走,声势日益壮大,终于发展成为一场社会运动,心理卫生也就被社会上普遍承认和逐渐重视起来。
比尔斯还克服重重困难,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心理卫生委员会,发动了波及全球的心理卫生运动。因为心理卫生运动最初是作为改进精神病院,促使对精神病做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一种社会运动而兴起的,因此它的目的就是普及心理卫生的知识和早期治疗等措施,用以预防和减低心理疾病的发病率,进而促进心理健康,保障社会安宁。
1948年,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协助下,“世界心理卫生协会”宣告正式成立。在我国,1988年国立中央大学开设了心理卫生学科,1985年,在南京首创“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组织,国内几所大医院设立了脑系科,几个大城市设立了精神病医院。但是,心理卫生门诊咨询工作,始终未能在我国很好地开展起来,心理卫生知识也还未能在社会上普及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