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道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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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入藥鏡上篇

三章之妙,歸於存神;俱錄其辭,各蹟其真。

崔公曰:混沌之始,一氣生二儀,二儀生三才。三才者立,則五行備焉。共成八之數,祖宗在三田之內者,性是也。性者,元辰聚也。性樂乎動,故外隨境遷,一生一死,周而復始,其可資而生者,曰精、曰氣、曰神,謂之三業,聚而生者也。

夫根元者,丹田之氣海也。申夫男女精血,合而為一氣,是氣者,元氣也。元氣不散,則守之之妙也。及其久也,清虛以生神光。神光盛者,長生之苗也。夫人衝衝然動者,皆是氣也,非神也。從一念真定者,神之自性也。審於是,斯能識氣,真念顯化通神矣。吾身豈與天地異哉!亦各得一氣而已爾。氣散則神去焉,氣止則神定焉。吾其全之於五輸,得之於五力歟!

何謂五輸曰:吾之目也,其白睛屬乎肺,其黑睛屬乎腎,黑睛中之黃與其上下則屬乎脾,黃晴中之碧則屬乎肝膽,大角則屬乎心者也。

何謂五力日:神之用在乎目,而五藏連之,取下田之氣海,是根五力也,此其外也。內有五力,取金剛之性焉,在身五藏也,五行也;在色,五色也;在聲,五聲也;在天,五星也;在地,五嶽也。內明一行,守之則神,用在乎目,氣在乎鼻,定之之妙也。

火司南,其干丙丁,而為吾之心焉;水司北,其干壬癸,而為吾之腎焉。心者,上之性也,其要在乎覆下火,而上之性,火不可發,然火前不起,則水必泄也。腎者,水也,下丹田之用也。因全腎以守氣海,則根源成矣。不守腎水,則不成矣。故水者,下流也,下流乃常人之用也。水者,精也,能上用之,則聖人謂之道矣。心者,神也;腎者,氣也。神定氣和則真人降焉。以吾心為鏡,身為之臺,以神為藥,聚而為足焉。束者,肝之神也,用之在乎目;西者,肺之氣也,用之在乎鼻。故東西者,神氣之和,會成於還源還舊樸也。神不足,氣不和,則真人不降矣。

吾神與氣必也瑩爭內明。內明者,何也二物相守乎神氣也。如是則神光日用,而莫知己之光也,是以心如鏡焉。其光攝物,物不能攝光鏡者,如目也,如心也。鏡之光非動也,是吾之目動乎物也。知此者,識藥鏡之理與物之互相攝矣。心火何以為鏡歟火者,明也;明者,定而內明也。內明則萬物明矣。心者,鏡之體也;明者,神之用也。日用守舊不離乎心地者,內明也,明則不昧矣。故在心,守舊者也。夫三毒,十惡、八邪,皆起於心。日目、日耳、日鼻,謂之六通,神常從之。夫能日用而守舊,晝夜不遷,其名日定寂。日用者,神守氣聚而不散也。神能通應,則意之所至必成焉,神定則晝夜周矣。故神住則氣住,氣住則神住,神住則形在。夫五行者,本無生滅。其滅則自吾之神氣失也。

五行者,何謂也五藏之真義也。心之神、肝之魂、肺之魄、脾之意、腎之志,聚而為丹之用者也。人之神在性。性者,火也;火者,散數也。本元一斤,四年散一兩,四十年而亡十兩,則六十有四年而盡矣。孰能聚而不散乎此吾之真道也。

夫一切之物皆為氣動,而神未嘗動也,氣散而神未嘗散也,氣去而神未嘗去也。生死者,氣也,神未嘗生死也。夫能外睹乎物,而內心不移,斯法門之內應,神之妙用者也。必知夫實相者,在不用之問,不去不來,湛乎定慧,同天地太虛之渾渾焉,心神定明矣,元氣定固矣,形精長生矣。斯三田之藥靈也。

何謂三田上曰腦,中日心,下日氣海臍下,其名三奇。三奇者,精、氣、神也。三者全矣,歸乎下丹田,則骨髓實滿。此造化之功也。意解身達,則真仙之道也。然見物而喜捨者,心也。氣者,元氣也。因和而得之,因悅而散之。故散則出自門,聚則入自門。神在目,氣在鼻。是以目者,金剛之門戶俗也;金剛者,真性也;氣者,因形者也,神定則氣住矣。神見物而動,見物而心不移者,內定也。金者,萬物不能損,可以集氣而固形者也。夫吾有喜,捨則神散,而八邪入矣。故心妄起二,吾不可以虛起焉,虛起則不寧而失之矣。、神也、氣也、精也更相為體者也。

何以言之精者,至生之物而無形焉。籍氣而為形,在身而為氣,過乎尾聞而為精。精能定於自然,則形何自而衰耶!故曰:精者人之命也。彼能無漏者,是補乎天年之壽而已爾。如其用造化之理,則真精存矣,真形固矣,真神定矣。此長生之道也。

今之人,以心定其精,而不能定其神,以謂水滿而溢,氣滿而動矣。世亦知神氣定而為鼎乎神從氣、氣從神,神能守氣,則氣能生神矣。二者相守,聚而成形,是所謂鼎也。故修丹者,取自本元,合而成形,還入於元宮,久而胎成,化而成神,其名曰蛻仙。命也者,繫乎玉衡,在乎玉洞之問,下田有玉泉焉,真氣聚而為精也。真精之氣,出則為人,不出則地根不漏,煉之斯名玉仙,於是下元不漏矣。宜知所以運用焉,逆流於雙關之道。雙關者,夾脊之二路也。運氣朝於上宮。上宮者,腦也。入於華池,煉之成霜,達於碧海。碧海者,丹田也。以興真火,鍛之斯為玄珠之胎焉。然則,玄珠者,元宮之真氣,聚而為精,精復為形,玄珠久煉則還童矣。此黃河逆流之道,非常道也。

丹田有寶,則外之事內先應焉,後之事前先知焉,於是上下通靈矣。心者,印也。心不和,則印不移。心與印者,根也。印者,塵也。絕其塵,則證真空之仙矣;心可除而不滅,則證數空之仙矣;心與印不用,則證空寂之仙矣。心不用印,印不用心,心印解滅於諸塵。凡聖無二,如前之心法,印不離乎心,二者相持,用若造化,則證陽真矣。此煉丹留形者也。印者,何也精也。印定精生矣,印絕精盡矣。故印從心起,心復生於印。常人用心而不用乎印者也,聖人用印而不用乎心者也。不用心印,則心妄散矣。散者,氣亂神去而精散者也。及其心印定而精生,則神清氣爽,肌膚華潤,目有神光,無夢寐、無賽妄、無驚悸、無恍惚,皆精定而生者也。此道也,從心返印,造精之象也。

夫能固精為命基,則精之中產氣以生神,於是成胎而化真形矣。精者,何也神也。神定則生精,精極則生神,互相吞而成乎一者也。聚則生,散則死。神者,何也。氣也,亦互相吞者也。神動氣應,氣動神返,二者相乘,斯化形為純陽者歟!.然則人之相象,隨精所化者也。精守氣,氣守神,神守精,此長生之道也。

身心不貪,萬物不能繫,瓦與之有爭乎!其名日退身。萬物不能掛於心,持此日用,其名曰藏神。於是取三元之藥靈而下火焉。

何以採藥歟神也、氣也、精也,相守而和合焉。一念而得,三物何歸乎其歸根靜者耶!神光何歸乎聖人則以歸丹,常人則以歸空者也。歸丹者,歸心入意自靜,其元神見物而不動,惟以內定。然吾神之舍有壞奈何崔公曰:於是有大藥之法焉。惟於丹田聚三氣以成形,造化產神,心性逍遙自安矣。此何道也駕河車朝玉闕,投金精者也。河車者,北方之正氣也;金精者,腎堂也。飲食入於胃,其滓入於大腸,其水入於小腸,其氣主於丹田,透於腦關,以時有象於真中,隱約#1以灌乎腦中,穿十有二徑,以至丹田。此返本還元命之基也。於是開發關乎日月之道,何也要會四事,而後搖天柱,定其息氣,而用輾鱸轉其氣以運之。此還童者也。方其自玉關而上朝,以入於腦,通乎上鍔,達乎鼻門,而墜於舌之上,其甘醞酬。譬夫嬰兄之食乳,猶能至於盛大,而況吾之乳,惡有不長生也哉!

亥子丑之時,可以行火者也。亥者,十月,坤之卦也;坤者,孕母之坤也。老陰能及乎陽,故曰:萬物負陰而抱陽者也。至子而為之,則復之卦也。純陰之極,而返生陽者也。此十有一月之候,從其下,一陽生者也。吾於子之時行火,謂之陽生。自陰向陽,是為半氣交於腎宮者也。丑者,臨之卦,從其下,二陽生者也。寅者,泰之卦,三陽既生,承之以行功,其可也。

火者,無形也,憑氣而為之。其光有神,神假乎性,性能變化,故神者火也。不能自見,如火在木,鑽之乃然矣。鑽之法,何也暝目端坐,定息澄心,於是神定氣和,其心至則火發矣。真火者,可以煉丹,非理勿行焉。

巳午未之時,可以行水者也。巳者四月,乾之卦,陽極而陰生者也;午者五月,娠之卦,一陰生者也;未者六月,遁之卦,二陰生者也;申者七月,否之卦,三陰生者也。三卦者,可以行水者矣。應期而行,則水自其心而出,何也心者,根也。能清靜不動,息止而神定,則水亦自腎堂生焉。上朝入於腦鍔之二竅,下入於口,其味甘。以心之水上朝於舌,以舌左右攪之華池,其數各十有八;含口漱烹者,其數三百有六十,或不以多寡,直身正立分為三,用力以咽焉。故飲氣咽之,以神送之,至於丹田左右內,沐浴溉灌,於是靈源生苗,然後可行大功焉。凡行水者,以十二之數,每分為咽者三十有六。六六者,是為三十有六水之數也。

寅申卯酉之時,可以存神者也。其道何也常守其舊,一念不移,存氣伏精,守神定息,應物而行,勿逐於外境者也。吾取象日月時焉,然取年行不如月行矣,取月行不如日行矣,取日行不如時行矣。時可以奪日之功,日可以奪月之功,月可以奪年之功。吾行之之時,斯有真人相助焉。內外功行,相濟千日,無虧成真人矣。真人者,位法混成小果之仙者歟!

夫不明煉丹之法,而惟作寂守舊,而或陽狂雖習成定,然身死神去,斯為鬼而已爾。神通主,客不敢為主,唯為客;不敢進,唯求退。其日用也,與物無爭,如在愛物之中,神常存為客,而守其根基。夫見物愛以神,用為主,而繫於物,於是目也、耳也、鼻也、舌也於其中而起六情,則失其真矣。故修真者,常以神守丹田與命之根基。此無他焉,神和則守氣,氣於是守精,精於是守一,不敢為主矣。此乃內外神定,斯無起滅者也。夫人因精而得神,神因念而得命,故命者在於精而已。精者,至真也,生之物也,有名而無形者也。天地萬物,皆是精之所生,而積之以為命,其來從乎恍惚焉。

崔公曰:天地生八卦,八卦生乎十干。故甲生乾,乙生坤,丙生艮,丁生兌,庚生震,辛生巽,壬生離,癸生坎,而戊己為之配合,中宮者也。

天有三奇焉,日也,月也,星也;地有三奇焉,乙也,丙也,丁也;人有三奇焉,精也,氣也,神也。天之遊璣,地之黃河,人之榮衛,此三奇之志也。夫吾之三奇不出於身,稟天地而運轉,則與天地齊矣。水也、火也、金也、木少,四時長存者也。夫能稟此理,則壽可以無窮矣。何也

東方,甲乙也。甲為乾,乙為坤,其夫婦也。南方,丙丁也。丙為艮,丁為兌,其夫婦也。西方,庚辛也。庚為震,辛為巽,其夫婦也。北方,壬癸也。壬為離,癸為坎,其夫婦也。將震以配乎肝,兌以配乎肺,離以配乎心,坎以配乎腎,坤以配乎脾。夫稟四時以入藥於丹田,此所以與天地等久者歟!

人之神,如薪之火乎其中藏火,火不出則薪長存,神不出則身長存矣。故火發外明者,薪之盡也;神智出者,樸之散也。神光不散,神應物而不出,斯固蒂而全真矣。精者,至真也。精與神氣相戀,則可以固其形焉。使神以養其內,用氣以養其外,托精玄中以為沖和,斯長生者也。神光者,氣中之藏也。精為光,神為慧,氣為鼎,是所謂三寶者歟!神勿離於身,精勿離於神,氣裹三寶,斯合於三才者矣。

廣成子曰:精生於氣海之間,如火之在木者也。吾之玉泉者,猶遊璣黃河者也。坤之卦、斗之時者,亥也。至子而變乎復之卦,上土下木。木者,五行中之束方也。廉貞星者,應乎五行則為火者也。水中之火,即水為形,而火無形者也。玉泉之流上行,即所謂水中之火也。象坤之為復,一陽生也。此則十月順行,至於十有一月者,自然也。凡子之時亦如之。子行九刻,發關上流,玉泉下來,用金液煉形者也。五行入於藥,則所謂火也、金也、木也,合卦而行者也。精神合象,常不離於氣海,精從其神,投氣海之中,於是成鼎矣。神氣者閉服之,則氣長生矣。氣馳精而上行,至妙者也。神應氣逐,謂之火焉;精應氣隨,謂之水焉。吾之入藥也,天門之氣不出,綿綿若存,故氣不出身,精神自轉,如天之火、地之水,水之下是火,火之下是氣。此五行之自然也。

上之七竅者,七政也;下之二竅者,輔星也。此可以象天地之運用者也。崑崙者,頂也;天柱者,夾脊二十有四節也。左右以首轉之運之,則百脈通流矣。發兩關者,舉左右手也。舉起折身,若復稱之則竅通,流入於上宮。上宮者,腦也。行道者,任其性,閉即閉,寐即寐,行即行,而性不可有擊焉。常守丹田之神,其能守,如不守,斯真造化者也。

乾六,大腸也;坎一,腎也;艮八,膀胱也;震三,肝也;巽四,膽也;離九,心也;坤二,小腸也;兌七,肺脾也;土者,中官之火也,水之中金生者也。木生金中,水生火中,惟土合四時之季,而在中宮者也。

人藥鏡中篇

至游子曰:吾得崔公之書二焉,皆言元氣者,鉛汞也。煉之九轉,斯成仙矣。

其一曰採藥者,何也龍虎交騰,日月以飛焉。九曲者,真元之祖,可以別二儀者也。九曲者,何也小腸是也。二儀者,日月也,真汞鉛也,大藥之源在其中矣。

其二曰木汞金鉛者,何也二八之元,日月之精,自一水而生者也。吾於二八之門抽添勿差焉,則藥海明真降日華矣。於是煉之千日,可以成金玉之形焉。

其三曰至藥抽添者,何也吾於日月二弦,而抽添焉。以赤龍火車於二時煉之,於是巽風生而星辰列矣。此二時者也。火車者,陽之象。

其四曰龍虎鉛汞者,何也龍抽其汞,虎添其鉛,浮沉於鼎之中,二物全矣。於是配以坎戊,合以離己。吾嘗識陰陽升降之二時以興功,而不失乎銖兩,始可以成大藥矣。

其五曰海底求陽烏者,何也方其振羽於海及其奔沖,則勿使火神飛焉。蓋火雜入於丹闕則息火,至乎#2沐浴之日則可以用陽火,採取金砂八兩,是謂真陽焉。此還丹之樞會也。於是碧浪金波,灌乎坎男矣。

其六曰符星入元宮者,何也符星轉而入於元胎之宮,以制鉛霜之紅,斯金丹返、天符還真之氣者也。於鼎之中,自然成銀液,其狀芙蓉焉。

其七曰火得純陽者,何也純腸者,乾也。金丹至於七返,則陽氣過於六,而逢庚之氣制之,於是秋石為琅牙矣,鉛霜結返丹矣。合和有道,則有九轉陣和之氣見焉。其八曰陰陽拘制者,何也拘制有玄關焉。火至於南方則不煉矣。於坤之鼎,陽為陰所制,其鉛斯為白雪,其狀桃華,煉之至於九九,則鉛汞鎮於丹田,可以勝寒暑矣。此鐵牛之鍾金錢者也。

其九曰奔騰瑞氣者,何也 其氣鎮於坤宮,霓車從風而逆轉。於是得日月之根,黃芽就而成玉,所謂金丹陽質而換胎者也。大道玄基以火頻煉焉,斯入於仙矣。

其十曰虎踞龍銓者,何也其逐斗之鱷焉。乾坤定位而至於下弦,則鼎之中生氣加矣。姥女、嬰兒,其服絳銷。此金丹之子母相成,陰陽結而不散者也。服之千日返童顏矣。

其十一曰九氣沖全者,何也沖全則百倍矣。霞光射於神爐,黃婆之心定,而男女浴於絳珠。此其九轉而成玄珠,服之一圓,其壽千齡;再服再煉,斯可長生久視矣。

其十二曰玉帝新封劇位者,何也煉之以成坎離,神光自然出入,隱顯分明,陽神日壯,陰邪日消,於是長生矣。此玉帝封乎太一之君者也。

其十三曰九年丹鼇者,何也九年得乎天機,萬里奔騰而不迷,煉之千日,斯羽化者也。

其十四日滅沒者,何也吾之興功遇乎日月二弦,有損無益者也。修煉者於是滅沒歟!故曰陰陽停澤二弦乎矣。二沒相交,滅沒并矣。至此則會聚而煉之,而後成真焉。

其十五曰採藥者,何也收金採玉藉乎天,元陽火交加以煉之,於是銖兩之數足,則龍行雨過,而入於崑源矣。陰真君曰:採有日,取有時者也。

其十六曰刀圭者,何也日月之精也、真氣也。陰陽之二,土主生萬物,是為刀圭隱於脾之鼎,遇二氣分而成變化矣。其後純陽子呂洞賓嘗聞之於崔公而嘆曰:吾知修行有據,性命無差,道成其中矣。於是純陽子復為之演釋焉。

純陽子曰:昔黃帝周游四方,至青城之山,見岐伯、廣成子、黃谷子,遂明大道。於是究百刻之法,金鉛玉汞採三元而下火以烹之,於百刻之中而為造化,惟收#3胎兔自然成矣。蓋以百刻者,定其息一刻。

#1 約:原作『手』,據輯要本改。

#2乎:輯要本作『於』。

#3收:輯要本作『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