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是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它是保护环境的一个划时代的历史文献,是世界上第一个维护和改善环境的纲领性文件。
《人类环境宣言》的全称是《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也叫《斯德哥尔摩宣言》。宣言中郑重宣布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和总结的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
7个共同的观点是:①人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塑造者。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人类已具有空前规模地改变环境的能力。②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关系到各国人民的福利和经济发展,是人民的迫切愿望,是各国政府的责任。③人类改变环境的能力,如妥善地加以运用,可为人民带来福利;如运用不当,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地球上已出现许多日益加剧危害环境的现象,在人为环境,特别是生活、工作环境中,已出现了有害人体健康的重大缺陷。④在发展中国家,首先要致力于发展,同时也必须保护和改善环境。在工业发达国家,环境问题是由工业和技术发展产生的。⑤人口的自然增长不断引起环境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针和措施进行解决。⑥当今历史阶段要求人们在计划行动时,更加谨慎地顾到将给环境带来的后果。为了在自然界获得自由,人类必须运用知识同自然取得协调,以便建设更良好的环境。⑦为达到这个环境目标,要求每个公民、团体、机关、企业都负起责任,共同创造未来的世界环境。各国政府对大规模的环境政策和行动负有特别重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