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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国学知识(6)

中国古代帝王,除了他们的姓名外,一般在死后都有庙号和谥号。

庙号是封建皇帝死后,在太庙(皇帝的家庙)立室祭祀时所特立的名号。在上古时期,帝王在生前死后用的都是同一个名字。后来,人们觉得直呼已死的先帝、先王有些不妥,于是,夏商祭祀时就用他们生日的天干来称呼,以表示恭敬。如夏朝太康、少康、孔甲,商朝的祖甲、帝乙等等。

从汉朝开始,每个朝代的第一个皇帝一般称为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后的嗣君则称为太宗、世宗等等。

谥号是古代帝王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朝廷或后人按其生平事迹以示褒贬所给予的称号,最早出现于周朝。据说,周公做谥法,每个天子死后,根据他生前的行为,给他一个代名。譬如,周武王,因为他灭商朝有武功,死后谥他为“武”,后人就称他周武王;周文王因为发扬文化,重视本国的农业生产,关心内政,就谥他为“文”,后人就称他周文王。这种谥法一直流传了两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爆发后,才随着清王朝一同消失了。

一般来说,诸侯、卿大夫、高官显宦之谥,由朝廷赐予。如诸葛亮谥号“忠武”,欧阳修谥号“文忠”。臣子的谥号两个字的居多。

谥法在秦朝时曾一度中断。这是因为,秦王嬴政统一中国后,认为加谥号是“子议父,臣议君”,不可取。于是下令废除了谥法。后来到了汉朝,庙号、谥号才恢复过来。

东汉以后,也曾出现私谥。它不是由朝廷赐予的,而是由儒生们评定的。如陶渊明的私谥是“靖节”。

年号是皇帝在位期间纪年的名号。从汉武帝开始有年号。新皇帝即位,必须改变年号,称“改元”。同一个皇帝在位时,也有改元的。明清两代皇帝基本不改元,大多只有一个年号,因此可用年号作为皇帝的称谓。如:明神宗年号万历,被称为万历帝;清高宗年号乾隆,被称为乾隆帝。

冠礼与笄礼

在古语中有“二十而冠,十五而笄”的语句,这说的其实是古代的一种成人礼。“冠礼”是古代男子成人的标志,而“笄礼”则是古代汉族女子的成年礼,又称“上头礼”。

在我国古代,男子在加冠前称“童子”,接近加冠的年龄称为“弱冠之年”。据《礼记·曲礼》:“男子二十,冠而字。”“冠而字”就是“加冠称字”。这是因为在古代,每个男人都有名和字,名是在人出生三月便取定的,而字则要等成年之后才取,在成年礼上制定宣布后才能使用。因此,成年礼也是人生中的第二次命名礼,或叫“称字礼”,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冠礼的过程就是男子到了20岁时,在宗庙举行仪式,将头发盘起来,戴上冠(即穿礼服时所戴的一种帽子),然后再由父亲或其他长辈、宾客给取一个表字。加冠这一年,称“冠年”或“及冠”。加冠时,要隆重设宴,宴请宾客,宾客则应送上礼物表示祝贺。

“笄礼”多流行于汉族地区,即把头发盘结起来,加上一根簪子。周时女子“加笄”礼一般在15岁时举行,所以人们用“及笄之年”代指女子从14岁到16岁这个年龄段。这个仪式民间也多在临嫁前举行,届时,请一位多子多孙的老妇,给女孩修额,用细丝线绞除面部汗毛,洗脸抹发,换髻加簪,然后再拜祖先和父母,聆听父母教诲。

而立、不惑、知天命

而立、不惑、知天命,是古人对于一个人不同年龄的代称。这种称谓来源于孔子的一段话:“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在这里所说的“学”,和我们现在说的“学”是不一样的。《论语》中孔子说:“志于道。”又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孔子的“志于学”,就是志于这个道。我们现在所说的“学”,是指增加知识。

孔子还说:“立于礼。”又说:“不知礼,无以立也。”所以孔子说他三十而立,是指他这个时候懂得了礼,言行都很得当。他说四十而不惑,是说他这个时候已经成为知者。孔子一生,到此为止,也许仅认识到道德价值。但是到了五十、六十,他就认识了天命了,并且能够顺乎天命。换句话说,他到这个时候也认识到超道德价值了。孔子在做他所做的事情的时候,深信他是在执行天的命令,受到天的支持,他所认识的价值也就高于道德价值。

孔子到了七十就能从心所欲,而所做的一切似乎自然而然地正确。他的行动用不着有意的指导,他的行动用不着有意的努力。这代表着圣人思想发展的最高阶段。

说说“古稀”

中国人以前用“古稀”一词来代指人活到了七十高龄。“古稀”有古来稀少,现在也不多的意思。

“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一名句,大家都知晓。杜甫在这里慨叹人生苦短,能活到七十岁,自古以来十分稀少。后来到了明朝,著名书画家唐寅(唐伯虎)读了杜诗后,感慨自己已活过了“古稀”,于是填了一首《七十词》:“人生七十古稀,我年七十为奇。前十年幼小,后十年衰老,中间只有五十年,一半又在夜里过了,算来只有二十五年在世,受尽多少奔波烦恼。”虽然唐寅活过了古稀,但是仍感叹唏嘘人生几何。

在古代,能活到七十岁的人确实很少。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长,到了数百年前,能够活过“古稀”之年的知名人物就已经很多了。到了现代,古稀者更是俯拾皆是,甚至活过百岁的人也不少。

十 恶

“十恶不赦”,现在用来指那些罪大恶极、不可宽恕的人。“十恶”在以前指的是十条大罪,始见于北齐法律,隋、唐又将十条大罪的内容略加增删,而正式定名为“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以示严重。以后历经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的人都得不到赦免。

古代“十恶”罪的内容是:1. 谋反。指企图推翻当时的王朝;2. 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3. 谋叛。指背叛朝廷;4. 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5. 不道。指杀戮无辜;6. 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官长尊严;7. 不孝。指不孝敬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8. 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是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9. 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10. 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午门斩首与廷杖

在一些古典小说和戏曲中,经常有“推出午门斩首”的说法。历史上是不是真的有这种事呢?

午门是紫禁城的正南门,建成于明永乐十八年(1420年)。因其位于紫禁城南北中轴线上,居中向阳,位当子午,因此称为“午门”或“午阙”。午门城台平面呈凹字形,正面开三门,左右拐角处各有一掖门,因而又称“五门”。城台之上当中是一座重檐庑殿式正楼;左右两侧各有明廊三间,明廊折而向南,各有十三间联檐通脊廊庑(俗称“雁翅楼”);廊庑两端又各建有金铜宝顶的角亭一座。整个建筑有楼五座,高低错落,左右辉映,崇宏雄伟,有若朱雀展翅,五凤翱翔,因此也称为“五凤楼”。

明、清时,午门是禁卫森严的重地,庶民百姓严禁靠近,文武官员不准随意行走。当时规定工匠杂役出入要佩带腰牌,王公大臣出入必须通报姓名,违反者护军可以用红杖笞打。正中大门专供皇帝出入,其他文武百官和宗室王公只能走两侧偏门和掖门。

历史上,午门并无“斩首”之事。但是,午门前的宫廷广场在明代却是对触犯龙颜的官员进行廷杖的地方。

所谓廷杖,就是皇帝当廷杖责官员。凡被廷杖者,轻则皮开肉绽,重则当场毙命。据《明史·刑法》记载:“正德十四年,以谏止南巡,廷杖舒芬、黄巩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群臣争大礼,廷杖丰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有人根据《明会要·刑·廷杖》统计,整个明代,在午门被处以廷杖的大臣达五百多人次,死者众多,这或许就是“推出午门斩首”这一说法的来源。

五 刑

五刑,是我国古代的主要刑罚。在隋朝以前以墨、劓、剕、宫、大辟为五刑,隋朝以后则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

其中,墨刑又叫黥刑,刺字,即在犯人的额上刺字,并涂以墨作为标志;劓,割掉犯人的鼻子;剕刑又称刖刑,即砍掉犯人的脚;宫刑,割去男子的睾丸,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大辟,是死刑。笞,用荆棍或竹板子打人;杖,用棍子打犯人;徒,是剥夺犯人自由的刑罚;流,是把犯人送到边远的地区去;死,即死刑。

三戈、五刃和十八般武艺

在中国的古典小说里,常以“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来形容某人武艺高强,众多兵器无所不会。所谓的“十八般武艺”通常指的是“十八般兵器”。《水浒传》中载:“哪十八般武艺?矛、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并戈、戟、牌、棒与枪、扒。”

这么多兵器是从早期的“三戈”、“五刃”发展而来的。所谓“三戈”、“五刃”指的就是用犀皮、兕皮、牛皮等制作的甲、胄、盾三种防护型兵器和刀、剑、矛、戟、矢五样杀伤型兵器。

到明代后期万历年间,谢肇淛在《五杂俎》卷五中说:“十八般:一弓、二弩、三枪、四刀、五剑、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锏、十三挝、十四殳、十五叉、十六耙头、十七绵绳套索、十八白打。”所谓白打,据明朝朱国祯在《涌幢小品》卷十二中说:“白打即手搏之戏……俗称打拳,苏州人曰打手。”

关于十八般武艺究竟是什么,有多种说法,最普遍的是刀、枪、剑、戟、棍、棒、槊、镋、斧、钺、铲、钯、鞭、锏、锤、叉、戈、矛十八种兵器。

六 甲

我们常常将某人有了身孕说成是“身怀六甲”,这里的“六甲”是指孩子,可是,为什么不用“七甲”、“八甲”,而专用“六甲”呢?

中国用十个“天干”和十二个“地支”纪年,从“甲子”年轮回一周,整整六十年,俗称一个“甲子”。这六十组“干支”中,以“甲”字开头的有六组,他们是甲子、甲戌、甲申、甲午、甲辰、甲寅。由于这六组字笔画都比较简单,而且横、竖、折、钩、点、撇、捺笔画较齐全,因此古人就将这六组字作为儿童练习写字的教材,将其称为“六甲”。

从此,“六甲”就和孩子结了缘,“身怀六甲”就是用“六甲”来代指孩子。在干支纪年中只有六甲,因此就不可能将孩子称为“七甲”或“八甲”了。

七十二行

“七十二行”是人们比喻社会上的各行各业的说法。

据宋周煇撰《清波杂志》所载,我国唐代的行业为“三十六行”,即:宫粉行、肉肆行、成衣行、玉石行、丝绸行、珠宝行、纸行、鲜鱼行、海味行、文房用具行、竹木行、茶行、酒米行、铁器行、针线行、顾绣行、汤店行、药肆行、陶土行、扎作行、仵作行、巫行、驿传行、棺木行、故旧行、皮革行、酱料行、网罟行、柴行、花纱行、彩舆行、杂耍行、鼓乐行和花果行等。

徐珂在其著作《清稗类钞·农商类》中说:“三十六行者,种种职业也。就其分工而约计之,曰三十六行;倍之,则为七十二行;十之,则为三百六十行。”田汝成《西湖游览志餘》上说:“杭州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语。”

由此说来,七十二行、三百六十行等说法并非行业的具体数字,不过是各行各业的概称而已。

陛下、殿下、阁下

老百姓称呼皇帝、国王时,常用“陛下”的称谓。陛,原指帝王宫殿中高高的台阶。官员们在拜见皇帝时,按照礼节要在陛下(即台阶下)恭敬地等候。《国策·燕策》“秦武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说的是秦武阳走到皇帝高台的台阶下等候。

“陛下”专用于恭敬地等待皇帝召见之处,后来逐渐成了官员对皇帝的谦称,再演变就成了对帝王的尊称。

“殿下”一般是对太子、亲王、皇太后、皇后的尊称。“殿下”不难理解,当然指上述这些地位低于皇帝之人。他们生活起居在宫殿之中,所以有此称谓。例如,南北朝时丘迟《答陈伯之书》“中军临川殿下,明德茂亲”中的殿下,即指临川郡王萧宏。但是殿下主要用于太子和亲王。

“阁下”一词盛行于唐代,当时是对高级官员的尊称。因为古代高级官员的官署往往称阁,例如龙图阁、天禄阁、东阁、文渊阁等等,称官署内的官员即叫“阁下”了。

“尚书”的由来

尚书,或称“掌书”,古代官名,始置于战国,“尚”是执掌的意思。到了秦朝,尚书成为少府(九卿之一)的属官,掌政务文书,地位相当之低。

西汉时期,汉武帝设尚书四人,开始分曹治事。汉成帝也设尚书,群臣奏章都得经过尚书,地位虽不高权力却很大。东汉时期,尚书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的权力大为削弱。

魏晋以后,尚书负责的事务越来越繁杂。隋代设置尚书省,分为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以左右仆射分管六部。宋代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代仅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明代初期,尚存此制,后来废去中书省,直接以六部尚书分管政务,六部尚书等于国务大臣,相当于今天的部长。清代相沿,末期改官制合并六部,改尚书为大臣。

“中堂”是什么官

在古典书籍中,我们常会看到说某人为某中堂,“中堂”显然是一个官名,但那到底是一个什么官呢?

“中堂”作为官名最早出现于唐代,当时是宰相的别称。因宰相在中书省内的政事堂办公而得名。宋、元时沿袭了这个称呼。明、清时对大学士亦称“中堂”,明代的大学士实际具有宰相的权力,其办公地点在内阁,中书居东、西两房,大学士居中,故称“中堂”。清代时,包括协办大学士在内,都称为中堂了。

县官为何称“知县”

“知”,本来的意思是管理、主持。“知县”就是“管县”,管理、主持一县的政事。“知”,解释为管理、主持,在古诗文中常常遇到。《左传》中说“子产其将知政矣”,就是说子产将要主持政事了。宋朝魏了翁的《读书杂钞》中指出,后世官职上加“知”字,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宋史·苏轼传》说苏轼“知徐州”、“知湖州”、“知杭州”,就是说派苏轼去主持徐州、湖州、杭州的政事,也就是担任这些州的知州。唐宋以后的知府、知州、知县、知事,都是这个意思。

古诗词中,“知”也解为“管”。杜甫:“翠衿浑短尽,红嘴漫多知。”“多知”即“多管”,意谓鹦鹉学人语,多管闲事。王维:“坐看红树不知远,行尽青溪忽值入。”“不知”即“不管”,是说为看红树不管路远。

“主席”的来源

在桌椅还没有发明以前,古人都是席地而坐的。当时,地上铺有房间那么大的席子叫“筵”,每个人坐的小垫子叫“席”。

因此,古人进屋时要先脱鞋,再走过筵,坐在席上。现在日本人和朝鲜人的室内生活基本上还是这个样子,这正是我国古代席地而坐的遗风。入席时,客人有客座,主人中的长辈独自坐在正位或主家席位,叫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