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新编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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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农药的基础知识(3)

(4)悬浮剂不需任何有机溶剂,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讲对人和环境更安全。

(5)固体新剂型高浓度水分散粒剂与水基性农药有密切关系,是未来市场最具竞争力的产品。

农药的毒性与药效

一、农药的毒性

(一)农药毒性的概念

农药的毒性是指农药所具有的在极少剂量下就能对人体、家畜、家禽及有益动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毒害作用和危害程度,或使其生理功能受到严重破坏作用的性能。即农药对人、养殖业动物、野生动物、农业有害生物的天敌、土壤微生物等有毒,均属于"毒性冶范畴。农药可以通过皮肤接触、口服或呼吸道吸入进入体内,对生理机能或器官的正常活动造成危害,导致人或动物中毒死亡。影响农药毒性的化学因素有农药本身的化学结构、水解程度、光化反应、氧化还原以及与人体体内某些成分的反应等。物理因素有农药的挥发性、脂溶性、水溶性等。

(二)农药毒性的划分

农药毒性主要受农药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影响,还与其剂型、剂量、持续时间、接触途径、有机体种类、可塑性、性别、蓄积性及在体内代谢规律等有密切关系。农药毒性大小的表示方法是通过产生损害的性质和程度,在实际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中毒的现象是农药经皮肤接触和呼吸系统进入人、畜体内而发生的。

根据对高等动物(大小白鼠、兔、狗等)的试验时间和导致中毒的方式而划分毒性的类型。农药对人、畜的毒性主要分为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3种类型。

1.急性毒性急性毒性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药剂一次性大剂量经皮肤接触、口或呼吸道进入动物体内,在短时间内(24小时内)多次对动物体作用后,引起病理反应(如头昏、呕吐、恶心、痉挛、抽搐、呼吸困难和大小便失禁等)导致死亡的毒性。急性毒性可以分为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和急性吸入毒性3种类型。对一种农药的急性毒性大小进行评价时,要综合考查3种急性毒性类型,下结论时不能只根据一方面的情况。急性毒性一般以最大耐受剂量或浓度、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最小致死剂量或浓度、绝对致死剂量或浓度来表示。

急性毒性用的最多的是以LD50表示,数值愈大,表示农药的急性毒性愈小;反之,LD50的数值愈小,则表示农药的急性毒性愈大。大多数国家都接受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农药毒性分级标准。

2.亚急性和亚慢性毒性在急性毒性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检验受试动物的毒性是农药对人、畜的亚急性和亚慢性毒性。两者的不同之处是给药期限和给药剂量不同,亚急性一般为14~28天的给药期限,而亚慢性则为3~6个月。主要观察农药对机体发生毒作用的靶标部位、蓄积性、中毒症状,初步确定无作用剂量和作用剂量。亚急性或亚慢性试验往往是慢性毒性试验的预备试验。

3.慢性毒性人、畜长期摄入微量药剂,在体内累积至中毒浓度后,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的现象是农药对人、畜的慢性毒性。慢性毒性的测定,受试动物用微量药剂长期喂养,过6个月甚至是2~4个世代,然后鉴定药剂对受试动物及后代的影响程度。农药对人、畜的慢性毒性,主要因为植物、土壤、流水及大气都受到农药的污染,导致大量农产品、畜产品及水产品等含有一定量的药剂,这些被污染的食物被人和牲畜等生物长期食用后,容易发生慢性中毒。

新农药的发展方向是向低毒性的,但几乎不存在完全无毒的农药。为避免农药毒性引起的危害,严格按照农药管理规定执行从事农药生产、储存、营销、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农药研究、生产、营销及使用人员都要了解和重视农药毒性问题,从保护人、畜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农药中毒。尽量不用或少用,或以药效相近的低毒品种替代当作高毒农药的使用原则;如果要必须使用,其限用范围需要特别注意,如施药后的农田在规定时间内禁止人及畜、禽进入,收获前禁用期,某些高毒农药不可作茎叶喷雾等。

二、农药的药效

(一)影响农药药效的因素

药剂对有害生物的作用效果被称为药效,测定时多在室外自然条件下进行。在一般正常情况下药效与毒力是一致的,毒力越大,则药效越高。但药效还与药剂本身加工质量、植物生长状况、测定时的自然条件(如温度、湿度、土壤质地)、施药方法等有极其密切的关系,测试时需综合考虑。防治效果是指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农药对某一防治对象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农药药效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种:

1.农药本身的因素农药的化学成分、理化性质、作用机制、使用剂量以及加工性状都会对药效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速灭杀丁能杀死许多鳞翅目害虫,但是对螨类无效;每亩用20毫升和40毫升速灭杀丁防治鳞翅目害虫的效果相比之下会有较大差异。因此,合适的农药品种、剂型和使用剂量的选择要根据防治对象、作物种类和使用时期来确定。

2.防治对象的因素不同病虫害的生活习性有所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病虫害,在不同的发育阶段,对不同农药或同类农药也有不一样的反应,常表现为防治效果的差异。例如,久效磷对3龄以后的幼虫效果较差,但对棉铃虫l龄、2龄幼虫效果好。

3.环境因素温度、湿度、光照、雨水、风、土壤性质等环境因素,对病虫害的生理活动和农药性能的发挥有直接的影响,都能影响农药的药效。例如,氟乐灵、拉索、除草剂乙草胺都有同样的使用剂量,干旱时除草效果差,在适宜的土壤湿度条件下,除草效果好;且除草剂在砂土地上使用,效果比在有机质含量高的地上使用明显要高;辛硫磷见光易分解失效。因此,在农药使用前,必须掌握农药的性能特点、防治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在施用过程中,应把一切有利因素充分利用,控制不利因素,使防治效果达到最佳。

(二)药效的表示单位

药效与毒力的表示方法不同,一般因防治对象、作物种类而异。杀菌剂通常用发病率、病情指数、产量增减率等来表示药效。除草剂通常用防除效果、鲜重或干重防效、产量增减率等来表示药效。杀虫剂通常用害虫死亡率、虫口减退率、植株(或果实、蕾、铃等)被害率、保苗(穗)率、防治效果等来表示药效。

1.除草剂防除效果

(%)=对照区杂草株数(鲜重)-施药区杂草株数(鲜重)对照区杂草株数(鲜重)

伊100

施药区产量-对照区产量对照区产量伊100

2.杀菌剂

发病率(普病率)(%)=病株(苗、叶、秆、穗)

调查总株(苗、叶、秆、穗)

伊100

发病率计算可基本反映药效,但叶斑病类是植株局部受害,不同植株的病害轻重不同,应根据不同病害,划分成不同病级进行检查,计算施药区与对照区的病情指数。

蒡(病级叶数伊该病级值)

调查总叶数伊最高级值伊100

对照区病情指数-施药区病情指数对照区病情指数伊100

3.杀虫剂

害虫死亡率

(虫口减退率)(%)=

施药前活虫数-施药后活虫数施药前活虫数伊100

如果害虫自然死亡率较高,药效期内虫口变化较大,用上式计算则不能真正反映药剂的效果,应在试验时设不施药的对照区,计算校正死亡率(虫口减退率),公式如下。

校正死亡率

(虫口减退率)(%)=

伊100

施药区虫口减退率-对照区虫口减退率

1-对照区虫口减退率

能直接使用的农药制剂只有少数,一般其他的农药都要经过配制才能使用。农药的配制就是把商品农药对水稀释成可以施用的状态。首先是仔细阅读农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确定当地条件下的用药量和配料用量,根据使用容器的容积计算出每次加入的农药制剂量。其次是量取与混合,将计算好的制剂取用量和配料用量,量取或称取时要严格按照计算的量。液体药的量具要用有刻度的,要用秤称固体药。量取好药和配料后,要在专用的容器里混匀。混匀时,不得用手搅拌,要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