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859年
地点:美国弗吉尼亚州
演讲者:约翰·布朗
历史背景
1859年,美国废奴主义运动领袖约翰·布朗在弗吉尼亚州发动武装起义,遭到了奴隶主军队的镇压,布朗本人重伤被俘。同年12月,弗吉尼亚州法院以“叛乱罪”判处布朗绞刑,这是布朗在宣判后在法庭上的即兴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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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庭允许的话,我有几句话要说:
第一,除掉我所始终承认的,即我的解放奴隶计划之外,我否认一切。我当然想作些此类正义事情,如我去年冬天所曾做过的,当时我到密苏里,在那里双方没有开一枪便带走了奴隶,通过美国,最后把他们安置在加拿大。我计划着在更大的规模上再去做这同样的事情。这就是我想做的一切。我从未图谋过暗杀或反叛或毁灭财富或煽动奴隶造反或暴动。
我还有一个抗议:那就是我受这样的处罚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以我所承认的方式进行干预此事,而且我们承认的业已基本证实(因为我敬佩在这个案件中作证的大部分证人的诚实和公正),假如我这样的干预是为了富人、有权势者、有才智者、所谓大人物的人,或者是为了任何他们的朋友,无论是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者任何其中之一,而且受到损害和牺牲,如我在这次干预中受到的一样,那就好了,那么在这法庭上的每个人都将会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得到报酬而不应得到处罚。
我想这个法庭承认上帝的法律是正当的。我看到开庭时你们亲吻一本书,我想那是《圣经》,或至少是《新约全书》。这本书教导着我:人怎样待我,我也要怎样待人;它又教我:“记着在缧绁中的人们,就如同和他们被监禁在一起一样。”我努力遵照这个教训行动。我说,我还太幼稚,不能理解上帝是会偏袒人的。我相信如我所作的那样干预——如我所常常坦白地承认者,我曾是为了上帝的被人贱视的可怜虫的利益而行动,这不是错误而是正义的。现在在这个奴隶制的国度里千百万人的权利全被邪恶、凶残和不义的立法所摈弃,如果认为必要,我应当为了贯彻正义的目的付出我的生命,把我的鲜血,我子女的鲜血和千百万人的鲜血混合在一起,我请求判决;就让它这样办吧!
让我再说一句话。我完全满意于我在审判中所受到的处置。从各种情况来考虑,这比我所期望的更为宽大。但我认识不到我的罪。开始我就曾说过什么是我的意图,什么不是我的意图。我从没有危害任何人的生命的计划,也没有任何叛逆或煽动奴隶起义或发动任何总暴动的布置。我从没有鼓励过任何人去这样做,却总是打消任何这类的念头。
让我再说一句关于那些与我有关的人们所说的话。我听到他们中间有些人说我引诱他们和我联合,但事实却与此相反。我说这句话的目的不是来伤害他们,但是深为他们的弱点而抱憾,他们和我联合的没有一个人不是出自自愿的,并且他们大部分还是自己出的钱。他们中间有很多直到来找我的那天,我从没有和他们见过面,从没有和他们说过一句话;这就是为着我已经说过了的目的。
现在我的话已经说完了。
演讲者档案
约翰·布朗(1800~1859),美国内战前夕的废奴主义运动领袖。1859年10月16日,布朗在哈帕斯渡口发动武装起义。18日,起义惨遭镇压,布朗等人被俘。12月2日,布朗英勇就义。
演讲词评论
作为一位即将走上刑场的战士,约翰·布朗的这篇演讲词没有一般演讲的程序,没有演讲词惯有的前后关联语句,但是每段都是高潮迭起,字字见血,直插奴隶主的软肋。首先,布朗断然否认了法庭强加给他的叛国罪,指出法庭的判决是不公平的。接着,布朗以西方世界普世价值的《圣经》中的语句自辩。最后,布朗慷慨陈词说“我应当为了贯彻正义的目的付出我的生命,把我的鲜血,我子女的鲜血和千百万人的鲜血混合在一起”,充分展现了一位大无畏的战士不怕牺牲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