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烈
半夜,我们团从临泽突围,选择敌防御薄弱的东南方向(沙漠地带)突围出去,在戈壁沙漠行走十分吃力。敌人的炮弹、子弹打在沙子上,扬起一团团烟沙雾,眼都睁不开。我们边打边走,次日赶到倪家营子,我们四十三团只剩下200多人。除了手中的武器外,行李、骡马全部丢光了。
我们赶到这里即合并给三十军,撤销了红五军番号据有关史料记载,红五军当时尚未并入红三十军,到2月上旬才并入三十军。。三十军是四方面军有名的主力部队,其中有“攻如猛虎、守如泰山”的二六三团,有“夜老虎”二六五团,以及二六八团。
四十三团与二六八团合并(原四十三团政委万汉江任二六八团政委),我被编入五连二排当战士,被布置在营子的西南地域参加防守。我们前脚走,敌人后脚跟,我们虽然集中了,敌人也集中了五个骑兵旅、三个步兵旅、宪兵团、手枪团和好几个民团武装,特别是有山炮配合,兵力、火力就占有绝对优势,从三面向我军展开了进攻。
此时,好消息传来,党中央和毛主席决定我们东进,回陕北去,只要我们打到兰州附近,就可能与主力红军会合!消息温暖了我们的心!我们噙着泪水,多么希望回到党中央的怀抱!
2月21日应为1月21日,详见本书第207页脚注。
我军利用夜幕的掩护向东突围。两天之后到达西洞堡、龙首堡一带。这里村庄不多,比较集中,方圆几十里都是平展的戈壁滩,我军占领了围堡,居高临下,地形十分有利。
首先赶来的追兵只是一个骑兵旅和一个宪兵团。我军猛烈抵抗,使敌伤亡数百人。第二天,敌人又发动进攻,军部指示:准备出击!大家摩拳擦掌,修理兵器,把草鞋紧了又紧,等待着命令。大约下午三四点钟,我军待敌接近,突然像拉满弓的箭一齐射向敌人。刀光剑影,杀声遍野。穿着光板羊皮袄的敌人装备优良,身体健壮。特别是受反动教育、民族隔阂影响很深的宪兵团,拼死挣扎,直到大刀架在脖子上才肯缴械。我们体力虚弱,两三个人才能扭住一个敌人。战斗胜利结束,歼灭了宪兵团,击溃了骑兵旅,一千多敌人作了刀下之鬼,缴获长短枪千余枝,及马匹、战刀等物,但子弹极少(当时敌人每天只发给士兵十发子弹,打了再补充),这就使我们得不到及时补充。趁敌人大部队未赶到,我们又抓紧时间打草鞋、擦刀枪,准备继续东进。情绪十分高涨,仿佛明天就能回到陕北,见到中央和红军!
然而鬼才晓得干啥子名堂,2月24日夜,部队又向西北出发了,沿途看见总部妇女独立团的同志,七八个人抬一个伤员。她们身体孱弱,走走憩憩,有的还流着眼泪,真令人心酸!
第二天指导员才传达指示:西路军首长判断,这一仗消灭了敌人的“精锐”,敌人的锐气被挫伤了,西进对我有利!再西进创造甘北根据地。话没说完,大家的心早凉了半截!在这“天时、地利、人和”三者都不利,东距红军主力甚远,西隔新疆不沾边,地瘠民少而贫,连“鬼都不下蛋”的地方,算个什么“根据地”呢?
2月26日拂晓甘肃省委党史委调查,西路军从西洞堡重返倪家营子,出发时间为1月28日夜,到达时间为1月29日晨。见《悲壮的征程》上册第22页、下册第310页。
再回到倪家营子,那惨不忍睹的景象使人赫然:没有人影、没有鸡犬,能烧的全部被烧光,我们留下的伤病员都被剥得赤条条的冻死在荒野,有的还被石头砸碎骨头和脑袋!敌人简直连禽兽都不如!我们的心都要碎了!我们连夜修筑工事。
天刚亮,炮声又响,决战又开始了。敌人先用猛烈的炮火轰击我寨墙、阵地,沙土、硝烟遮天蔽日。炮火一停,敌军在督战队的威逼下,黄蜂一般冲上来。我们弹药短缺,等敌人接近到二三十米时,从打塌的工事里、寨墙内跳出来,手榴弹雨点般飞向敌群,趁敌混乱时,猛虎一般冲过去,抡着战刀,奋力砍杀。我们虽然饥寒交迫,可是我们都是九死一生的人,为革命、为复仇早把生死置之度外,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毫无惧色。直杀得敌人叫爹哭娘,抛下满地尸体,狼狈逃回。这样一次又一次,一天里不计其数。粮食和弹药、水的奇缺,比张牙舞爪的敌人对我们的威胁更大!那么多部队,占这弹丸之地,几个土豪地主的粮食早被吃光,农民们把几乎所有的粮食都卖给我们,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沟洼里的冰块敲光了,水井边排着“长龙”,一天能分配到够煮饭的水就谢天谢地了,谁还能讲究什么卫生呢?
伤员猛增,连一块纱布也没有了。子弹打一发少一发,手榴弹扔一枚少一枚,丝毫得不到补充。局势如累卵之危!可是上级既不东进又不西进,采取这种单纯防御,扎起一副挨打的架势,苦苦撑着,不知道为了什么。
红军战士以难以想像的钢铁意志,战斗了近一个月,我们没有一刻离开工事。消灭了一万多敌人,我们失去了好几千名战友!敌人的补充源源而来,我们的阵地却日渐缩小。濒于弹尽粮绝的边沿了,只好突围。团政委万汉江在突围前一天反击中英勇牺牲,我们万分悲痛。汉江同志是安徽霍山人,作战一贯身先士卒。他带队冲锋时有个特点,总是脱掉上衣。几年来六次负伤,这次是在同敌人拼大刀时壮烈牺牲的。真是感天动地泣鬼神啊!
这是王定烈同志《碧血染祁连》的一部分,转录自《悲壮的征程》,标题为编者所改。作者时任红五军第四十三团团部文书,其生平见本书第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