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俄罗斯中小学教育特色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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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俄罗斯中小学的教师教育(2)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师范学院的教学内容也在发生着变化,它表现为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的新内容、新学科和新专业在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中来。为扩大未来教师的知识面和实际需要,很多院校开设了双学科专业。据统计,1980—1981学年度,苏联师范学院已开设了两门以上组和学科专业72个。1977年,在师范学院学习一种专业的大学生占36%,而学习两种以上专业的却占64%。

在苏联师范学院教学计划中,一般把教学科目分成3类:

1.社会科学课程:主要包括苏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等。这些科目在四年制师范学院的教学中占454学时,在五年制学院中占544学时。此外,所有的系和专业都有学习分量不大、要必修的科学无神论课程以及伦理学和美学的选修课程。

2.教育科学课程:主要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或教育原理、教育史以及学校卫生等。教育学或教育原理分三部分施教,第一部分为教材教法、教育目的与任务、发展与教育、智育、美育、德育、体育以及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内容,苏联及外国教育制度的特性。第二部分研究教学过程的性质,教学原理模式及方法,包括程序教学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侧重校外活动和学生组织教育方法及模式,家庭教育问题的研究。

3.专门科目:主要是决定教师专业知识面的专门学科。其学习时间占2500至3000学时,各专业不同。

教育实习是苏联师范学院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学校把教育实习列入教育科目,有的则于暑假内实施。学习范围包括学校施政、班级学习技巧及本国教育设施概况的探讨等。

教学实习前,所有的实习师范生一律参加讨论会,由指导教师讲解实习事项,接着,参观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或邻近的十年制学校。然后,再由实习师范生担任正规中学的一切教学及试验工作。此外,一般师范学院学生,在毕业前还需充任成人夜校或部分时间制学校教员、各种课外活动及俱乐部的指导员。各师范学院学生,通常必须在为期8周的暑期,以3周时间在少年队夏令营从事教育实习。总之,苏联师范学院的学生——未来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在3种或者4种不同的教育机构从事实习工作。

1972年1月,苏联教育部部务委员会批准了大学生教育实习大纲,其中包括一系列新的决定。大纲规定了下列3种教育实习:

熟悉情况的实习——这是大学生直接接触教师劳动的第一步。其方法是:观察普通中小学校教师在校内外教育机构的活动,了解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完成一些任务(协助班主任工作、观摩讲课、组织并领导参观、筹备节日间文艺演出、指导课外小组等等)。这种实习是在学生学习心理学、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的前两个年级内进行。

暑期教育实习——这是获得教师修养的第二步。一般由大学生去独立完成少先队夏令营的辅导员或指导员的工作。在个别情况下,则在疗养地、学生生产队、共青团青年夏令营等场所去作学生的教育指导工作。实习有两次,分别在修完二年级和三年级之后进行。

学校教育实习——这是第三步。师范学院学生要详细认真地考察分配他去的学校和班级,去那里讲课,了解选修课的设置和教学法,完成课外和校外任务,做学生的个别工作,参加教师的联合教学小组。这些工作在三、四、五年级进行。

在教育实习中,主要培养未来教师的这样一些重要品质:计划和进行集体与个别教学工作的技能,准备和讲授各种类型课的能力,领导各种科类和课余活动所必备的组织能力。积极进行社会工作和在家长及居民中宣传教育知识的技能。与此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培养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

俄罗斯中小学教师的在职教育

苏联普通学校在职教师的进修从历史发展来看。可以分为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至今两个阶段。

自十月革命胜利以来,经过70多年的演变,苏联已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教师进修系统。这个系统由以下部分构成:联盟(各加盟共和国)、州、边疆区和市的教师进修学院,共计191所;区、市教学法研究室,近5000个;师范学院和综合大学附属的学校校长进修系,58个;普通学校内和校际的教学法研究联合小组;直属苏联教育科学院的全苏教育、科学干部和国民教育领导干部进修学院。

整个进修系统是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但是在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发生整体性的相互联系,每个组成部分都有自己的功能和活动范围。所有组成部分的活动又是为达到整个进修系统目标的整体优化服务的。

80、90年代,在苏联参与教师进修工作的,除了上述教师进修系统外,还有各高等院校的函授部和夜校、普及和传授教育知识的人民大学,以及全苏知识协会、各级教育协会等。这也是教师进修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80、90年代,苏联普通学校在职教师的进修方向和重点已发生变化。普通学校,特别是城市普通学校教师中具有高等教育程度的人越来越多,进修的重点已不是补习大学课程,而是转向扩大知识面、学习新学科和新教材、钻研科学的教学方法、学习先进的教育经验、提高教学的技能技巧、掌握第二门专业等方面。

经过战后多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苏联在职教师进修制度已形成以下一些特点:

计划和组织性。每个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每个边疆区和州都订有教师再培养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计划。

培训措施的群众性。每年有40—50万教师在教师进修学院、师范院校以及其他院校的训练班中接受再训练。

独立的进修基地和教学基地。近些年新建了一批教学法科学研究中心——教师进修学院、市和区的教学法研究室等,近万名熟悉的教学法专家在这些单位工作。所有进修学院都设有专业化的图书馆,藏书量达1000多万册。

一、俄罗斯中小学教师的在职进修制度

俄罗斯的教师在职进修制度可以追溯到苏联时期。苏联教师在职进修从二战前初创,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形成一个多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进修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各级教师进修学院,市和区教学法研究室,师范学院和综合大学附设的普通中学校长业务进修系,农村各科教师教学法研究联合小组,实验示范学校,以及负责教师再培养和进修的其他机构,如高等学校的函授部和夜校等。

教师进修学院是俄罗斯中小学教师在职进修体系的主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俄罗斯各级教师进修学院的基本任务包括提高教师和国民教育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总结、运用先进的教育经验,运用教育科学成果于教育实践;组织教育实验;研究普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状况和提高教师进修的有效性;帮助各区教学法研究室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师自修活动等。从实际状况来看,教师进修学院是同教学教育实践密切联系的学习先进教学法思想的机构,是市、区教育局在研究中小学教学教育过程、指导教育干部、编制必要的教学和教学法材料、参考书和当地的标准文件方面的直接助手,特别是教师进修学院成立的流动综合技术实验室对教师进修工作给予大量的具体的帮助。

俄罗斯教师进修的形式与内容因人而异,其主要形式有如下几种:

1.不脱产的一年制师训班

这是中小学教师每5年轮训一次的主要进修形式。它采用实习讨论课的组织形式。讲座课每月举行一次,每次6小时;2小时上理论课,2小时学习教育史,参观和讨论有经验教师的讲课以及学生的课外活动,2小时在课上讨论教学和教育的方法。这种形式可以把对教师的帮助与对其职业技能提高情况的特殊检查结合起来。

2.群众性的教师进修活动

包括由教师进修学院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为教师组织的各种课题的短训班、报告会、讨论会,以及为各科教师安排的答疑活动,以开阔教师的眼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师进修学院的教学法专家还经常深入到区、学校教学法研究室,直接参加指导基层组织的教研进修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的教育经验,与基层单位一起开展教研与科研活动。

3.一年制和二年制的函授与面授进修班

一般由教师进修学院或师范学院组织举办。其特点是根据每位进修教师的不同需要,制订不同的函授进修计划。平时以自学为主,假期举行两次集中指导;指导的任务主要是研究教学大纲中的最难题目的学习形式与方法方面的关键问题,确定要写的论文题目;进修结束时写出结业论文。高等师范学院和部分综合大学附设的教师部和夜校也承担教师进修的任务。主要是面对未受过高等师范教育的小学教师和个别中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补受高等师范教育;也有部分教师在函授部接受第二专业的学习。

4.自学和利用广播电视为教师进修服务

俄罗斯把教师的自学也列入教师进修体系。各种进修机构组织的活动均与教师自修相结合。师范学院与教师进修学院开设的函授班也是以自修为主要方式进行的。此外,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每周专门为教师播放3次有关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节目。总之,俄罗斯教师目前的在职进修,对大多数教师来说,已从学习业务基础知识转向拓宽知识面,学习新学科、新教材,研究科学的教育方法,学习先进教育经验,提高教师职业技能技巧。进修的组织更多地照顾到不同水平、不同类型学校教师的需要,同时加强了分类指导。

二、加强对在职小学教师掌握新教学体系的培训

俄罗斯教育部于1990年10月11—12日召开了“俄罗斯初等教育发展的近期前景”的会议。随即1991年1月末又举行了扩大会议,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俄罗斯初等教育问题再一次进行探讨。初等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针对教育目的的根本性改革。革新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在小学实行发展性教学体系,依次保证小学生个性的成长和挖掘出他们个人独特的才能。1996年12月11日俄联邦普通与职业教育部在莫斯科又召开了“俄罗斯初等教育发展问题与前景大会”,会议公布了1996年末教育部对全国进行的调查结果:在全国的小学中按凯洛夫传统体系教学的占61%,按赞科夫发展性教学体系教学的占30%,按艾利康宁—达维多夫发展性教学体系教学的占9%。这说明在全国的小学中已经克服了体系的单一片面性,而在完善传统教学体系的基础上,又存在着赞科夫发展性教学体系和艾利康宁—达维多夫发展性教学体系。

俄罗斯普通与职业教育部着手组建各种类型的“发展性教学法与心理学再培训”和“致力于个性发展的教育工作者再培训中心”。“再培训中心”的工作就是对愿意按新体系教学的小学教师、各区教育机构领导者进行培训,并帮助他们制订新的教育大纲,提出鉴定教学质量的教学法建议以及设计出对教学大纲和教科书鉴定的方案。

俄罗斯对于小学师资培训以及再培训所采取的措施。

俄罗斯联邦教育部于1992年6月发布命令,允许全国12所师范大学实行按多层次体系培训教师的新方案,即考入师范大学的学生,可以先攻读学士学位,4年毕业后再念1年,成为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职业活动的专业人才。俄罗斯师范教育机构力争使教师队伍既具有较娴熟的教学技能,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即教学与科研的双重能力。

俄罗斯教育为了创建专门培养小学教师的最佳体系,推出了一项新方案,即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中等师范学校——师范大学(师范学院)”的一体化改革。具体做法是师范大学或师范学院的初等教育与教学方法系与几个州的中等师范学校联合,中等师范学校的学生通过面试被选拔入师范大学或师范学院的初等教育与教学方法系后,可直接升入三年级,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学习。并且还着手提高未来小学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的配套课题的实验与研究工作。在这种体系中设有若干个教研室。初等教育学教研室、小学数学与自然的教学法教研室、小学俄语与教学法教研室。

初等教育学教研室的科研活动主要是针对小学生创造性潜力的开发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小学数学与自然的教学法教研室就完善小学教师的培训问题进行研究;小学俄语与教学方法教研室主要研究如何对小学教师进行语文培训,其中包括语言学与文学的培训。

除了常规性的教师培训之外,俄罗斯还支持和鼓励其他形式的教师培训。例如,雅罗斯拉夫州教育局就将教师送到综合大学、师范学院进修学习;莫斯科市东南学区科学方法中心为本学区教师举办各种问题学习班和研讨会,吸引教师进行教学实验并给予指导等。教师自费进修和学校资助进修的情况也已出现。

中小学教师的资格与任用制度

在苏联时期,俄罗斯已开始实行教师证书制度。招募和任用中小学教师时,通常采取先培训后招聘的办法。规定凡师范学校毕业合格者可担任小学1—4年级教师,凡师范学院或综合大学毕业兼接受教育专业训练者可担任中学教师。师范院校学生的毕业证书同时也是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比起欧美国家,俄罗斯对教师资格的审订简单多了。

师范学院学生毕业后进入中小学还要实行见习制。这项措施从1974—1975学年初实行。见习期内,毕业生应当获得为从事所担任的教育工作必需的实际技巧,把在师范学院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具体实际工作的技能,不断改进对儿童进行教育工作的技巧,研究先进的教育经验和掌握能使学生的认识活动积极开展起来的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工作水平,保证教学教育工作的质量,俄罗斯在苏联时期开始还确定了中小学教师定期脱产进修制度。按照规定,每4—5年教师要脱产进修3—6个月。

一、俄罗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中小学教师具有双重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作为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教师还享有职业权利和职业义务,即从事教育教学获得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