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农村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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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79 绅权的危害

乡绅一方面在其成为乡绅的过程中,得到乡里、宗族、家族的支持,对乡里、家族、宗族有回报的道义责任,一方面他们是皇权下受到特殊待遇的特权分子,皇权期待他们负起乡里社会的教化责任。他们既是官方民间的桥梁,又是政府、乡里所期望能造福乡里或教化乡里的不二人选。但是有些乡绅却利用了他们在政治、社会上享有的特殊地位及特权,谋取个人或一家的利益,罔顾民众的福利及政府的期望,无限制地扩张自己或自家的财势。明末的“民变”、“抗租”、“奴变”便是广泛的民众所展开的对抗乡绅的运动。一连串的“民变”、“抗租”、“奴变”后,地方乡里社会中展开了重建乡里秩序的“善书”运动。由乡绅所策动的善书运动,一方面在规定一般民众的道德规范,一方面也是乡绅阶层的反省,乡里秩序的维持,除要求一般农工商介民众谨守善书规定外,乡绅本身也须自我约束。明末石成金在《家宝全集》的《功券集》“乡绅不费钱功德”中便说:

倡率义举,正己风俗,不说昧心人情,不包揽公家事,不侵占人田园,不强买人产业,不搀搭低色银,不借端害人,不谋人风水,不勒掯人价值,不轻听仆从言,不掯苦雇工佃户,不畜羊豕践食禾苗,不许仆从生事,不强赊取货物,有利益于地方之事,极力向公祖父母开陈,民间有真正大冤抑,不避嫌疑,极力公行表白。

乡绅在消极方面要自我约束,不可成为地方蠢害,积极方面要能为乡里社会谋福利,为民众向地方政府请命。

这种伴随着科学制度产生的乡绅势力,一直继续到清朝末年科举制度废除后,才渐趋式微。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后,不仅在考选人才方面有了重大转变,在地方也开始推行保甲制度,绅权渐渐成为一种历史陈迹。