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另类讲述红楼梦:惜春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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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后记

——安得红楼半缕魂

惜春身世的疑点,序言里穆先生已经提出,我便不再赘言。只是想说一说写惜春的因由。在古本的红楼里,“十二钗曲”秦可卿的那一支最后写:“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你知道红楼里的十二钗曲何等重要,雪芹一支笔点到的“箕裘颓堕皆从敬”难道只是平白说吗?

古本中还有一笔,秦可卿死时贾珍披麻戴孝如丧考妣。妣是指母亲,如果贾珍仅仅是与秦氏偷欢的话,如丧考妣这个词根本就用不上。这里应该是暗指和可卿偷欢的不是贾珍而是贾敬,也照应前面的“箕裘颓堕皆从敬”,同时以秦氏和贾敬的辈分,爬灰这个词也可以说得通。

秦可卿死时,贾蓉捐了个官,是五品的龙禁尉,所以第十三回的上半回回目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你再看贾敬死时,皇帝是怎样下旨的,皇帝说:“贾敬虽白衣无功于国,念彼祖父之功,追赐五品之职。令其子孙扶柩由北下之门进都, 入彼私第殡殓。任子孙尽丧礼毕扶柩回籍外,着光禄寺按上例赐祭。朝中由王公以下准其祭吊。钦此。”

这样一来,秦可卿死时种种异常之举,如果是放在贾敬身上就顺理成章了。所以也有一种可能是,雪芹将贾敬死时的盛况搬移到秦可卿身上来。

脂批上写明,他觉得写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太过露骨,恐有不便之处,特地让雪芹删去。然而雪芹可能不舍,这是一个作者对自己的文字常生的怜惜之心,他有可能将一些情节搬移,可卿的死和贾敬的死,也许就是属于这个情况。在重新梳理情节的时候将贾敬的所为隐匿,转移到贾珍身上,并且将可卿降了一个辈分,配与贾蓉为妻。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观点,我不认为全对,但这样的设想可以作为小说的素材,所以就设计了这样情况下的惜春,她是可卿和贾敬的女儿。我这样写只是为了小说好看,并不可以作为什么论点。

惜春是十二钗中曹公着墨最少的人物,却个性鲜明,叫人过目不忘。她的孤僻也暗合了现代人的孤独感。对于小说创作而言,这个人物本身就具有更大更深入的发挥空间。

《惜春纪》写了很久,日积月累,大约有一年多近两年的时间。原先只是一时兴起觉得构思这样的故事很好玩,以为写完也就大概是个中篇的样子,谁知道越写越不能自拔,放置的情感和意念太深之后,故事的情节和故事里的主角都有了自己的生命,就像伊甸园里的夏娃由一根肋骨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女人后,就不受亚当摆布,甚至要脱离上帝的控制。

等到它写完之后,我发现它已经不是最初我设想的那个样子。而其间的故事还有无限伸展的可能性。写这本书时,时时在思索一些精神上的道理,把它们捋出来,制成丝线,织入文字里,有时自己看了也会惊异:在某个时刻,你怎会想到这样的话,过了这个时刻,可能就说不出来,事后也回想不起来。这些或许得益于在那个文字和思想碰撞的瞬间触动的灵机。

记下思想的轨迹和变化,留待时间去印证理解的正确与否。文字的作用,大抵如是。

每个人都是命运之上的河流,有各自的源头和流向。其间有相逢,交叉,也不过是因缘和合适逢其会。

一切的因缘起自于无常,然后借机成型。只是我们的眼睛会欺骗你,说你所见的一切都是恒常的。当所渴望的东西和现实有了差距冲突之后,人就会心念摇摆,觉得失望。

这其中,同样会有坚持,理想的重量在其间不断扶持人前行,让人不至于在现实的刁难和阻碍面前束手不去努力。虽然有时候,我们努力的只是一个过程,改变的只是当时,结局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为它也不是最终的结局。

在书的最后,惜春知道自己和冯紫英同在一个莫大的轮回里,谁也不曾离开。她已经参悟无常的道理,成为觉者,能够坦然地活在这个世间,等待一切因缘的降临。出家对她来说,只是因为时机成熟,不是因为失望弃世而做出的逃避。

这样经过轮回的惜春,已经与前生作别。

旧时小说里,“借尸还魂”是很常见的。还魂者和死者的平生际遇和性格都可能迥异,两者之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交际。红楼里的惜春和我笔下的惜春,如果有,也只有这一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