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体制转型推动实际人力资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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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理论结论

如导论所表明的,本书的主题是研究经济制度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作用,进而揭示经济体制转型对我国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影响。

为揭示这一主题,本书首先提出了一对概念:潜在人力资本和实际人力资本。许多学者认同的由教育年限等指标模拟的“人力资本”实际上是潜在人力资本,这一概念所内含的只是不具备操作性的一般理论知识,没有对应的、现实的产出或效益,因此不能说是资本。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明确表述过,只有用于剩余价值生产的资金才是资本,否则只是普通的资金。同理,只有真正投入使用,并在使用中带来实际效益的具体知识才是人力资本,否则只能是潜在的人力资本。而以往的学者忽视这两个概念的本质区别,以教育、健康表示人力资本,并用这一人力资本意义上的指标核算我国或某些地区的人力资本存量,进行国家或地区间人力资本存量的比较,或是将这样得到的人力资本存量带入生产函数,计算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值,最后得到一些结论。在明确了这一对概念各自的含义后,可知以这样的潜在人力资本作为实际人力资本进行实证研究得到的结论显然是不准确的。

既然潜在人力资本和实际人力资本是不同的,那么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或说潜在人力资本如何转化为实际人力资本呢?为回答这一问题,本书对潜在人力资本向实际人力资本转化的机制进行了分析,指出,社会经济实践是潜在人力资本和实际人力资本之间的桥梁,正是通过具体的社会经济实践,潜在人力资本被提炼为实际人力资本。在这一过程中,实践起两个作用:一是个人通过实践对理论知识进行检验、修正、补充和完善;二是在把理论消化、吸收的同时,在实践中个人将一般的理论知识变成自己的经验,也就是将抽象而一般的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对于个人来说,在每一个特殊的具体场合可操作的知识,从而个人才能真正具有决策能力和操作能力,也就是实际的人力资本。所以,经济实践是教育等人力资本投资形成实际人力资本不可缺少的一环。

然而潜在人力资本能不能真正投入到社会经济实践中,潜在人力资本投入到各种社会经济实践中的机会多少又是由另一重要因素——经济制度决定的。因此,以教育为投入形成的潜在的人力资本能否顺利地转化为可以提高物质资本绩效的实际人力资本就由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安排是否能提供、能提供多少相应的经济实践的机会决定。此外,经济实践本身还通过“干中学”这一机制滋生出了不以从前受过的教育为基础的一部分人力资本,而这一部分人力资本的形成也依赖于经济制度能否为人们提供从事新型实践(如相对于计划经济而言崭新的市场经济型的工作)的机会。因此,不同的经济体制,因为内含经济自由度不同,对人力资本形成的影响也不同。

为说明这一观点,本书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转型与转型中经济自由度的扩大进行了深入研究,具体而详细地对转型中农村劳动力迁移自由和城镇内劳动力择业自由度的演变过程、转型中企业经营自由化程度的演变过程、转型中实现的创立和经营企业的自由度的演变过程、转型中金融自由化程度的演变过程、转型中对外经济自由化程度的演变过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从而得出这样的论断:经济体制转型彻底改变了人口流动制度、劳动力就业制度、企业经营制度、自主创业制度、金融制度和对外开放制度,因此为人们提供了择业自由、企业经营自由、创业自由、融资自由以及利用国外资源的自由,创造了更多的积累自身人力资本的实践机会,因而体制转型是经济改革以来促进中国人力资本形成的主要因素。

在对制度对人力资本形成的作用进行了理论分析和事实分析之后,本书基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现实,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检验、测度了我国的经济制度对人力资本形成的作用。最后得出结论:教育投入形成的只是潜在的人力资本,其本身并不是现实的人力资本,与之相结合的制度的自由化程度决定其转化为实际人力资本的程度。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中,具体的经济制度对现实的人力资本形成过程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前人对人力资本存量的估量是不准确的。当然很多学者做出的“我国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并没有起到显著作用”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

最后,本书对以上结论做了进一步的经验研究,通过比较、分析浙江省和陕西省两个有代表性的、制度环境与经济水平都有差距的省份在制度变迁中实际人力资本的生成过程,研究不同的经济制度对人力资本形成的不同影响,进一步从事实的角度验证本书的观点。最后得到的结论是:从改革开放到80年代末,浙江省和陕西省在劳动力就业制度、企业经营制度、创业制度、金融制度、对外开放制度上都存在显著的不同。由于两省最初的经济特征、地理位置不同,因此对国家的重要性不同,所以国家在推进两省经济转型时对以上几种制度的市场化改革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在浙江省,国家更加支持以上制度的改革,改革的力度可以大,速度也可以快。而在陕西省,国家并不积极支持这些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总是在其他地区已经试验完相关改革,看到改革效果良好时再在陕西省推行,改革的推行缓慢、谨慎。这一差异导致了两省的这些制度在同一时期处于市场化的不同阶段,对人力资本的积累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作用。由此在陕西省的物质资本、劳动力、潜在人力资本量都大于浙江省的相应变量时,这一制度上的差异使浙江省的人均国民收入超出陕西省的人均国民收入,形成“浙江—陕西之谜”。由此,本书通过解释“浙江—陕西之谜”,进一步揭示了经济体制在人力资本形成中的重要作用。

由本书的分析可知,不同的经济制度,因为内含经济自由度不同,对人力资本形成不同影响。因此,为促进人力资本存量的提高、人力资本增长速度的提升,我们更应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市场化改革,允许、鼓励制度创新,通过赋予个体更多的经济自由,拓展他们的实践空间,使他们具有更多的将潜在人力资本转化为实际人力资本或直接经由实践生成实际人力资本的机会,从而形成更高水平的实际人力资本,为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