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民情恳谈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居民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居民需求、呼声,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是社区居民(成员)共谋社区发展的一种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社区成员会议、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的代表,可邀请社区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其他居民代表参加。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座谈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也可不定期地召开专题恳谈会。
3、恳谈内容:(1)通报社区、街道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2)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需求;(3)讨论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目标;(4)商讨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4、一般程序:(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民情恳谈回3日前,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和各主要出入口告示,告知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主要内容及参加和邀请的人员等;(2)会议召集。由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负责人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记录。(3)情况分析。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并提出落实方案。(4)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会议意见和落实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在社区居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二)社区事务协调会
社区事务协调会是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成员之间的矛盾或利益冲突,采取协调、调解等方法进行协调处理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就某项工作统一进行和安排,处理和解决。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1、参加人员: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成员、矛盾双方当事人。必要时应有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警务室民警、街道(乡镇)司法工作人员等参加。
2、召开方式:社区事务协调回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下属的治保调解委员会负责召开,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后,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具体监督落实。必要时,有关部门应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服务。
3、协调内容:(1)涉及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的有关事项;(2)社区成员间的民事纠纷;(3)社区成员间的利益冲突;(4)当事人愿意协商解决的其他事项。
4、一般程序:(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事务协调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协调和调节的事项等书面告知与会人员。(2)会议召开。一般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治保调解工作的成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先由当事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分别就矛盾冲突或分歧焦点进行询问,并据此进行协商、调解,提出解决方案。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3)协调结果。协调会如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当场拟订书面调节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在书面协议上签字盖章,由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存档。协调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会议主持人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确定是否再进行调节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4)事后监督。社区居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落实。
(三)社区工作听证会
社区工作听证回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或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实施某项工作或活动前,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相关社区成员就该项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充分论证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居民对社区公益性事业、公共事务实施项目决策的意见,以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实现民主决策。
1、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会议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代表,辖区单位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等与听证主题相关的人员。具体人选由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街道居委会商定。
2、召开方式:对主要由社区实施的项目,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织听证。
3、听证内容:(1)社区建设的近远期规划;(2)世纪本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在社区组织实施的某项工作或活动;(4)其他需要听证的内容。
4、一般程序:(1)会议公告。召开社区工作听证会3日前,由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进行公布,并落实参加听证的代表。(2)会议召集。听证会由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负责人着急并主持,会议应有专人做好记录。(3)会议议程: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听证会议程→听取有关听证项目的情况介绍→会议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项目的负责单位或部门解答有关问题(必要时应准备相关书面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听证会主持人进行小结。(4)会议结束后一般应在一周内完成《听证会议纪要》,并报街道或相关部门备案。会议纪要应包括听证回的基本情况、听证代表意见的扼要陈述、听证回形成的倾向性方案等内容。听证回形成的倾向性方案应充分考虑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的决策参考。(5)结果反馈。听证后的有关结果,社区居委会应当在居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四)社区成效评议会
社区成效评议会是指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全面或某一单项工作、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一种会议制度。主要是听取社区居委会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接受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审查,推进民主监督。
1、参加人员:社区居民、社区党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社区辖区单位和街道(乡镇)的代表。由以上代表组成考核评议小组,组长由各代表推选产生。
2、召开方式:原则上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一般于每年年底或某项工作终了时进行。
3、评议内容:(1)完成社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2)履行工作职能、完成专项工作情况;(3)完成其他社区建设任务情况。
4、一般程序:(1)由考核评议小组在举行社区成效评议会15日前,通知社区居委会在10日内向考核评议小组提交全年或某项工作总结。(2)考核评议小组接到书面材料后5日内,结合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调查材料。(3)会议召集。考核评议小组负责组织召开评议会议,听取社区居委会对本年度社区工作情况的报告,然后由考核评议小组进行点评,并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书面评定意见,评定意见须经考核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4)结果反馈。考核评议小组应当在评议会召开后的3日内将评议结果反馈被评议对象及上级主管部门。评议结果作为工作考核和奖惩的依据。
三、加强社区“四会”制度的执行
社区“四会”制度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统一负责执行,接受街道的指导和监督。
附录七·3
社区民情恳谈会流程图(略)
附录七·4
社区民主评议会流程图(略)
附录七·5
社区事务协调会流程图(略)
附录八
社区资产增减流程图(略)
附录九
信息化管理制度(略)
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以下八个方面的要求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办公自动化操作系统:
1、一台计算机多人使用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好密码,指定专人管理。
2、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需要设定密码,密码应当包含数字、字母和符号中的两种以上,更换周期不得长于半年。
3、计算机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尤其是网络游戏,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避免出现网络安全隐患。
4、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方可使用,且要保证正常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连接电子政务网的计算机必须要安装网络安全客户端,确保政务网安全。
5、U盘要妥善保管,仅限工作使用,不得私借,避免与安全性不确定的电脑连接。
6、加强信息内容发表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确保发表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7、重要资料与文件要做好备份,妥善保存。
8、涉密资料的使用管理和保存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若因违规而发生互联网等泄密时间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录十·1
南门街道救灾应急预案
各科室(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快速反应、指挥协调和科学处置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街道范围内发生或权威部门预警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原则。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各方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动员和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原则。对接到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报告,或接到有关权威部门预警,按照首问负责制和首长责任制,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第一时间向领导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应对、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和上报情况。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
4.居安思危,预防并重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高度重视对公共安全的平时防范和长效管理,加强救灾应急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启动条件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可能危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启动本预案。
2.权威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气象、水利、地质、地震、卫生等涉灾管理部门发布黄色以上预警信号,或者市政府发出相关紧急通知,启动本预案。
四、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合作”原则,街道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其他副职领导为指挥部成员。同时,街道成立驻辖区单位救灾应急联席会议,在应急情况下实行工作联动,相互支持配合。
2.办事机构。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灾情信息、转移安置、抢险救援、疾病防控、生活救助、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由街道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和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卫生站、民兵应急分队、慈善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各组职责如下:
⑴办公室。由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主要职责:受理突发情况报告或通知;向领导报告突发情况,提出预案响应建议;根据领导指示,发布启动预案通知;牵头组织和协调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报送灾情信息和救灾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⑵灾情信息工作组。由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主要职责:根据办公室通报或接到灾情报告,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核灾害情况;向区民政部门报送灾情信息;跟踪灾情动态;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⑶转移安置工作组。由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主要职责:牵头组织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进行转移安置。
⑷抢险救援工作组。由街道人武部负责、城管科、城管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辖区民兵应急分队和驻辖区单位预备役、医护人员队伍,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和排除灾害造成的险情。
⑸疾病防控工作组。由街道城管科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灾后环境、卫生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防控和宣传工作。
⑹生活救助工作组。由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慈善基金会协同,主要职责:对受灾居民生活困难实施救助;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接收和分配救灾捐赠款物;统计上报灾民生活救济情况;监督和检查救灾款物实际到位情况。
⑺安全保卫工作组。由街道综治办负责、公安派出所、城管科、城管中队协同,主要职责:负责安全隐患监管、防控;负责灾害现场控制和安全保卫;负责救灾应急期间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
⑻后勤保障工作组。由街道经管科负责、财务科协同,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救灾应急物资;保障救灾应急工作后勤服务;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五、应急处置
1.事前防范。当接到涉灾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或者上级相关紧急通知,即时召开救灾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组值班;召开驻辖区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联动工作;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指令分头开展工作,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对危险地区居民组织紧急转移,落实特殊群体、重点单位安防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准备好救灾应急所需设备、物资和后勤保障工作。
2.事发应急。当接到突发情况报告或媒体相关报道,办公室即时按照预案工作要求,向指挥部报告,并视情牵头组织相关工作组展开工作;灾情信息工作组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在最短时间向指挥部及办公室报告事件种类、时间地点、程度范围(人员伤亡、损失情况、现场局势)、需要相应措施等调查情况,如有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按规定要求向上报送灾情信息,如情况严重(超出街道处置能力、3人以上死亡)可即时越级上报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工作组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及时组织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工作组立即开展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和险情排除工作;疾病防控工作组及时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安全保卫工作组负责做好现场控制和安全保卫工作。如突发情况呈持续状况,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预案实行统一指挥,全面展开应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
3.善后工作。当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基本恢复常态,及时对人员、财产、生产生活等方面损失开展调查统计,上报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因突发事件所致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张榜公布款物发放情况;组织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六、措施保障
1.组建救援队伍。以街道民兵应急分队和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预备役人员、医护人员为基础,组建抢险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活动,保证应急实战能力。
2.储备应急物资。结合平时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指导、督促驻辖区单位加强消防器材、应急物品的配备和储备;依托街道、社区慈善超市,固定储备一批生活救助物品;利用辖区商业资源,通过签订备忘协议,建立街道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目录,以备紧急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